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是素材选择了我”

作者:[美]洛丽娜·斯托基




  
  译/ 黄勇民
  文/ [美]洛丽娜·斯托基
  
  在采访中,路易丝·厄德里克经常说,她是在一个有众多会讲故事人的家里长大的,因此,很早就已学会欣赏这个被说书人的声音所唤起的充满机遇的世界。她一定也被这些故事中丰富多彩的声音和各色各样的律动节奏所吸引——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被这些声音律动的“发声、中断以及消退”所吸引(《舒马赫》175页)—— 因为在她自己叙述故事的时候,她一直力图使她的读者“听到”一则“传闻”(《查夫金和查夫金》231页)。她认为,“一则传闻中有着某种特别震撼人的东西”(《布鲁卡》103页)。在父母的鼓励下,厄德里克在童年就开始写故事;她的父亲支持了她这种早期的文学活动,写一个故事给5分钱,她母亲为其女儿的首批书绘制封面。于是,厄德里克很早就开始试着用作者的口吻叙述,她也用童年的时光观察和倾听:她对赫莎·D·王(Hertha D. Wong)透露说,“我是……那种偷听其他一切的人”(王,《采访记》46页)。
  1954年7月7日,凯伦·路易丝·厄德里克生于明尼苏达州的小福尔斯,在北达科他州红河谷的一个名叫怀佩顿(Wahpeton)的小镇上长大,父母都在镇里一所由印第安事务局开办的学校里教书。在拉尔夫·路易斯和丽塔·乔安娜(古努)·厄德里克所生的7个孩子中,她是最年长的。在这个关系紧密的家族圈内,她感受到一种与社区的强烈联系感,这种感觉在她的每一部小说里都作为主题凸现出来。的确,厄德里克一直特别与自己的家庭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她在《羚羊妻》(The Antelope Wife)作者的志谢中提到,她父亲对她的书作了文字编辑。她的两个姐妹海德(heid)和丽丝(Lise)也写诗写小说,事实上,海德已经与她的大姐合作写书了。
  厄德里克对童年探访祖父母有着许多美好的记忆,某些这类回忆出现在她的作品之中。比如,她父亲的德裔父母在明尼苏达州的小福尔斯(她出生在这个小镇上)经营一家肉铺;在第一版的诗集《篝灯》(Jacklight)中,厄德里克在题为“肉商的妻子”卷本的一段中描绘了一个小镇肉铺的情景。(她把这些诗歌献给她波兰继外祖母玛丽·科尔。)《甜菜女王》(The Beet Queen)的读者发现在这本小说中对一家肉铺的描写非常突出。这同一家肉铺也出现在《痕迹》(Tracks)和《燃情故事集》(Tales of Burning Love)中。在《羚羊妻》中,这种家庭商店的概念用一家面包店的形式来表现。
  厄德里克的奥吉布瓦和法裔外祖父母住在北达科他的龟山保留地,她的外祖父帕特里克·古努在那里当过部落头领。古努还当过宗教仪式祷告人和帕瓦仪式的舞者,他也是一个优秀的说书人,厄德里克特别回忆起他讲述的“大萧条时期”的故事,以及他是名叫“世界产业工人组织”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的经历。家族在20世纪30年代艰难时期的故事给厄德里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爱药》(Love Medicine)和《甜菜女王》的场景中,她爽快地承认“有许多大萧条”(《琼斯》6页)。
  少年时期,厄德里克倾听琼·贝茨(注:Joan Baez(1941- ),美国民歌歌唱家和政治活动家,反对越战,积极参加对政府持异议的运动。)的演唱和演讲,当她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些军服时,就用“穿着滑稽”(《呐喊者》(Cryer)81页)来试验生活。(然而,她也是她那所高中摔跤队的拉拉队队员,也许,她就是从那里学会“风挡雨刷波”的[BQ331],多特?阿代尔在“甜菜女王游行”中使用了它。)厄德里克在高中时阅读了诗歌,她也继续写作,在一系列的日记中记录她的观察和经历。1972年她决定去达特默思学院学习,在这之前,她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庭,从来没有长途跋涉远离家园。
  厄德里克进入达特默思的那一年,这所学院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佛校区(Hanover campus)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厄德里克是该校首批招收的女学生中的一员,另一方面,就在这一年,达特默思设立了一门新的学科:土著美国学。达特默思创建于1769年,原先将其办学宗旨界定为服务于“印第安青年和其他人的教育事业”(《忠诚》116页),但是,自从它创办以来,在该校的毕业生中实际上只有12名土著美国学生。路易丝·厄德里克是在达特默思遇见了迈克尔·多里斯的,后来她嫁给了这个男人 —— 1997年,迈克尔结束了自己生命了。多里斯是耶鲁大学毕业的年轻人类学家,达特默思聘用他负责该校新设立的土著美国学,因此,1972年也是他在达特默思的第一年。尽管在大学期间厄德里克主修英语和文学创作,她也选修了土著美国学的一些课程,并且开始对她自己奥吉布瓦的身世产生了兴趣。正如她后来所说的那样,达特默思的土著美国学强调“保持你的传统的重要性”(王,“采访记”33页)。
  厄德里克从达特默思毕业后,花了两年时间积累工作经验,随后考进了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生院。在她家乡的州里,她为北达科他艺术委员会工作,是一名访问诗人和教师。厄德里克访遍了全州,在学校、监狱和医院里举办讲习班,同时用她的空余时间进行自己的创作。在这些早期的岁月里,她也当过女招待、救生员、甜菜除草工、黄瓜采摘工以及建筑工人 —— 所有这些工作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为她日后创作小说提供了宝贵的经验。1977年夏天,她在内布拉斯加州的首府林肯创作一部有关北部大平原上印第安人的大众文化教育电视纪录片,这次经历为她提供一次机遇,使她能进一步加深自己对土著美国种族不断增长的兴趣。
  20岁那年,厄德里克明白她想成为一名作家。她的工作经历使她培养成很难容忍工作单位“当权者”的习惯,她意识到自己“想把握一切可能的机会享受工作的乐趣”(《查夫金和查夫金》233页),她会寻找那些给她带来最大满足的工作。公众对她作品的第一次认可发生在她还是一名达特默思本科生的时候。1978年,她成了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文学创作硕士班的学生,1979年获得硕士学位。在读研的时候,厄德里克创作了许多诗歌,这些诗歌后来发表在《篝灯》一书中,她也开始试验用“进行式小说(novel-in-progress)”创作小说,取名《痕迹》。在很多年中,厄德里克随身带着她《痕迹》的手稿,不时从中摘取段落用在其它书中。最后,在她发表了《爱药》和《甜菜女王》之后,她又回到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上,对它进行了重塑。《痕迹》终于在1988年出版了。
  研究生毕业后,厄德里克迁居波士顿,在那里成了一份由波士顿印第安委员会出版的报纸“圆圈(The Circle)”的通讯部主任和编辑。在波士顿,她在一个城市印第安居住区工作,发现这种经历与她早年在印第安保留区的土著美国人生活有相当大的不同。在那里,她遇见许多像她一样的混血儿,并且意识到她自己的土著传统是她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她想描写的某种东西。她说,事实上她开始发现自己“被迫”撰写自己作为一名混血土著美国人的经历。正如她告诉迈克尔·舒马赫的那样,“我没有选择素材;是素材选择了我”(《舒马赫》175页)。
  1975年,厄德里克回到达特默思作了一次诗歌朗诵,就在那次朗诵会上,她重续了与迈克尔·多里斯的友情。诗歌朗诵会结束后,她与迈克尔·多里斯促膝谈心,随后开始相互写信。他们的通讯一直延续至1980年的整个年份;那一年,多里斯在新西兰的奥克兰大学讲学,而厄德里克则在新罕布什尔州的麦柯道尔聚居区当研究员。1981年初,厄德里克再次回到达特默思,这次的身份是驻校作家;后来在1981年的10月10日,她与多里斯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后,厄德里克收养了艾贝尔、萨瓦和马德琳(小鸟)这三个土著美国人的孩子,多里斯单身时就已收养了他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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