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昨夜的书(阅读随笔)

作者:丁伯刚





  还有一点让人不解,就是对朗读及朗读者的理解。汉娜是文盲,所以她在集中营做看守时,以及后来与米夏交往时,都让人给她朗读书籍,这似乎是对文化及文明的向往,及对自己文盲的羞耻。她几次变动自己的职业,都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文盲身份。甚至后来宁愿被人诬陷坐牢,也不愿暴露此点。作者甚至以此点作书名,这些都表明朗读及朗读者在作者那里应该是有很重要的指涉的。那么他的意思只能是表明这样一个意思:对文化及文明的向往,及对没文化的耻辱。不过如果只是这点意思,那就显得浅而又浅了。
  作者在书前访谈中谈到此书的意旨:“人并不因为曾做了罪恶的事而完全是一个魔鬼,或被贬为魔鬼;因为爱上了有罪的人而卷入所爱之人的罪恶中去,并将由此陷入理解和谴责的矛盾之中;一代人的罪恶还将置下一代于这罪恶的阴影之中——这一切当然都是具有普遍性的主题。”“通过汉娜和米夏,我想表现的是,第三帝国是如何在那些一起参与了建设和维护它的人身上打上烙印,如何给世界和战后一代留下印记,它又造成了什么样的罪责感。”这些想法都是非常好的,但不知为什么在具体实行中,似乎并没很好地表现出来。
  
  1月21日:《长日留痕》
  
  夜呆坐。后把石黑一雄《长日留痕》看完。对于当代的国外小说,实在说有很多我是读不很懂的。幸亏我有一个方法去对付这样的小说,就是不去读懂它。我们古人不也有一种说法,叫读书不求甚解吗?不过就石黑一雄此书,我觉得自己比较有把握,这次我应该是读懂了的。小说写一个男管家的生活,第一人称叙述。以他开了新雇主的车子出外旅行为第一线索,然后回忆他在同一个庄园的两任雇主手下的经历。写他对职业的尊严感及虚荣感,以致义无反顾地拒绝了一个女性等。但总感觉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太过于缺少普遍性了?为什么要花那么多力气来写什么管家这样一种职业身份呢,为什么不把他当一个人来写呢?很奇怪,还没有读过这样写法的小说,可是此篇偏偏还得了英语布克奖。
  
  2月5日:《追风筝的人》
  
  夜看完胡赛尼《追风筝的人》。前面部分是以回叙的方式写阿米尔少爷与小仆哈桑小时的关系,哈桑总以生命来保护阿米尔,但哈桑在被人强暴的关键时刻,阿米尔却不敢上前,反而退缩而去。后阿良心不安,一直想坦白,但又没勇气。后受不了,反而进一步污蔑桑,让父亲把桑赶走。后国内动乱,阿与父一同逃到美国,读书成家。多年后,阿接国内一朋友从巴基斯坦打来的电话,让他回一次巴国。小说的后部分就写阿的回巴,又从巴回阿富汗国内之行。从这个朋友处阿得知桑原是父亲的私生子,感到震惊。但桑已死于塔利班的暴行中,遗下一子索拉博,现在孤儿院。后阿为解救桑的儿子索,独自租车回喀布尔,却遭小时侮辱桑、现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殴打,几致毙命。阿米尔反感到被惩罚的痛快,边挨打边哈哈大笑不止。后被桑的儿子索拉博用弹弓救出。后阿想将索带回美国,却在办手续时受阻。阿只能打算将索暂时再送回孤儿院,另想其他办法。索在惊骇之余割腕自杀。后桑终于把索带回美国,索却已生趣全无。结尾再写放风筝,索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此小说的叙述技术还是不错的,每一场景的展开都很真切,每个出场人物也都很生动活泼,写两代人的罪感与救赎。但从整体看,此作的艺术性并不很强,叙述太满,动作过多,意旨过于明确,没能给人留有足够的想象空间。尤其是后部分,这些缺点更突出。这篇小说能有那么大的读者量,能上美国的排行榜,从而成为一部流行小说,就因为其中的流行因素,比如写到了阿富汗的国内情况,特别是写到了塔利班罪恶等。我想此作的最大价值还是在其认识因素,满足了人们对一个热点国家的好奇心。从这方面来说,此作与《朗读者》有许多共同之处,就是其内容的流行性,或者说商业性。
  从这点来说,以后的阅读还是应该有所选择,当代这些过于流行的东西还是少看为好,哪怕它的读者量再大。
  
  2月8日:《高老头》
  
  早上被敲门声惊醒,知是万松一家到了,他们刚下火车。一看时间,7点20分,与他昨夜所说一点不差。忙起来开门,见万夫妇,我问小孩呢,才知蹲在他妈脚那边,正躲我呢。我先洗漱,后与他们讲话。又到外面买吃的,春节刚过,幸好还有一家小店开门,买了馒头花卷。后与万闲聊,他讲到今年看书一千多万字,共三四十本之多,写作几十万字的札记类文章,还有十多万字的短记。我惊奇,说他速度快,因看的都是学术书,据他所说,基本都是有关目前农村问题的。
  对万近年的思想走向,我挺为疑惑。他的基本特征是那种社会激情,后走向对个人出路和信靠的寻求,如宗教及中国的老庄等。然后由原始宗教进入民俗学与人类学,这些我都能理解的,我也一直认为原始宗教里保存有更多更纯粹的宗教成分。后来他由下层的民间立场,转而对所谓精英文化的批判,这一两年似乎一直在听他讲这些,现在他干脆转到对农村问题农民问题本身的考察了。我隐隐感到,他转了一圈后又回到原来的位置,回到那种社会激情上面。我表示了自己的疑惑,他解释,对他来说个人信靠问题基本上已得到解决,现在可以平心静气地关注现实等等。后他用了不少时间对自己的关注点进行了一番描述,主要就是精英阶层与底层利益的对立等,我听后说这不就是当年所提倡的阶级说吗?万说正是。我愈加觉得奇怪。
  后我讲到对当代国外一些小说的看法,说看来看去,觉得这些东西跟古典作品还是不能相比的。我说到前不久看过的托尔斯泰《复活》。在托氏的三个长篇中,《复活》早年给我的印象最为平实、朴素,甚至有点呆板、枯燥的,这次重读,同样是抱着一种技术方面的、挑剔的眼光,全篇读完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无懈可击。又说到近几天我手头正看的巴尔扎克《高老头》对我的启示。早年看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并没留下多少印象,最难忘的只是小说结尾拉斯蒂涅对巴黎的那句宣战。现在再读,主要仍是从技术的角度来打量,感觉也比第一次读要好得多,这点也让我自己都有些不解。连开头那么长的环境描写也不让我觉得累赘。很显然,此书有极强的戏剧性,每个人物都在动弹,每个人物都是戏剧冲突中的一环,缺一不可。除此之外,我最欣赏的还有巴尔扎克在其中所表现出的这种截取生活、进入生活的方式。《高老头》并不是顺着生活写,而是从中截取一段,然后在此基础上生发出去。比如栽种土豆吧,我们不能把整只土豆埋到土里,从而让它长出一棵新芽。这样太浪费了。我们应该将土豆切成片,一片一片种下,然后以片为基点生发出去,每一片再长成一个新的完整的生命。而所有的生命合在一起,便能组成一个丛林了。
  
  2月27日:《儒林外史》
  
  今天值班,基本没干什么。夜忽然拿出《儒林外史》来看。说来好笑,此书不知读过多少次,可还没完整地读完过。年少时迷水浒、三国、封神时,那读的是故事,而这书又没什么吸引人的故事,当然是读不下的。后来读国外小说,读的又是一种心理的纵深、精神结构的纵深,当时似乎也翻过此书,觉得这样的东西是一件由许多碎布片连缀起来的百衲衣,同样也是读不下的。后来读的范围更广些,许多笔记体的那种志怪什么,同样读得津津有味,哪怕就是为一般人所不齿的天命轮回、因果报应之类,其实这正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我以为只有在这里,才展现了我们这片土地的神奇想象,展现我们这个族类对眼前这个世界最为独特、最为繁复的理解。而这部小说却是实打实地写一些迂腐的书生,一点奇特的东西也没有。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对所谓的幽默讽刺之类的东西,某些漫画式的东西一直不感兴趣,我从心底里讨厌以那样一种方式进入现实,特别是进入小说。当然讨厌的同时我也知道,这部小说应该是绕不过去的,于是一再捡起又放,放下又捡起来。直到前些日子又想找出来看,竟发现我早年买的那部书已不见了,不知是什么时候弄丢了。只好又到书店再买了一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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