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一个现代作家的法国
作者:约翰·福尔斯
1946年我在牛津新学院读书时,很幸运地成了莫林·托马斯的门徒。很快我发现其他学生很嫉妒我们的好运。他当时年轻、敏捷,待人友好,有一种拉伯雷式的幽默感。当初我是去读法文和德文的,但是与莫林相比,我的德语老师们黯然失色。第二年我总算放弃了德文(尽管我现在时常感到后悔)。当然我还有其他法语老师,但在莫林面前,他们也相形见绌。其中一位艾妮德·斯塔克伊博士当时在教员中相当出名,在整个牛津也颇具声誉。我算是个异数,从来不怎么喜欢她。她的法语发音很奇怪。有一次我带一个法国朋友来听她的讲座,当她开始朗读兰波的一首诗时,我的朋友满脸困惑地转头问我:“这是什么鸟语?”还有一位讲“拉辛作品中的激情”的拉德勒老先生,他讲课实在是毫无激情。(后来在法国,我听到纳达尔讲高乃依,他的风格恰好相反,就像法庭上一位声色逼人的大律师在一帮由入迷的学生组成的陪审团面前慷慨激昂地为一桩激情犯罪的案件辩护。)随着课程的展开,我和一个朋友目睹拉德勒先生的听众人数急剧减少,最后仅剩两位——就是我们自己。此时我们认为我们俩必须坚持到学期结束,这是我们的道德义务。我们也确实坚持到底了。
那时我们很讨厌花时间学习古代法语和法国古典文学,大多数人认为这毫无意义,认为(想当然地)这主要因为阿尔弗雷德·埃沃特爵士是系主任,是他让我们饱受其苦。惭愧的是,过了好多年我才认识到这是我们所学课程最有价值的部分之一,对写小说的人来说,尤其如此。要是当时有人跟我说,有一天我会把玛丽·得·弗朗丝的一个新译本介绍到美国(70年代我所做的一件事),我准会觉得好笑。我在自己的处女作《收藏家》开头引用了《维基的贵妇》的一句话作为卷首题词(注:Que foors aus ne le sot riens nee (“除了他们没人知道。”)),希望藉此表达我对法兰西古典文学的敬意。我现在时不时还会读玛丽的作品,对她爱意重燃。她与我相隔遥远的时空,但又似乎伸手可及。
后来莫林帮我进入伍德斯多克路上当时新创立的法国大楼工作,其时亨利·弗卢舍是那里的主任。每个房间都有名画装饰,有一年雷泽的画伴着我入眠,他的大作就在我头部上方的墙上。那儿的饭菜也比牛津大多数饭厅要好得多。我们每天跟弗卢舍和他迷人的法国女管家进餐。按规定我们在餐桌上必须说法语,这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个折磨,因为当时的教师并不把能说一口流利标准的法语当回事(艾妮德·斯塔克伊博士就是一个典型)。经常有些法国贵客造访,比如作曲家达里乌斯·米约(在那唯法语为尊的饭厅外面讲讲英语让他很觉开心),他一到场,我们就不需要为餐桌上的法语文化作贡献了。有一次,桌上贵宾是一位穿着童子军短裤的古怪的小个子,有他在场,餐桌上必须说法语的规矩就被打破了。我们知道他是“那地方”(剑桥)来的什么教授,但不知道他的底细。午饭过后,在外面草地上,一群英语系的学生把他围在当中,叽叽喳喳,兴奋地说个不停。这就是我跟大名鼎鼎的里维斯博士的唯一正面接触,但是随后我到剑桥参加了几次研讨会,感觉很愉快,对他更觉亲近了几分。
对弗卢舍我们都有几分敬畏。最近我读了一本库特林写的小说体的回忆录,讲的是19世纪法国骑兵营的生活,篇名有几分讥诮:《骑兵营里的乐事》。我读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里面说的事情总让我联想起当年在法国大楼里的生活。这跟弗卢舍当然没什么关系,在严肃外表之下他是个很和善幽默的人。也不是当年那座大楼里精致典雅的生活让我这样联想。我想,这主要是因为在那座大楼里,我们置身于一种外国文化氛围中,似乎远离“故国”,言谈举止都显得笨拙、幼稚,就像参加一支远古军队的新兵一样。
现在的学生很难明白我们中的大多数当时对真正的法国有多么无知。战争无疑是一个原因,把我们和欧洲大陆分开。后来,因为服兵役,我们又推迟了上大学的时间,因此那时我们大多已经过了正常的求学年龄。当然,我们假期会去法国旅行,但一般是和英国的朋友一起去的。对我们来说,法国是个外国地方,到那儿去还是有点像冒险。我们和法国学生偶有接触,但和其他法国人几乎没有任何来往。
有一年,由于偶然的机会,我到一家法国酒厂帮工。我的任务是加工葡萄,这是我做过的最累最无聊的一种工作。我们简直没法睡觉,因为从较远的葡萄园里开过来的卡车到得迟,随时都可能轰轰隆隆地驶进厂里,我们不得不爬起来接应他们。我对脏话的认识在那几个星期里突飞猛进。我们把加工好的东西灌到坛子里,这些经历让我对那种酒从此不敢问津。离开的时候,我在附近路上搭了一辆雪铁龙。开车的是一位里昂来的百万富翁。跟一般的有钱人不同,他是一个和蔼的老绅士,心脏有点毛病。他正在找人到他停在附近科利乌尔的游艇上工作。那是一条只有十吨重的小艇,看起来不像百万富翁的东西。还有个朋友跟他在一起,一个巴黎来的女人,已经嫁人了,但看起来很年轻。那几个星期,我差不多只和他们俩呆在一起。跟酒厂地狱般的生活相比,我简直像到了天堂。M,就是那个巴黎女人,也让人难忘:容貌出众,为人非常坦诚。她经历丰富,尤其在抵抗运动时期表现得很英勇。我当然爱上了她,她只比我大几岁。她给我的唯一回报是让我做她的知心朋友,以及她的嘲笑对象。她告诉我抵抗运动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既爱自己在巴黎的丈夫,也爱眼前这位举止文雅的富翁(只是永远不可能爱我,我对她的那种青涩的爱显得那么可笑脆弱),她对生活的种种感受,英国人不可救药的天真,她那些资产阶层的法国同胞有多么自私。她的左倾思想是鲜明的,一如她的饱读诗书也是出了名的。她所涉猎的并不仅是当时炙手可热的作家的作品,比如加缪、萨特和阿拉贡。她有着几乎灼人的坦诚,尤其是对自己缺点毫不掩饰,她幽默,有时情绪化,有时言语极尽讥讽之能事,让你无地自容。所有这一切都让人目眩,令人着迷。她就像我曾经在书中读到过的某种精灵,而这精灵又奇迹般地落在凡间。从那以后,每当我读到书里那些法国女杰的事迹,不管是圣女贞德,还是费德尔、安提戈涅,我总好像看到她的面容隐约闪现其中。M并不代表玛利亚娜,但在我心中,她就是法国的象征。迄今为止,她和莫林是我对法国的认识的最好的老师。
离开牛津后我到法国的普瓦提埃大学教了一年书,被聘为英语系的讲师(这一次又是莫林·托马斯为我举荐)。头衔上我是个讲师,实际上我就像个公立中学的助教,而且很不称职。撇开其他问题不说,是普瓦提埃的工作让我意识到自己对于英国文学的知识是多么匮乏。奇怪的是,我那一年读的主要是英语的书,而不是法文书。我跟英语系的主任相处得不好,但是跟一位副教授L 先生却颇为投缘。他远比我博学广志,思维敏捷,对于教学的态度更为严谨端正。我们常常结伴去附近利居热的修道院听素歌演唱。我空暇也去城里的基督学校教课,但是法国天主教的精神对我影响更深,克洛岱尔之类冷冰冰的说教读来总让我生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