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劳作!”

作者:乔治·斯塔巴克




  毕:1945或46年,我遇到了伦道尔·贾勒尔(Randall Jarrell)。在什么地方,我们是怎么结识的,我都记不太清了。那年冬天,他来纽约,接替玛格丽特·马歇尔(Margaret Marshall)在《民族》杂志中的职务,担任书评版的编辑。马歇尔把她的公寓也让给了他。我当时刚刚出版了第一本书,正巧罗伯特·洛威尔也刚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伦道尔在凯尼恩学院就认识他了。伦道尔邀请我共进晚餐,并和洛威尔见上一面,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我读过《韦尔利勋爵的城堡》,但那和我们的相识没有关系。因为某些未知的原因,可能是我们正好很投缘,我们才建立了友谊。真是巧合,我们都去看过那天下午的艺术展,关于这个话题我们谈了很多。也许每个人都会认为,其他人都有一个让他们感到羡慕的社交圈。
  斯:你认识里德·惠特摩尔(Whittemore)吗?作为《狂怒》杂志的编辑,他可是很活跃的。
  毕:我不认识他。
  斯:那贝里曼(Berryman)呢?
  毕:不,我也不认识。最近三四年我结识了许多作家,要比之前的总和还要多。
  斯:和巴西的作家呢?
  毕:我和他们不熟。难得和几个有交往。我最敬重的一位前辈作家是卡洛斯·德拉蒙德·安德里德(Carlos Drummond Andrade),我翻译过他的诗。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人们说他很害羞,我也被认为是这样的人。我们碰到过一次。一天夜晚在人行道上,我们正好从同一家餐厅里出来,经过介绍,他很有礼貌地吻了吻我的手。我还认识其他几位,写过《黑色的俄耳甫斯》的文尼西斯·德·莫里斯(Vinicius de Moraes)。他是一位很优秀的诗人,一位严肃的诗人,有点像艾略特。尽管如此,如今他写得最多的还是流行歌曲,比如有一首特别棒:《依帕赖马的女孩》,现在已经算是老歌了。他弹唱俱佳,但不常开口。真的,他在年轻人中很受欢迎。他可以算是我很亲密的朋友。他不把婚姻当一回事,离婚是家常便饭。他说:“我的妻子都是些好人儿。离婚永远都是我的错。当然,我破产了。我把家产都给了她们,只带走了一支牙刷。”有件事很有意思:我在一座小镇上买下了一幢老房子,当时我就住在小镇上,但还没有搬进这幢房子里去(大概持续了五六年之久),我在一家小旅馆里和一个丹麦女孩(我的老朋友)合租了一间房。文尼西斯也在那儿——旅馆里只有我们三个人。那时是冬天,又冷又湿,可恶的季节。为了取暖,我们三个人整天坐在老板为朋友预留的后厨房里读侦探小说。有时我们也会打牌,文尼西斯也会弹弹吉他,唱唱歌。他写过几首一流的、迷人的儿童歌曲。对了,每天下午,里约热内卢的报纸一到,我们就急切地找随笔专栏来读。有天下午,一个男孩送来了报纸,上面有一篇长文,写的就是我们所住的小镇,写它如何成为“知识分子的热衷之地”。在那儿几百里之内,我们是唯一的“知识分子”。对当地人来说,要成为知识分子只要像那样就行了:手里拿上几本阿加莎·克莉斯蒂和雷克斯·斯托特(Rex Stout)等人的侦探小说。
  斯:你的作品似乎种类繁多,却没有尽量使自己写得又快又多。
  毕:我知道我希望自己多写一些。有时我想,如果我生了孩子,我可能会多写一些。更有勇气,或在写作上花更多的时间。我虚度了太多的时光。
  斯:你会创作其他类型的诗歌吗?
  毕:不会。
  斯:长诗呢?
  毕:也不会。我想过要写一两首长诗,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当然,也不是真正的长诗,大概十页纸的长度。
  唔,我对卡明斯(Cummings)有所了解。后来我隐居乡村的时候,我通过朋友和他相识。他和我共用一个女仆有两三年之久。“布兰奇,留下一点垃圾。”他过去常常对女仆这样说。布兰奇终于还是把它们留了下来。他们没有布下捕鼠器。卡明斯夫人告诉她一个小老鼠的故事:它们会从墙洞里出来,爬到床上。躺在上面,看着布兰奇从羊毛毯上卷起小小的毛线球,去做她自己的被子。哦,布兰奇真是听得心惊肉跳。
  斯:他是在以一种人道主义或素食主义的原则对老鼠施以仁慈之心吗?
  毕:哦,不。卡明斯爱老鼠。他写关于老鼠的诗。他喜爱它们。他过去常常……咦,我还没讲到诗歌的奥妙之处。
  斯:你讲了一个精彩的故事。
  毕:哦,在与他们的交谈中,穆尔小姐总会就写作技巧问题发表一些发人深思的高论,而洛威尔则喜欢说得神秘莫测……
  斯:你也准备来一番玄妙的高谈阔论吗?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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