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道教经济伦理刍议

作者:刘仲宇

之与养生相联系,强调保精啬气,增添内力,减少生命的耗散,仙学之理,此其一焉。但同样的它也可用于经济生活中。对此,似乎以往研究不多。
  所谓啬,在经济生活中,可以渗透到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尤其与消费和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关系密切。在消费过程中,要求尽可能减少浪费,这点与道家讲的少私寡欲、淡泊宁静相一致。同时,它还有一层含义:即在经营中,或者在大型的社会工程中,节约资源。无论哪一种含义,都是十分可贵的。
  与啬的要求相一致,道教反对无端地破坏资源、干扰生态、污染环境,这又与道教的生态思想、环境保护思想重达。《云笈七签》卷三九引述说:“修斋求道当奉十戒”,第二戒为:“守仁不煞,悯济群生,慈爱广教,润及一切。”这是讲对生物界的态度,《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第十四戒“不得烧田野山林”,第四十七戒“不得妄凿地毁山川”,则已经将禁制扩大到整个环境了。
  在市场经济的时代,一切经济活动的杠杆,是利益,或者说利润。从工业革命以来,资源的无限制开发,甚至于完全是掠夺性的开发,其根源在于人们对利润的追求具有不断扩张的趋势,而为了利润的最大化,不惜杀鸡取卵,而不顾及其余。而高明的经营理念,是在透彻了解经济规律的基础上,运用商业智慧和相应的技巧来获得成功。这一点,类似于今天说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而在道教内部,则有一位财神爷作了表率,那就是文财神范蠡,他是善于经营致富的典型形象。
  这位陶朱公,在《国语·越语》和《史记》的《越王勾践世家》中都记载过他的事迹。先是越王勾践做了吴国的俘虏,用了范蠡和文种的计策,终于返回越国,以后卧薪尝胆,最终灭了吴国。这件以小国灭大国的历史事件中,范蠡立有奇功。然而他深知勾践这样的人,可与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所以一旦灭吴功成,他便坚持辞官归隐。同时他也劝同事大夫文种离开勾践,理由是“蜚(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飞鸟都打完了,再好的弓也只能藏起来,狡猾的兔子既已全被打光,打猎的走狗也该拿来煮着吃了。大夫种不听,结果被害死。在政治上范蠡可谓有先见之明,而在做生意上他更是了不得。据说他迁居三次,每到一地都迅速成为大富之家。
  他先离开吴越之地,渡海来到齐,即今天的山东,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在海边耕作治产,没多久,便积累资产至于数十万,齐人闻其贤名,曾一度请他当任国相。但不久他辞去相印,尽散其财给予乡邻友好,本人则迁居于陶,他观察形势,认为陶为天下之中,交易往来互通有无的大道通达,治理生计可以致富,于是定居下来,改名为陶朱公。仍然与儿子们在这里耕田畜牧,却不定居在家,而是把握时机,贸易货物,追求十分之一的利润。不久又成了家资累万的巨富。
  值得注意的是,陶朱公的致富之途,有很深的投资理论作指导。人们只知其富,天下称之,他的为富之道,却少有人知。原来,范蠡有一位师傅,称为计然,端的是一位辩证哲学家,也是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的思想家。他的理论是:“知斫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知道要动土木便采取完备措施,时机转变要用的物品也需了解,二者都弄明白了,那么万种货物的行情就可以清楚了。水旱、年成好坏,都是会转化的,“旱则资舟,水则资车”,凡是大旱的年份,要赶紧准备船只,到了发大水的年份,倒要抓紧准备好车子。原来他认为做生意要有预见,旱天船只便宜,先购进它们,大旱之后,必有大涝,到了涝时船只便可以卖上好价钱;发大水的年份,车子用得不多,价格便宜,水后必有一段干燥的年,车子需要量大,自然价格也看涨。做生意要看“有余不足”,就是说,某物供应丰富(有),价格必下跌,供不应求(无),价格必上涨。因此呢,要了解货物的有余,也就是供应量的大小有无,就能预知价格的涨落。而价格上涨到极点,又会下落,跌到极点,又会上涨。当物价高时,手上的货物要当它是粪土般赶快出手;物价低时,又要将它们看成珍宝般赶紧趁低价收购。而手上的钱款则希望它像流水般地运行。这种理论,实在是相当高明的价格理论,深得商品经营三昧,要是不引出那些古语,人们一定不会想到这些话竟然是由离今二千四五百年前春秋时代人说的。这生意经中含有相当深的辩证思维,与治国之道其实相通。越国的报仇雪耻,便得了计然妙策之助。
  范蠡离开越国时,就感叹说:“计然妙策有七,越国用了其中之五,便得意于天下。我现在不妨将它们用在治家上。”这便是陶朱公致富的秘诀:有深厚的经济理论主要是价格与投资规律的认识作为基础。当时和后世的人们因为范蠡善于致富,所以论富皆首称陶朱公,陶朱公成了富翁的通名。更在后来,人们便奉他为财神。陶朱公这位财神,不仅是信众膜拜的对象,实在说来也是善于运用价值规律,合理合时投资的楷模。
  财神是财富的化身,又是人们心目中财运的管理者,对他的崇拜,基于对其神界职司的信仰。但像范蠡那样的财神形象,又使得人们将致富的希望放在个人投资行为的合理上。不是靠人海战术,不是靠牺牲环境和生态去捞钱,而是靠智慧,靠对经济规律的了解和运用,实在是财神爷给人们的最大财富。
  
  三、交换与分配中的公正原则
  
  在正一玄坛赵公明的“大法”中讲得很明白,只有公正之事,可以向他祈求,如果反之便不能如愿。“但有至公至正之事可以对神言者祷之,无不如意。若以非枉不正之事祷之,神必加谴。敬之毋忽!”咽此,在财神身上显现的是商品贸易中必须遵守的基本的原则:公正。所谓“横财”若是建筑在违法与违背基本的道德准则的前提下,便不是保佑的对象。
  这里说的公正,是一种伦理原则,而这种原则在赵公明身上的体现范围大于经济生活领域,而更广泛地表现在司法和其他领域。比如其中有在官司中得以申诉并洗清自己的冤屈诸内容。这是由古代社会生活的特点所决定的。古代中国人的生活中,商品交易在大多数人那里不占主要地位,而民与官之间的对立则常常会有发生。民与官,其实发生联系的机率也很小,但是纳税交粮,总是作为老百姓的法定义务,加捐派款也常会从官府那儿发下布告。这样,从民与官的关系上,便有公正与否的问题发生。苛捐杂税,在法定赋税之外的额外摊派,总是有失公正的,所以一旦发生,便不能不引起官民之间的摩擦,作为民众,在这种摩擦中一般总是处于弱势,常陷于求告无门的境地。另外,中国老百姓怕打官司,却偏偏有时会成为被告或不得已当上原告。所以赵公明的“大法”中说求神保佑“和合顺官、鬼”,就是将阳间的纠纷,特别是与官或官司的关系理顺,不致遭受冤屈,也包括对付阴间,理顺其关系。不过,由于赵公明从一名召役神将,渐渐向财神转化,他身上所体现的公正原则,便更多地指向于经济生活,主要是市场活动。
  按商品交换第一个要求,便是等价。所谓公正,首先是等价。“买卖公平”的第一内涵,就是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不能强买强卖,更不能取货不付价。

[1]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