首页 -> 2005年第6期
我的巴黎
作者:索尔.贝娄
古根海姆研究基金给了我一笔奖学金。如果一场伟大的复兴运动真地在巴黎开始的话,我有奖学金,已经准备好了随时投身其中。和其余美国小分队的成员一样,我也有很多错觉,但我更愿意相信我还多少有点怀疑的精神(这也许是我所有错觉中最顽固的一个)。我没打算坐在斯泰因的脚边,对豪华酒吧更是一无所知。我也不会像海明威那样去和旁德打拳击,或者坐在小餐馆里写作,等着侍者端上牡蛎和葡萄酒。海明威是我无限崇拜的一位作家;而他本人在我看来则是一个旅行家的完美典范,他自信只有一个美国人是被欧洲人完全当成自己人的,那就是他自己。简单说来,美国爵士乐的巴黎对我没有什么吸引力,对于亨利·詹姆斯的巴黎我同样持保留看法——詹姆斯在《美国场景》中描述的来自曼哈顿区东部的犹太人的叫嚷在我看来总是有些不自然。你不可能期待那些东部人的某个亲戚会喜欢上冯奈特夫人生活的世界,而那个世界毕竟也已经消失很久了。
勃特勒(Samuel Butler)(注:1612-1680,英国诗人、讽刺作家。)说过生活就像一边开小提琴演奏会一边学习怎么拉小提琴——朋友们,这句话是真正的至理名言。(勃特勒的这句名言是我百引不厌的。)当时的我就是一边开演奏会一边练习音阶。我以为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巴黎。从一些作家那里我看到了美国生活中所缺少的东西,如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 )(注:1876-1941,美国小说家,现代文体风格开创人之一。)和波伊斯(John Cowper Powys )(注:1872-1953,英国小说家。),关于后者,连我自己都奇怪我怎么会选择他。“美国男人是悲剧性的,他们对于自己何以是悲剧性的却一无所知,”波伊斯在他的自传中这样写到。“他们是悲剧性的原因在于他们缺乏纯感官的神秘主义的体验,在这方面他们的经历可以用荒芜的浅薄和孤独的狭隘来形容。神秘主义和肉体官能是生命得以救赎的根本。”要知道,波伊斯可是美国民主的支持者,否则我也根本不会喜欢他。我曾坚信只有说英语国家的民主才称得上是政治,欧洲大陆的政治则完全是小儿科——幼稚得可怕。但是撇开美国成熟稳定的政治不说,它所缺少的是将知识的愉悦当作感官的愉悦来享受的能力。而欧洲所提供的,或者据说能提供的,正是这样一种能力。
然而仍有一部分的我对这一推导持有怀疑,不相信传说中的欧洲仍然存在,仍然可以满足一个美国人的渴望,对于精彩和稀有的愉悦的渴望。来自圣保罗、圣路易斯和欧克帕科、伊利诺易斯的真正的作家都来到欧洲写他们的美国小说,二十世纪最优秀的作品。公司化、工业化的美国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在异国他乡他们才得以将想象力的光芒投射向自己的故乡。但是真的是欧洲的想象力让他们可以充分释放、燃烧激情吗?最关键的动力到底是仅源于赋有现代性的巴黎还是源于一种以巴黎、或者曾经以巴黎为中心的,所有国家都正在经历的现代性,一种世界文化?我能理解波伊斯所谓从美国人荒芜的浅薄和孤独的狭隘中得到充满想象的救赎是什么意思,且不管美国人到底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浅薄和狭隘。至少我以为我懂他的意思。然而我同时也感觉到欧洲的另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向来很少被提及,但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就不会看不到它的存在——正是这种力量在六年战争期间毁灭了成千上百的城市,夺走了几百万的生命,这是一种虚无主义的力量。因而我无法轻易接受这貌似合理的定论:美国,渐弱渐熄的生命脉搏;欧洲,微妙的感官感受被珍惜、被呵养。事实上二战前欧洲有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早以告诉人们什么是虚无主义,以及虚无主义对未来的影响。塞利纳(Celine)(注:1894-1961,法国小说家,反犹太主义者。)的《长夜漫漫的旅程》把虚无主义表现地再明白不过了。塞利纳的巴黎还在那里,比圣人堂和卢浮宫的存在更加真实。这是无产阶级的巴黎,中产阶级的巴黎,当然更是知识分子的巴黎,知识分子们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填补虚无主义的空白——一时间巴黎所有阶层的人们都在传达着一个一模一样的信息。
可我仍然有充足的理由留在这里。一天我和五岁的儿子在街上遇见凯斯特勒(Arthur Koestler)(注:1905-1983,匈牙利籍英国小说家、新闻记者。),我被他嘲笑了一顿。他说,“啊?你结婚了?这是你的孩子吗?而你却是在巴黎?”你看,要现代,就意味着要抛弃传统以及所有传统的感情,不闻国事,当然,更不问家事。但是我住在瓦纽大街上并不是为了追求现代。我的目的是不受约束,不受那些别人制定和使用的写作方法的约束。首先,我不同意任何定义。除非我是已经准备好听自己的讣告了,那时候我才会考虑接受定义的存在。我也早就决定自己的生活不能受美国商业社会的左右,至于凯斯特勒的玩笑毕竟耸耸肩膀就过去了。再说巴黎也不是我的永久居留地;它只是个停留之处而已。世上本就没有什么永久之地。
我有一个美国朋友,是绝对的亲法派,他曾给我正而八经地讲巴黎,这个“人的城市”,“光的城市”。我在听他的演讲时却总感觉多少要打些折扣。倒并不是我冷漠,用法语来说,我是在巴黎梦游的孩子,四处游荡,坐在咖啡馆里,走在稠绿色的散发着腐烂味的塞纳河边上。我能想象为什么有些游客们对这个“人的城市”不以为然。沃尔普尔(Horace Walpole )(注:1717-1797,英国作家。)曾经抱怨十八世纪巴黎小街道的臭味。对罗素而言巴黎是自恋的中心,是最扭曲的文明的罪恶。陀斯妥耶夫斯基讨厌巴黎因为它是西方布尔乔维亚极度虚荣的首都。然而美国人深爱着这个地方。我,虽说有些个人的保留,但也还是为巴黎着迷。在巴黎时我的确会常常想念芝加哥,但是我发现——一个极其古怪的发现——在芝加哥时我有很多年都一心向往着巴黎。我一直都是巴尔扎克和左拉的忠实读者,我知道这个高老头的城市,这个莱斯提根纳克挥舞着拳头发誓要和它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城市;巴黎到处是左拉的醉汉和妓女,巴黎充斥着巴尔扎克的乞丐和将臭水沟里的老鼠当宠物养的穷孩子。三十年代时我对于巴黎的想象是受里尔克和普鲁斯特的影响,前者的《马尔特·劳里茨·勃里格随笔》,后者的《追寻逝去的时光》,那些描写1915年的巴黎的文字是那么沉重、华丽,而又痛苦——德国的深夜轰炸,伏都琳夫人一边啜着她的咖啡,一边读晨报上关于战场的报道。真奇怪这个城市到底是怎样一点点将我俘获的。我不是一个亲法派,更不曾期待巴黎能使我走向成熟和完美,我不是那个随时准备把自己献给这一伟大城市的美国小子。
我们这代人是从移民后代彻底变成美国人的一代。这需要付出努力,我塑我形,风格自由。但要在此基础上成为一个法国人就得再作第二层次的努力。我想过要把自己变成法国人吗?没有,但是我觉得除非我亲自尝试过所有想成为法国人的努力,否则我在法国就不可能完全被接受。但这不是我想要的。我已经是一个美国人了,而且我是犹太人。我是有着美国世界观的犹太人。法国必须接受我本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