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走出非洲

作者:朱迪丝.瑟尔曼




  
  编者按:卡伦·布利克森(笔名伊萨克·丹森)1885年出生于丹麦西兰岛一个贵族家庭。早年就读于哥本哈根艺术学院,后到巴黎和罗马学习绘画。1914年,她和她的表兄结婚,并一起到肯尼亚经营咖啡种植园。1921年,两人离婚,布利克森独自经营农场,但后来因国际咖啡市场萧条,农场破产。1931年,卡伦·布利克森回国。
  在旅居肯尼亚期间,她已开始为丹麦国内刊物撰稿。1934年,她以伊萨克·丹森的笔名出版第一部作品《七个小哥特的故事》,1937年,出版了《走出非洲》,1960年,她又以非洲生活的素材撰写了《草地绿荫》。此外,她的主要作品还有《冬天的故事》,《最后的故事》,《复仇之路》。
  《走出非洲》出版后,曾多次再版,不仅在东非和英语国家畅销,还被翻译成多国语言,根据《走出非洲》改编的同名电影,1986年荣获七项奥斯卡金像奖。其中体现的“我即我拥有”的观念风靡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卡伦在文本意义上的影响力曾经大过我们所熟知的由梅丽尔·斯特里普与罗伯特·雷德福所演绎的同名电影。最广为人知的是,海明威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说:“如果《走出非洲》原作者,美丽的伊萨克·丹森得过此奖,我今天会更高兴。”
  
  海的变化
  
  1913年,泰妮娅去东非的航程花去了十九天。“将军号”驶过地中海和苏伊士运河进入红海,然后向东行驶,穿过亚丁湾到达印度洋,沿着索马里光滑的新月形海岸南行到达蒙巴萨。在苏伊士河口的赛义德港,泰妮·丹森第一次上岸踏上了非洲的土地。集市和辛巴德(注:《一千零一夜》中的人物,系巴格达富商。)来的时候差不多,没什么大变化。乞丐身上生有脓疮,吞剑表演者的剑刃在赤日炎炎中闪光,尘土飞扬的空气中混合着粪便和薄荷的气味,“卖什么的都有:丝绸、东方的弯刀、鸦片、威士忌,以及幼童。”
  到了新年除夕,轮船已完成了一半的航程,头等舱内举办了一次晚会。已有好几代在这里种地的南非人和新近刚迁来东海岸的移民,讨论着庄稼和家畜的饲养问题;猎人们讲述着他们的光荣业绩,大大吊起了新来者的胃口;一位德国科学家,这是他第二十三次到坦岗伊卡(德属东非),滔滔不绝地谈论着土著人的性格。沙龙内,人们在跳舞,打桥牌。阶级地位和帝国子民的自信像纽带一般把英国人和德国人联合在一起。午夜时分,他们举杯同庆新年来临,以后,他们却要在战场上互相角逐。
  那位将要领导那场角逐的男人,后来成为了传奇式的人物,给丹森小姐拿来了香槟酒,并为她的健康干杯。他名叫保罗·旺·莱托·沃贝克;那时他四十四岁,正在去达累斯萨拉姆接管德国部队。在殖民战争中的光辉业绩对他来说已经成为历史。他曾同旺·卓萨南非西部交锋,眼睛曾被一名海瑞若族勇士刺伤,也正是这次经历佐证了他对非洲士兵的赞誉。他曾同南非军人政治家波达、南非的荷兰人、英国人在太平天国起义期间并肩作战。所有这些把他磨练成了一位凶残、狡猾、诡计多端的游击队战略家。
  
  二月份在莫西拍的一张照片,曝光有点过分,照片上旺·莱托坐在阳台上,身穿白色军装,一只眼戴着眼罩,喝着杜松子酒,面带微笑对着镜头。他有一颗圆圆的、光光的、几近完美的脑袋,鹰钩鼻镶嵌在两道弯弯的、倒过来的逗号似的眉毛和一团胡须之间。查尔斯·米勒,一位研究非洲战争的历史学家,曾宣称旺·莱托具有他那一代普鲁士军官少有的个人魅力和幽默感:“他很有亲和力。”他的亲和力是如此强大,以至于泰妮怀着一个女孩子作为征服者的自豪感,对她的母亲说“他是我的好朋友”。夜里越来越热,他们坐在甲板上,仰望着赤道上空的繁星,沉思着他们在非洲的命运。他的先人与她的先人曾三次在欧洲战场上交锋,所以关于那些古老的战役他们有很多话可谈。“他属于古老的过去,”她将会这么写,“我再也没有碰到过第二个德国人,能像他一样给我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让我了解什么是德意志帝国,它代表着什么。”
  这是一次纯洁的调情。旺·莱托上校送给丹森小姐一张他骑在马上的照片,她却隔了四十年才送给了他一个亲吻,期间,她曾在信中嘲弄此事。在蒙巴萨分手之前,他们商定来年八月一起去狩猎,与此同时,他委托她为他的骑兵队找十匹种母马。她非常自信地答应了,表现得很有男子气概,但就是这位年轻女人,十八个月前,在一次在罗马举行的晚会上,却“窘迫地双膝跪地”,因为当时一位年长的绅士告诉她,她衬裙上的一根丝带露了出来。
  关于这次重要的旅行,艾萨克·丹森几乎没有写过什么,也没有透露过什么暧昧的迹象,这也许是因为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晕船、紧张不安和“情绪低落”中度过的。一位名叫玛莎的德国女服务员给了她母亲般的关照,而且同意在蒙巴萨和她一起上岸,并承诺至少会和她待上六个星期帮她在新家安顿下来。最后,泰妮找到了保证她尊严和生活起居的重要依靠:贵妇人的女仆。但在索马里海岸上的亚丁港,一位重要得多也浪漫得多的人物正等着为她效劳。布罗·布利克森给了她一个贵族头衔,而法拉·亚丁使她成了一个贵族。她本人从一开始就一定认识到了他就是她想象中的形象。正是从那一刻起她的“生命”才真正开始。
  法拉是布罗的管家,是被派来接泰妮并帮她运行李的。他穿着白色的坎苏袍,绣花马甲,戴着红色头巾,他深深地向他的女主人行了一个额手礼。由于对非洲各部族迥异的相貌不熟悉,她刚开始把他当成了印度人,实际上他却是哈布尤尼斯的索马里人,是居住在东非的一个以贸易和养牛为生的民族的一员,这个民族凶残,但相貌漂亮,为人精明。渐渐的,她觉得自己和他的穆斯林信仰、民族荣誉感以及性爱观都很投缘。在《草地上的影子》里,她把索马里人描述成了非洲贵族,“无论文化和智力都比别的民族优越。”他们很傲慢,在这一方面,完全可以与他们选择服侍的欧洲人一样,丹森把这些生活在非洲的欧洲人称作殖民地的“五月花号”移民。“这里有德拉米尔和汉森,柏克利·克尔和珈马爵士,丹尼斯·芬奇·哈顿和毕利,还有我和法拉。我们是这样一群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那些高贵、警觉、神秘的影子在五英尺远的地方跟着。”
  
  跟别的索马里人相比,法拉的影子实际上显得特别矮。他和女主人个子一样高,年龄也和她差不多。他瘦瘦的,相貌英俊,举止优雅,却有着他那个部落天生的傲慢。他们在亚丁港见面的时候,法拉英语讲得很糟糕,带着索马里人的喉音。甚至到后来他英语讲得很流利的时候,他口音中仍残留着《圣经》中的着重号,仿佛其中总有一部分是用斜体印刷的。他是卡伦·布利克森家宅邸和农场的总管(“我们的房子”);他替她保管现金,管理账簿并发放工资,为她开车,管理他的马厩和厨房。这自然使他在当地的供应商中拥有很高的地位,后来他及时地在恩贡开办了自己的杂货店,那一带的生意相当兴隆。卡伦·布利克森有时候怀疑他们是否有利益之争,有时候她甚至怀疑法拉是否欺骗了她,他们之间维持了十八年的关系会有没有一点过节。像她生活中所有与她关系密切的男人一样,法拉也是一个四海为家的人。有一次,他曾离开农场长达数月之久,去安排布罗的狩猎旅行,或者自己去狩猎。 自从他们结婚之后,布利克森夫妇就开始了一场争夺法拉的忠诚以及服侍的战争。
  如果说卡伦·布利克森对法拉具有强烈的占有欲,那是因为她对他的依赖是如此复杂。他是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调节着她和非洲土著人的关系,替她卸去了许多生活的重负。然而他也是她的心腹。他是那个她几乎迷信地相信完全可以信赖的人,她称之为神的契约。
  “我向他倾诉我成功的快乐,也向他倾诉我的苦恼。他知道我所做所想的一切。”与一个仆人,一个黑人有这种亲密关系,英国人会觉得奇怪,乃至可疑;他们只会用淫乱来解释这种关系的动机。但是卡伦·布利克森却称之为“创造性的结合”。仆人的傲慢和忠诚彰显了主人的名声和地位,主人对他的需要给了他一个身份。合作双方都需要维持这种关系才可以成为“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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