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散文七则

作者:尹 月 [日]远藤周作




  译 尹 月 文 [日]远藤周作
  
  甜梦
  
  “狐狸庵”自述
  人们常问我为何自号“狐狸庵”。因为自取别号总须选用些高尚雅致的字眼,而“狐”、“狸”二兽生性均以愚人为乐,将其称谓叠用未免有失体面,以此为号实在叫人难以索解。
  其实取这雅号的缘由殊无可怪。很久以前,我为某杂志撰写连载随笔时,为专栏题名伤透脑筋。思虑良多仍难觅好名之余,我一面用关西方言念叨着:“这样下去可不成哪!”一面信笔将其发音用汉字写下来,由此便诞生了“狐狸庵闲话”这一专栏名称,我也趁便坐拥了“狐狸庵”这一雅号。
  拜这雅号所赐,常有人问我是否出身韩国。。我的秘书初来我家工作时,恐怕也曾偷偷地这样想过吧。
  但直到如今,虽多历疑虑质询,我坚执此名不恶。狐暂且不论,狸乃是极爱娇亲切,深得日本人喜爱的动物,德岛县甚至计划着为它举行祭祀活动呢。犹忆某新闻报道称,四国地方一户爱猫农家逮住了一只狸,此前它竟学猫的样子藏匿于厨房,每日除了就餐之外绝足不出。我对如此可爱的小动物满怀友爱怜惜。
  与此雅号相伴约略两年之际,一熟人忽发怪问:“您正在经营烤肉店吗?”我一时摸不着头脑,此人便称曾在东京某处邂逅名为“狐狸庵”的烤肉店。原来这家烤肉店为韩国人所开,自当大书“Korean(韩国)”示人,如此一来更名“狐狸庵”便成顺理成章之事了。这些日子,更有外县人来信恳我允其使用“狐狸庵”为店名,我当然喜不自胜,欣然允可。但“狐狸庵”的鼻祖可依旧是只我一家,恕不转让哟。
  在东京,除“狐狸庵”烤肉店外,尚有“狐狸庵”荞麦面馆。日本笔友会事务所便在其左近。因此我每到笔友会公干,总有难逃友人发出“这是你的店吗?”之类的调侃。瞠目结舌、无以为复之余,便只能冷眼斜睨那面馆,以略抒心中之忿。
  鹿儿岛县亦有名为“狐狸庵”的小饭馆。在这小饭馆坐落的街上演讲结束后,我被负责人带去喝酒。真人现身,自然博得店主和顾客热情款待,我不禁喜悦非常。
  听说仙台县有一家由鄙人的书迷经营的“狐狸庵”小吃店。我便向仙台当地的“炉边”饭店老板问明了路径,与一位年轻友人相携前去探访。
  原本暗盼借用在下字号的食店生意兴隆,岂知进店一看竟是门可罗雀。不知怎的总觉自己该为此担点责任,顿感矮了半截,只与朋友埋头喝酒罢了。过不多时,老板娘出来迎客,见到我,便“嗳哟”一声叫了出来。交谈之下,得知她曾以此名在别处开过店,后迁至此地。这几日正打算着籽这个小吃店改造成小饭馆呢。
  为了老板娘日后买卖亨通,我不顾书法蹩脚,在彩纸上留下广告语:
  狐狸庵饭店/色香味俱全/敬请放心享用/博个一醉方休!
  此后,我拐弯抹角向仙台友人打听她的近况,据说食客不少,饭店经营甚是顺遂。我虽事不关己,但终于放下心来。
  由此可见,以“狐狸庵”充作酒馆名称实是上上之选呢。若在举国各地开他个356家“狐狸庵”连锁店该是何等美事啊!
  
  演唱童谣的大叔
  
  我常渴盼自己能够享受演唱的乐趣。虽然我母亲毕业于上野的音乐学校,但我这当儿子的却是天生的音盲,目不识谱,更何谈摆弄乐器了。与音乐的交集充其量只有听听唱片和音乐会而已。
  话虽如此,我偶尔也尝试着一边洗澡一边扬声高歌,自我感觉颇为良好。谁知家人竟纷纷抱怨我唱得荒腔走板,难听得让他们只想塞紧耳朵。
  很久以前,在友人们面前也曾放歌。仍是不忍卒听,徒然落了个让大家咬牙捂腹、强抑大笑的下场。
  我的作家朋友三浦朱门赏罢鄙人的歌喉后,开言道:“从没听过唱得这么难听的歌啊!这下可以赚一笔了。远藤,跟我来。”
  我懵懵懂懂地被他领到一家酒吧,女招待们迎了上来,只听三浦宣布道:“现在请远藤为大家献唱一曲。咱们打个赌:诸位如能听完全曲而不发笑,我就给每人500日元如果做不到,就要请每个人给我500日元哟!”
  我开始演唱。女招待们先是大为错愕、两颊颤动、竭力忍笑,后来终于忍不住一个接一个地笑将出来。三浦边收钱边催促道:“咱们再到下一家店去挣点零花吧!”
  打那以后,我就对自己的嗓音信心全失。静听自己在电视或广播上演讲的声音,实在难听得难以形容,简直如同牛蛙在池边呜叫一般。
  因此,我决定尽量避免在人前演唱,但近来卡拉OK大行其道,就连我尊敬的前辈作家山本健吉。也被迫手持麦克风,像东海林太郎那样直立不动地演唱,我又如何能够逃脱被聚会众友强求“请远藤先生为大家演唱一曲”的厄运?
  我为此深感困惑,不得已向一位主妇朋友求助,她就像那位活跃在市川市的“帮助爷爷”一样擅长为人排忧解难。
  她歪着头替我想出个主意:“真是不好办哪!这样吧,你就别唱流行歌曲和演歌了,改唱童谣如何?”
  接着她就摆事实、讲道理流行歌曲和演歌的演唱技巧颇难,更兼演唱者甚众,外行不开口便罢,一出声便难免惹人嗤笑;而童谣专为孩童所作,曲调简洁上口、尽人皆知,却绝不会被要求在宴席上演唱。
  我听罢大为心动,当即买了童谣唱片回家。将记忆中那些令人怀念的歌曲齐刷刷地摆在面前。
  着手起练的《小红鞋》果然短小简单、令我称心如意,试着在家人面前演唱,终于博得“还能听下去”这样玉旨纶音般的评价。
  从此我干劲大增,不断累积曲目,当众表演之际,众人往往先是大为吃惊,继而便齐声高歌起来。如此一来我正好滥竽充数,得以太太平平唱完全曲。
  最近我常在人前演唱童谣“小猫小猫迷路了”,但唱不几句,就把麦克风塞到别人手里:“这首童谣想必诸位都熟悉吧,请和我一起唱吧!”
  友人们可不像童谣中的“狗巡警”那般无能为力,想必他们已向孙辈讨教过一番了,因此当即便鼎力相助,加入了合唱队伍。
  年纪一大把的男人们合唱“小猫小猫迷路了”的光景,想来是多么怡人!
  
  女儿与我
  
  两年多前,我曾在某女性杂志发表随笔,表达自己想要女儿的愿望,因为我只有个儿子。老这么想可能有点对不住儿子,但每回见他,我便忍不住思量:再有个女儿该多好啊!
  成年以后儿子几乎连话也不和父母说了。我自认并非凶神恶煞的老爹,但长成大小伙子的儿子仍看见我就发怵。而且我脑筋陈旧,跟他说不到一块儿。
  举例来说吧,某日儿子问我是否知道奥利维亚·牛顿·约翰其人。我自不知此人乃著名歌手,在年轻人当中极有市场,便答日:牛顿嘛,就是那个发现万有引力的人吧。惨遭儿子白眼相向。
  若是女儿,才不会如此过分呢。即便父母了无风趣,想必也会忍耐下来、温颜相待吧。相反儿子整天只想着跟朋友疯玩,哪会念及话不投机的老爸呢。
  只要儿子在家,屋里便难闻得紧。有时进他房间看看,只见唱片、杂志、拖鞋,还有数不清的物事堆得像个垃圾场,恶臭熏天,只能掩鼻倒退出来。但想想自己年轻时也好不到哪儿去,只好把抱怨哽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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