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昨夜的书(阅读随笔)

作者:丁伯刚





  今夜再读此书,仍感觉有些好玩。这里写一个人,各方面都铺排得清楚了,正以为接下来会有什么重要事件发生。没想到这个人原来已经写完了,作者转个身又去写另一个人。这感觉就像一个乡村人做房子打地基,他花了好多工夫将地基打好,弄得很平整很结实。读者正准备看他在这么好的地基上做一幢什么样的房子,谁知这时候他身子一转,又跑到旁边一个地方,又在那里埋头挖起地基来。不多的工夫,大约在方圆几平方公里的一个大范围内,这人一口气竟然不知打下了多少屋地基,却一幢房子也没做,甚至连一砖一瓦也没见着。
  一直以为,小说毕竟是一种虚构的艺术,最大的价值就在其虚构上。而有关一个人物的身份、生活环境等背景材料,就相当于做房子的地基,实际是很难虚构的。房子可以凭建筑师的想象任意发挥,你想建多高就多高,想建多大就多大,想建什么式样就什么式样。地基却不行,非得有那么实实在在的一块地方不可,所以我们一定要节约着用。我们要在最小的一个范围内,在一个最小的建筑面积中,造一幢最雄伟最华丽的建筑。而像《儒林外史》等小说这样,只打地基却不做房子,不是有些傻吗?当然,这个搞建筑的人可能真的比较另类,他搞的可能也是一种建筑,是以无数优美的地基结构出的一种建筑。
  
  3月8日:《旅客奇谈》
  
  夜看华盛顿·欧文《旅客奇谈》。此书以前买过,后被一位朋友借走,再不还我。这次见有新版,只得重购一本。现在我手头除此书外,还有欧氏《见闻札记》、《阿尔罕伯拉》及一些所谓的短篇小说,其他的还有如《布雷斯布里奇庄园》等,尽管百般搜求,也无法找到。
  华盛顿·欧文是我多少年来最为迷恋的作家,就像年少时迷恋卢梭与缪塞,及我们这里的郁达夫、郭沫若等人的文字一样,平日有事没事,喜欢拿出翻上一翻。特别是下雨的日子,或者黄昏的时候,一人独自坐在阳台,看几页书,再看几眼街面上的景色。当然内心里我也知道,无论是华盛顿·欧文还是郁达夫、郭沫若、缪塞等,从艺术上来说也许并没有多少高明之处,这实际上都是一些非专业性、非职业性的作家,我也只是在消闲的时候,在需要放松的时候才会过来看看。尽管如此,我仍然难以控制地喜欢他们。我喜欢的可能只是他们文字中的那种忧郁,那种诗性,还有进入生活展开生活的那种方式。比如郁达夫,我始终以为他的小说还谈不上是一种真正的小说,而是用第三人称写成、将私人生活加以虚拟化的散文,哪怕他写古代诗人如厉鄂、如黄仲则,实际上所抒发的都是极主观的个人情绪。而对于欧文来说,他生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写作的过程,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常常是这样度过的:旅行来到一个地方,比如布雷斯布里奇庄园,比如阿尔罕伯拉宫,比如格拉那达,比如某个藏书家的私人图书馆等,于是在这里住下来,边悉心研究当地的历史和传说,边以此地为背景从事写作,小说、散文、故事、传说、速写等等,合到一起组成一部书。
  每次看郁达夫,看华盛顿·欧文,奇怪的是我都会产生一种很强烈的模仿冲动,有很多次我甚至都开始动手了,但结果仍不得不放弃。因为在内心深处,我一直有这样一种固执的想法: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小说毕竟是一项重体力活,需要一个人拿出他一生最好的时光来对付。这个时光一过,你即便再想写也全然无能为力了。相对来说,写散文毕竟轻松些,随意些,当一个人年华已逝年老体弱干不动重活时,再来弄弄散文之类也不迟的。这样一来每次读郁达夫读欧文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忍耐的过程,一种期待的过程。你得将内心深处强烈的模仿欲望忍耐下去,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老之将至,写不动小说了,便可以随心所欲,像欧文像郁达夫那样,不时找一个什么新奇的地方安安心心住下,边看书,边独自进行散文写作。我甚至将未来那些日子里所住的地方都暗暗想好了,写些什么东西基本上也一一准备停当。
  
  3月12日:《兔子,跑吧》
  
  夜散步,回,上床看厄普代克《兔子,跑吧》。这书已拖得太久,中途被其他一些杂书打断,现只剩下几十页,想今夜看完去。不一会极倦,竟睡着了。后醒,才十点半吧,起身,终把《兔子,跑吧》看完。似越来越清醒,后完全失眠,干脆起来再看书,见是一点钟。后再看华盛顿·欧文的《旅客奇谈》,到两点再睡,仍无法睡着。大约四点多,似睡去一会,但又醒,天已亮。
  这一夜简直是个恶梦。一夜的大雨不停,我一直听着雨声。
  在给一位朋友的邮件中曾说过,此时看厄普代克这个四部曲,是带有一定的针对性,想为自己找一些参考。我想看看作者怎样将一个人的一生分成四段。书前介绍,四部曲分别选取主人公兔子一生中的四个时间段来进行展现,每个时间段相隔正好十年,从青年写到老年。这个第一部《兔子,跑吧》写兔子30岁前某一年的几个月生活。
  我弄小说几十年,又曾教书十多年,但一直弄不清写作教科书上所提到的一些写作方法,如白描之类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所以这里也弄不清作者在这个兔子身上所用的是什么手法。只感觉作者端了一盆水,朝着地面哗地一下倾倒出去,水流到哪里他便写到哪里。用电影的手法,可能就是一种长镜头吧。当然,电影中没有哪个镜头会有这个镜头长,在好多天的时间里,兔子走到哪里,作者的笔便跟到哪里。表面看来,兔子没有任何心理波澜,相反,这明显是个生活散漫且有点缺心少肺的人,傍晚回家,见到街边一伙小孩在打篮球,他竟然也忍不住插进去,卖弄了好久的球技。到家后,妻子让他到一方的父母家接孩子,又到另一方父母家拿车子。兔子于是又出门,到了一方的父母家看到了孩子,觉得孩子玩得挺好,于是到另一个地方拿车子。车子开动,他没往家里开,反而开出城外,并且一开几百几千里,中途还加了两次油。第二天不知为什么,兔子觉得这么往外开也没意思,于是掉头重新回来,当然他不再回家,而是找到他中学读书时的篮球教练,在他那里住下来。然后又通过这个教练,兔子认识了妓女鲁丝,两人同居。牧师杰克以自己的方式规劝兔子,想让他回家。恰好兔子妻詹妮丝临产,兔子震惊,辞别鲁丝回到妻儿身边。后来因为妻子拒绝了他的性爱要求,他再次出走。妻子伤心之余酗酒,迷糊之中新生的女儿落入浴缸中淹死。兔子惊慌赶回,但在小孩的葬礼后,不知为什么他又一次出走,来到鲁丝处,得知鲁丝也怀了孕。兔子想让鲁丝把孩子生下来,但鲁丝再无法接受他。兔子出门买食物,再一次在大街上飞跑起来。
  厄普代克曾解释:“中产阶级的家庭风波,对思想动物说来如谜一般的性爱和死亡,作为牺牲的社会存在,意料之外的欢乐和报答,作为一种进化的腐败——这些就是我的主题。”据序言介绍,厄氏甚至将男女性爱上升到宗教、信仰的高度,“我们(男人和女人)已经成为彼此的教堂”。兔子四部曲也就是厄氏性爱宗教的四部“福音书”。实在说,对所有关于家庭生活及性爱之类的内容,我从来不感兴趣,更不要说是有关美国中产阶级什么了。我真的弄不懂这里所涉及的一切,其中许多人物的行动在我看来都是莫名其妙的,比如那个兔子,因对家庭生活及妻子不满而离家出走,这点我能理解。但兔子离家后,妻子及她娘家的父母那么惶恐,兔子归来后他们又那么讨好他,不是说,西方社会的家庭与婚姻是很松散的吗;兔子离家归来,仅仅因为妻子的一次拒绝,竟又一次出走等,这些人物行为我以为都超出了起码的生活逻辑与艺术逻辑。厄普代克是一位超出我兴趣范围之外的作家。像我们这种从小吃红薯长大的人,哪能品尝得出巧克力及黄油面包的滋味好坏呢。
  厄氏写此作时才28岁,但那种简洁干净客观的文字能力,那种对生活细节的敏感捕捉,仍让人极其吃惊。作者写兔子接到女儿出事的电话,他一边听着,一边看电话亭外的一排字母,一心想着怎样给这行字母分节;他写街道上某一摊废水等等,那种真切和准确都是超出一般人眼睛的。当然这部小说也有明显的缺点,比如视角的转换我以为就非常生硬和突兀。此书将近一半篇幅,都是以主人公兔子的视角来展开,可是写到他和鲁丝在海滩上时,突然转为鲁丝的视点,此前没有任何征兆他会转换视角。从这里开始,视点便在不停变换中,但这样一来,作品的整体感基本就给破坏了。当然作者这样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他起初可能并没想到视角问题,直到将近一半的篇幅时,才感到这么单一视角太过于呆板笨重,只得中途转换立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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