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法庭上的较量
作者:草 央
说完,他直起身子,又向水静发问:“最后再问一点,那你现在是否还爱你丈夫?”
“我认为,杀害安娜的,绝不是我老公。他当时不在现场,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不过,等官司了结了之后,我准备同他离婚。”
“难怪呢,”辩护人满意地点点头说,“刚才你对丈夫瞧都没瞧一眼。关于这一点,就不必回答了。我的反诘完了。”
原来如此!文龙不能不佩服他的辩护律师。他们夫妻关系之紧张,让他老婆来证实,这是钱光的辩护战术。
庭审开始到现在,情况对文龙一直非常不利。有人看见他和安娜一同走进公寓,可是他6点半过后走出公寓却没有人看见。解剖报告、鉴定结论以及其他证据,都表示他是凶手。他惟一的指望,就是水静能够证明他不在作案现场。
关于文龙不在现场这点,水静的证词是无懈可击的。然而,就香港的法律制度而言,证据的采纳与否,由法官裁夺。水静的证词是否被接受,全凭法官的良心。而他们极可能对水静的证词不予重视。被告至亲至爱的证词,一般不可能对被告不利,从这种成见出发,他们会认为“妻子就这个问题的证词不足为凭”。于是,完全有可能拒不采纳。
为此,被告辩护律师反其道而行之。在法庭上,表明文龙同水静的夫妻关系正处于崩溃的边缘,她对丈夫已经心灰意冷。这样,她来证明丈夫不在现场,也就比较可信了。恨她丈夫的妻子,从一般意义上讲,就不能成为“至爱”的人。她对丈夫恨归恨,尚且证明他不在现场,其证词应当是可信的。
钱律师的用意就在于给法官以这种印象,于是提出方才的反诘。
文龙觉得,水静的证词,稍稍挽回了他的一点颓势。
下一个仍是控方的证人。名字叫车阿宾。他同文龙一样,也是水静父亲的学生,目前在香港大学任教授。车阿宾比文龙高两后,后者同水静的婚事,前者从中撮合,出了不少力。也许,水静的父亲当初希望车阿宾同女儿结婚。可是,车阿宾已经同别人订了婚,而且是独生子,不能入赘,结果挑上了文龙。
婚后,水静跟文龙说起过这事。当然,车阿宾其貌不扬,水静当初并不打算同他成婚。
控方申请车阿宾做证人的理由,是由于“可资证明被告夫妇间的实情以及犯罪动机的存在”。对此,文龙有些不大理解,他们夫妻关系确实不好,这他承认。可车阿宾凭什么来证明这点?而且,他不认为车阿宾有资格能证明他有什么犯罪动机。
为此,辩方想了解车阿宾要作什么证,几次提出要同他见面,直到本次开庭前,仍没见到这位控方的证人。钱律师估计,车阿宾大概听信警方的话,以为辩护人要同他搞什么交易,对他们怀有戒心。等上了法庭,看他如何作证,然后再想对策。
车阿宾走进法庭,目光先寻找着文龙,当两人的视线一对接,他便轻轻点了点头,向对方致意,文龙激动得几乎要落下泪来。平时,他可从不这样,今天也许是因为刚刚受到水静的冷遇所致。
车阿宾站在证人席上,身穿一套名牌西装,衬衫浆得笔挺。配上一条素净的领带,不愧当今一位堂堂的学者。相形之下,倒是文龙显得猥琐了。
他现在就被告夫妇的关系,进行作证。文龙和水静结婚之初,两家来往比较密切,而近几年,日渐疏远,只在过年时发条短信拜年而已。车阿宾如是说。
此话不假。在学术交流会上,他们有时还见面交谈,但彼此却没有日常性的交往。若要证明文龙夫妇间的实际情况,车阿宾恐怕未必是合适的证人。看来,控方选错证人了。
“这么说,证人对被告的情况并不十分了解,是吗?”邱寺检察官若有所思地说。
“是的,不过——”
“不过什么?”
“被告夫人最近找我商量过事,听到一些情况,所以也可以说有所了解。当然,他太太的话,也许是一面之词。”
“是被告的太太找你有事商量,那是什么时候?”
“6月13日。”证人口齿清楚地说。
“确实是这样吗?”
证人点点头,“我们谈话的要点,我还记在手册上,以免遗忘。”
“哦,手册带来了没有?”邱寺说着便离席走到证人席旁。
辩护律师也离席走了过去。
钱光同邱寺几乎头碰头,凑到一起悄声说着什么。过了片刻,邱寺把手册递给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又把本子交给其他两位法官传阅。
“那么说,确实是6月13日了。被告夫人是通过什么形式找你商量的?”
“上午先打电话到我办公室,说有事要同我商量,想晚上见我。既然有要事商谈,我就请她先定个时间。水静说晚上8点半以后方便些,我们就定9点钟,在九龙湾一家咖啡屋见面。”
“被告夫人按时去的吗?”
“是的,我差5分9点到,选好位置刚落座,她也立刻到了。”
“立刻到了?那是8点57、58分的时候了?”
钱光站起来,对控方这种诱供的做法提出抗议,但被法官驳回。
“差不多吧,总之,将近9点,是不会错的。我记得她好像说过,马路上比较空,所以早了一会儿。”
“在那家咖啡屋,你们待到什么时候?”
“快11点,大概是10点50分左右。一边听她谈家事,一边喝咖啡,不知不觉,时间也就过去了。”
“这中间,也就是说,在大约两小时之间,被告夫人有没有离开座位?不是指离开五六分钟,而是起码半个小时以上。”
文龙听控方这番话,脑海里一片混乱。岂有此理!那天晚上,水静明明在家里。他回头看了看自己的辩护人。钱光也目光炯炯地看着他,难道连律师也怀疑他不在现场吗?
邱寺检察官问,在咖啡屋里最后是谁埋的单。
“是水静。”车阿宾回答说,“本来我要埋单,水静说是她邀请我的,她接过账单就付了钱,我也就领了这份情。”
“后来的情况怎么样?”
“我拦了一辆的士,送到她家附近,我估计那时大约11点15分左右。”
“谢谢先生的合作。我的询问完了。”邱寺检察官得意地坐了下去。
事情变得对被告完全不利了。车阿宾的一番证词,不但使被告妻子关于他不在现场的证词变得毫无价值可言,而且成为攻击被告的武器。既然如此,如果被告一味坚持说是他老婆送咖啡到书房来的,别人一定认为这是他夫妻俩串通好了的。从逻辑上来说,这种串通搞鬼,本身就能证实其是凶手。
“请辩护人进行反诘。”主审法官说道。
“那个——”钱光拖长了语音,慢腾腾地站起来。
辩护人大概和被告一样,思绪很乱,一时找不到反诘证人的良策。“那个——”钱律师又说了一句,“对不起呀,证人戴的是近视眼镜吗?”
“是的,近视带点散光。不过,戴上眼镜,看东西还是清楚的。”
“刚才你作证说的6月13日那天,是否也戴着眼镜?”
“当然戴着。”车阿宾有些生气地说。
“那么,刚泡的咖啡放在面前冒着热气,这种时候,眼镜会不会被蒙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