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一个现代作家的法国

作者:约翰·福尔斯




  多年后,我接触了格拉克的作品,这才知道他曾是L先生(他就是格拉克作品《大写字母》中的L的原型)的好友。这位杰出的L先生后来遭遇坎坷。我对他的记忆迄今宛然。
  我结识的那些法国学生也让我怀念。我一生最大的爱好之一是与自然亲近,是这些朋友带我到普瓦图和旺代,让我领略了法国的自然美景。在普瓦提埃时,我有时和朋友结伴去郊外观鸟,还常常临时起意出发捕猎。比起学术活动,这些经历给我的印象要生动愉快得多。布雷那是自然主义者的圣地麦加,而那些人间美味,像奶油鳐鱼,皮诺甜酒贻贝,还有艾吉永岸边数不清的牡蛎,让我回味不已。卢瓦尔的黄油调味汁至今仍是我最喜欢的沙司。那里的美酒,尤其是昂热东边盛产美食的萨沃尼尔一带的极品,依然唇齿留香(在我临别人间时,我只愿有一杯娆丽夫人的实流酒在手,你们只管喝梦拉榭好了。)直到那时我才真正开始认识到法国乡间的好处。但是我接下来还会讲到这些的。
  我在普瓦提埃的一年将尽,何去何从让我犯难。我向莫林·托马斯和L先生打听信息,所获不多,能够确定的是:我做不了称职的教师,水平远在众人之下。我在普瓦提埃已经开始写第一部小说。以我初学者的眼光,我也知道它很不成功。要成为真正的小说家我还需要长期磨练。教职对于潜心修炼的作家来说是相当有利的职位,他可以有时间从事“兼职”活动。但它又是个樊笼,因为这位教员若以工作为重,必无心创作。我申请了希腊一所名字听来古怪的大学的教职,在学术发展上这显然是死路一条。这时莫林写信告诉我,他听说温彻斯特大学有个法语教师的空缺,他愿意出面推荐。我面临着最后抉择:是去温彻斯特,寻求一份四平八稳、还算不错的前程,还是去希腊,放逐自己,远离牛津以及英国所代表的一切呢?
  我最终去了希腊,部分原因是当时流行的纪德“自由行动”思想和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但是还有另一层考虑。总之当我最终回到英国时,我依然沉湎在希腊的氛围中,法国似乎已经是一段遥远的往事。法国重回我的视野,是因为我偶然认识了一位古籍商。汉普斯代镇上离希思街不远有家弗朗西斯·诺曼书店,其杂乱无章是出了名的,到处堆放着尘灰满面的书籍,随便让哪个过路人一看,心里准想这些懒洋洋的旧书商看来都是这么做生意的。我们这些到里面淘书的人却很快发现自己来到了爱书人的天堂。弗朗西斯·诺曼看上去有些害羞,却是个出色的学者,为人很有趣,简直像书商里的一位王子——我或许该说他就是那位慷慨助人的梅塞纳斯,因为他开的价钱经常低得荒唐。跟他结识几年后(就是我离开汉普斯代很长时间后,我还是参考他的图书目录),我们的谈话方式变得很古怪,不像是古籍书店里会听到的那种对话。我会递给他一本我刚翻出来的稀罕物,比如说投石党时期流传下来的攻击马萨林的小册子,这种书在伦敦的其他书店至少要值五镑。
  “说真的,你不能一镑就把它卖给我。”
  “边都卷了。也不值得编进目录。”
  “拜托,这书还挺完整,一点都没破损。”
  “我真的不想再要更多了。”
  “这太荒唐了。你也知道我现在不是个穷教员了。我完全可以多付点钱。”
  “那么,好吧……我想……如果你一定要……我也不知道……要不就一英镑五十便士?”
  有时候他不和你讨价还价,他更愿意看到书归良主,那会让他觉得很开心。有一次我用了大半个下午向他证明我配得上夸美纽斯的那本书,我知道那个伟大的捷克人是个天才,还知道他是欧洲教育界的泰斗,等等。总之,我向他证明我会尊重爱惜这本书,程度不在他之下。
  他那里有很多法语书,这些书,或者说我买下的那些,带我重回法国的怀抱。但是我在那间书店所认识的法国是任何大学都不会让学生见识的,也不是伟大作家或者经典名著所描写的。我读的东西五花八门,包括名不见经传的诗作,不入流的剧本,湮没无闻的传记,过时的神学或者政治辩论稿,宣传革命的小册子,审判记录,野史杂记,等等。这些年来,从这些旧书中我还是颇有收获的,虽然我的藏品会令那些自视品味高雅的收藏人士掩鼻侧目。我对那些鼎鼎大名的“初版书”没有一点兴趣,但是许多东西自从问世以后就再无人问津,这些“初本”才是我搜求的。我在弗朗西斯·诺曼书店的一桩不起眼的意外收获促成了《法国中尉的女人》的创作:克莱尔·德·杜拉斯写于1824年的《欧瑞卡》。书中没有对作者的介绍,我也从没有听说过这本书。书页已经发黄,我为它付了五先令,并不指望它能给我多少回报。我肯付这五先令,还是因为一瞥之下,开头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兴趣。我在这间书店淘书多年,培养起了我对叙事文学的爱好,不管真实还是虚构的都令我入迷。对我而言,这是小说艺术的精髓。《欧瑞卡》直截了当的开头方式吸引了我。但我还是不抱什么幻想,我以为这一次又买了一本马蒙代尔风格的、沉闷乏味的中篇小说,意在说教,又带着点浪漫主义的风格。总之,就算对我这样向来兼容并蓄,口味庞杂的藏书家,买这本书也是毫无意义的浪费。我把这本八开本的、有绿色大理石花纹封面的、用黑色小牛皮包边的,有点破损的小说拿回家,坐下来翻看,想要证明我的猜想是对的。开卷不久,我就知道我遇上了一本堪称杰作的小说。
  我很快把这本书重读了一遍,这些年又多次重温。如果要说感受,那就是我对《欧瑞卡》的敬意与日俱增,我自己也没料想到会这样。我给《法国中尉的女人》中的人物取名字时很随意——当时是这么以为的。但是,在打印稿已经送给出版商几个月后,某一天我重拾《欧瑞卡》,吃惊地发现查尔斯也是这部小说男主角的名字。这让我陷入了思索。虽然我可以发誓在我写《法国中尉的女人》时,从来没想起这个非洲女孩欧瑞卡的形象。但是现在回顾之下,我得承认她一直活跃在我的潜意识中。
  只在两种情况下我承认自己受到了经典的影响。马里沃是我一直深深喜爱并且为之着迷的一位法国作家。而我从孩童时就热爱的,重读过无数遍的一本小说是阿兰-傅尼耶的《大个儿莫南》(一译《故梦》)。我知道它有不少瑕疵,但它的影子终生追随着我。傅尼耶的生活经历让我一次次去探访索洛涅,去追寻他的足迹:伊芙娜失去的城堡,南塞城里瑞姆鲍特叔叔的店铺,艾皮内耶学校那间小小的阁楼卧房。我现在知道自己的写作受过哪些影响,但是还没有哪一个像这部小说这样对我的影响如此深远。
  50年代和60年代早期我很少有机会回法国。这段时间里,弗朗西斯·诺曼书店对我的意义非同小可,那里读到的书构成了我心目中法国的形象。实际上想象的成分更多,而且我想象的很可能只是法国旧时的模样。在那之后,我差不多每年都去法国——或许我应该说去“我的”法国。我的法国里没有城市(特别是没有巴黎),没有博物馆,没有图书馆,没有城堡,也没有高速公路——除了傅尼耶等寥寥几人,也没有文学上的联系。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我和从前在那里相识的人都失去了联系,所以也没有法国朋友,我说的是人类意义上的朋友。
  我的法国是由许多无名的乡野组成的。我热爱那些小村镇,偏远的乡村,越偏远越好。还有一些村庄,尤其是卢瓦尔河弯南面,散落于从南特到内韦尔这一段的村庄,我不是第一次游历,而是多次重访,比如旺代,克勒兹和维埃纳的山谷,还有从奥弗涅到喀斯和塞文之间的一带。我对这些地方的角角落落比起对英国的许多地方要熟悉得多,而且觉得法国不管在何种意义上于我都不像是个外国。它在我心中印象太深了,和我这样惯于“野性思维”的人脾性相投。朋友们不明白我跟妻子为什么不索性常住法国,或者至少在那儿买座度假别墅。但是个中乐趣正在于(迄今依然如此)跟法国保持这种漫游式的、时不时造访的随意关系,这样我可以有机会欣赏到我心中乐园的多姿多彩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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