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柳暗花明又一村”
作者:李 捷
这时,美方还不想放弃万斯方案。1977年底,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约见中国外交部长黄华,对万斯方案又作了一些解释。黄华重申了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并表示待美方有了新的方案时再谈。此事便继续搁置下来。
在推动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上,作为力促中国实现改革开放政策的邓小平来说,自然是最为关注。但他也懂得同美国人打交道,要有足够的耐心。
1978年1月7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国会议员团,谈到台湾问题时说:要说灵活性,就是我们可以等。还表示: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只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力争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用右手大概要力量大一点,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我们在这方面不可能有什么灵活性。
1978年4月,阿富汗发生亲苏政变。美国政府下决心先同中国建交,再争取同苏联谈判的有利地位,并开始为布热津斯基访华做准备。
1978年5月20日至23日,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华,给中国政府带来了卡特总统决心推动美中关系向前发展的好消息。
关于美中关系的重要性,布热津斯基说:“卡特总统认为,中国在维持世界均势中发挥中心作用,一个强大的、独立的中国,同邻国和平相处的中国,在一个多元化的世界中,将是和平的力量,将对解决世界的问题起建设性的作用。”还说:美国政府认为,中美两国之间的关系在美国全球政策中具有中心的重要性,卡特政府下了决心要同中国实现关系正常化。
关于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布热津斯基表示:美国愿意接受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但“希望(而非作为条件)在美作出期待纯属中国内政的台湾问题得到和平解决的表示时,不会明显地遭到中国的反驳。这样美国国内的困难将更容易解决”。他还宣布美国已授权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同中方就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具体谈判。
5月21日,邓小平会见布热津斯基。布热津斯基向邓小平表示:“卡特总统已经下决心解决正常化问题。我们不想后退,而想前进。如果你们方便的话,伍德科克大使(即联络处主任)被授权于6月同你们进行认真的谈判。”
会谈中,邓小平表示:很高兴听到卡特总统的这个口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双方的观点都是明确的,问题就是下决心。如果卡特总统下了这个决心,事情就好办。我们双方随时可以签订关系正常化的文件。过去我们也说过,如果在台湾问题上美国方面还需要时间,我们可以等,但这不等于说我们并不性急。对自己国家统一的问题,我们怎么能够不关心,不急于解决呢?我们很希望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历来阐明的就是三项条件,即断交、撤军、废约,这三项条件都涉及台湾问题。我们不能有别的考虑,因为这涉及到主权问题。日本方式是我们可能接受的最低方式。对两国来说,关系正常化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对这个问题,你们要表示你们的希望,这可以;但我们也要表示我们的立场,即中国人民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解放台湾,是中国人自己的事。
邓小平还表示:当然我们历来说,我们两国之间的关系还有其他方面,主要是国际问题,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合作的余地。有许多问题我们可以共同探讨,不少问题我们的看法是一致的。
邓小平主持中美建交谈判,在关键时刻作出历史性的决定
按照中美双方的商定,建交谈判在7月5日正式启动。中方代表是外交部长黄华,美方代表是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双方一共进行了六轮谈判。
在第一次谈判中,美方表示:卡特总统已下决心准备按照中方提出的三项条件的框架解决正常化问题,并且提出四项议程:(1)正常化以后美国在台湾的存在的性质;(2)实现正常化之际美方的声明;(3)正常化之后美国在台湾的商务关系;(4)关于实现正常化的联合公报的格式。美方还建议:每两周谈一次,一次谈一个问题;就一个问题达成谅解后,再谈下一个问题。
在第二次谈判中,黄华提出:美方应将实施断交、撤军、废约这三项条件的具体打算和关于正常化的联合公报的意见一并提出,以便中方全面地、具体地研究。这实际上是要美方把建交谈判的底牌一次性端出。
这以后,双方又谈了两次,但是进展不大。
9月19日,卡特总统在白宫会见了中国新任驻美联络处主任柴泽民。谈到美中关系正常化,卡特表示:现在已接近完成讨论的时刻。并提出,只要两个问题“满意地解决,实现美中关系正常化就不会有其他障碍”。这两个问题是:(1)美国在正常化以后继续向台湾“有限度地出售经过十分小心选择的防御性武器”;(2)美国在正常化时发表“期望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
10月30日,布热津斯基约见柴泽民,表示卡特总统希望加速正常化谈判进程,并具体提出:如果美中关系取得“决定性和建设性进展”,今年12月和明年1月将是“一个特殊的时机”。他解释说:美方希望争取明年国会先辩论美中关系问题,否则美苏核条约或其他问题先列入议程,美中关系问题将会被推迟到1979年秋后。
11月2日,中美举行第五次建交谈判。美方提出联合公报草案,共16条,和盘端出了美方的底牌。美方的承诺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互相建立外交关系;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非官方关系;美国行政部门将为调整与台湾的关系向立法部门提出特别立法。草案还提出:中方可表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中国统一问题是由中国人民自己解决的事情,别国无权干涉。草案要求中国承诺的是:中国的统一问题将和平地实现;美方将表示,对“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立场不提出异议,重申对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
当邓小平看清美国方面确有加快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意图后,果断作出了不要错过时机的决断。
11月29日,邓小平会见日本公明党访华团,明确表示:我现在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想到华盛顿去,不晓得能否实现。美国人总是说,你为什么不到华盛顿去?那里有台湾的“大使馆”,我怎么能去呢?中美关系实现正常化了,中国领导人就可以去了。这要看美国政府、卡特总统的决心。只要两国领导人站在更高的立场上,把这个问题当作政治问题来解决,就比较容易达成一致。
12月4日,中美举行第六次建交谈判。韩念龙在谈判中宣布了中国的六点方案:(1)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在这方面美国是欠了中国的帐,不是中国欠了美国的帐,“解铃还需系铃人”;(2)欢迎卡特总统在9月19日会见柴泽民主任时的正式表示,美国愿意履行中国政府声明的断交、撤军、废约三点,这应在联合公报中得到反映;(3)同意一揽子解决,不同意搞“中间阶段”,确定在一个时限内完成断交、撤军、废约三点后,才能互派大使,建立大使馆;(4)正常化以后,美国同台湾之间的联系,可以按照“日本方式”处理;(5)美方提出在正常化以后准备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中方已明确表示这是不能同意的;(6)中国人民何时、用何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别国无权干涉,这不是中美间讨论的问题。美方可以发表期望和平解决的声明,中方也发表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