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法庭上的较量

作者:草 央




  文龙的老婆水静,由法警带上了香港地方法院的审判庭。
  今天,她穿一身白色的旗袍。文龙对老婆的打扮,平时一向不在意,可是被捕以后,却变得异常注意——她居然还有这样一身衣服吗?
  不准探监的禁令解除后,水静到拘留所来看过他三次,每次穿的都是西服套裙。衣服的颜色,一次一个样,大概都是名牌吧。哪一套衣服,她穿着都很合身。
  但是,在法警的带领下,站在证人席上的水静,今天这身旗袍的装扮,比穿西服套裙更显得端庄高雅。
  尤其是,她高高的云髫,白皙的脖颈,在多少有点性饥渴的文龙看来,愈加觉得别有一番风韵。
  他不由得想到水静的年龄,30岁,正当年啊。
  他这个老公,被控告为杀人犯,而她,作为证人出庭,竟如此卖弄风骚,文龙不免生气,同时又感到不可思议。
  出事之前,他从未注意到水静竟这般风情万种。相反,倒觉得她冷若冰霜,矜持有余。即使在做爱时,她也十分拘谨,采取冷漠态度,等着完事。所以,他另有所爱之后,便认真考虑同她离婚的事。
  可是现在,文龙觉得水静是个十足的女人了。
  文龙被捕已近两个月,既不允许保释候审,也不能同外界接触。只有拘留在警察局的时候,每逢被检察厅提审,在押送的囚车上,才能从车窗里望见街上的风光,看到女人的身影。可是,移送到看守所后,又因上诉等事,这种机会几乎没有了。
  正如那些远洋的水手,长期只跟同性厮守在一起,一旦上了岸,见到任何一个女人都以为是美女。
  “起立!”法警喊道。
  水静开始宣誓。
  文龙一面站起来,一面想她依然是个冷若冰霜的女人,当她从法庭门口走向证人席的时候,竟没有朝他望一下。
  上星期第一次开庭公审时,她就没有来旁听。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当中,他几次向旁听席望去,心情十分焦灼不安。
  当时,文龙的辩护律师兼友人钱光,如是劝慰他:
  “你也应该替你老婆设身处地想一下。也许你还不太知道,难得有位高知人物出人命案,狗仔队正在起劲搜集花边新闻呢。今天初次开庭,记者席上座无虚席。这种时候,你老婆来旁听,一定会被好事者盯个没完,生活周刊的记者更是会死缠烂打。再说,你老婆素来身体不大好,勉强她来,岂不叫她受罪!”
  听了钱光的解释,文龙觉得不无道理。水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当作被告的妻子,抑或看成是凶手的老婆,对她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她作为证人出庭,至少看老公一眼也是应该的吧,否则太不符合人之常情了。难道她怕那么瞟他一眼,便会被报纸拿去做文章吗?作为老婆,老公关在牢里,身体好坏,总该挂念吧?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也可以偷偷瞟上一眼嘛。
  而她没有这样做。她毕竟是个冷冰冰的女人。
  水静是控方的证人。这事未免奇怪。本来,她是惟一证明文龙不在现场的人,照理应申请做辩方的证人。
  当时,钱光质问检察官,她这位证人要证明什么。检察官的回答是:为核对被告的作案动机和不在现场的见证。
  钱光从辩护席上探过身子问文龙:“你怎样看?”
  “什么怎样?”
  “就是那天晚上,你和老婆一直在一起,这事确实吗?”
  “是啊,我们俩都呆在家里。”
  “你老婆同我也是这么说的。不过,控方为什么要提她做证人呢?”
  “这有什么不好?她的证词对我们肯定有利。”文龙考虑事情不像钱光那样郑重,便这样说。
  “既然你这样说,那就同意吧。”钱光歪着头,显得疑虑重重。
  今天是第二次开庭,至此还没有发生任何波折。
  上次出庭作证的,无非是发现安娜被害的邮递员,安娜的邻居,公寓附近餐厅的外卖郎,等等。他们的证词,不言而喻,对文龙是极其不利的。
  安娜的邻居和餐厅的外卖郎作证说,安娜被害的那天下午4点半钟,看到被告同被害人双双走进安娜的房间,等等。
  另一方面,作为书证用的解剖报告,鉴定结论等,证明文龙和安娜做过爱。至于在她房里,发现他的许多指纹,当然更不在话下。
  更要命的是,解剖报告上记载,安娜已有三个月的身孕。
  从审判的情况来看,出庭旁听的人,无疑都认为凶手就是文龙。
  安娜是文龙所在市政规划院的办事员,也是设计处处长文龙的助手。她经不住顶头上司的诱惑,做了他的小蜜,后来怀孕了,坚持要生下来,他万般无奈之下:便把她杀了——这是起诉的大意。大概所有的人都会想,八九不离十,实际上可能就是这么回事。
  然而,文龙一开头就声称,他是无辜的。
  警方审讯的时候,按照他们的说法,他始终也没有“承认”过。可是,文龙有几次精神快要崩溃之际,也曾想,索性顺着警方,他们要怎么说自己就怎么招吧。
  最危险的一次,是在拘留所,同监房里,一个有几次前科的犯人,怂恿他说:“先生,看不到书报,感到闷得发慌吧?”对方先是这么拉起话来的。
  “可不是,我平时连吃饭都要看点什么的。”
  “你干脆招了算了。那样一来,你就能离开拘留所,移送到看守所里,可以解除不许看书报的禁令。你要看的东西,家里人给你送来,管保你看个够。这样做,要合算得多呢。”
  “可我没有什么好招的,我什么也没干呀!”
  “所以说呀,你就随便胡诌几句嘛。扯谎还不简单,你什么也没干,等到开庭的时候,你再照实说,不准探监,禁止阅读,还不是因为你不肯招供嘛。落到这种地步对警官大人就得尽量装出三孙子的样子。”
  这人以他的经验之谈,告诉文龙在警察局里,招不招供,待遇可是大不一样。听他这么一说,他真有点动心,想“招供”了事。
  后来,见到钱光律师,文龙把这些想法告诉他,他马上说:“太危险了!那家伙说不定是警察的‘卧底’哩。总之,警方现在还无法定罪,他们就想方设法来诱你招供。”
  那家伙同文龙一起呆了两天就出去了。他究竟是不是警方的“卧底”,还是为了讨好警察,自告奋勇来做“策反”工作,现在是无从知道了。
  水静站在证人席上,出乎意外地从容镇定。不,以她的性格而论,也许并不出平意外。但是,她那遇事不慌不忙的态度,仍使文龙感到吃惊。
  上次出庭的人,都有些畏首畏尾,声音很轻。有的人回答控方的问话,眼睛望着别处,主审法官只好提醒说:请证人面向我们回答问题。
  而水静竟毫无怯场的样子,几乎使人以为,她从前在别的案子里,出庭做过证人哩。
  水静出身于高级知识阶层家庭,是长女,十年前,同她父亲的得意门生,也就是文龙结了婚。因为她家里只有姐妹两人,所以要他入赘水家做上门女婿。她怀孕过一次,由于是宫外孕,做了手术,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此后再没有怀过孕。
  回答检察官的问话时,水静是以一种淡淡的口吻,款款叙述这些事情的。
  控方问她是否怀过孕。辩方钱律师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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