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听那立体的乡愁
作者:董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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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自己主编了六七年之久的《明报月刊》上,绝大多数时间他写散文都只是署名“编者”,直到最后的一年多才变“编者”为“董桥”。这是因为他写的是与众不同的“编者的话”,不少时候,根本就和杂志本身或主编的编务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他自己在直抒胸臆,有时候也只是从那一期的某一篇文章或某一个观点引申出去,自由发挥,因此,它不是以编者身份向读者作什么交代或表白,而是一篇卓然独立,有文采,有思想,有情怀的好散文。“领异标新二月花”,在他以前,简直没有人写过这样的“编者的话”。这是他独创的“董桥风格”。一开始也许你还不能接受这样和杂志不大相干或根本不相干的“编者的话”,尽管同时又认为文章写得不错,渐渐的,你就完全接受,被它说服了。何必拘泥于形式?
有一篇《听说台先生越写越生气》,由台静农宣布不再为人写字应酬,写到黄裳主张不可忘记过去(特别是“文革”)。又有一篇《只有敬亭,依然此柳》写的是明末的柳敬亭,影射的是香港的“九七”前景。说不相干可以,说相干也可以。
“董桥风格”当然不仅仅是靠几十篇“编者文章”建立起来的。他一直在写多体散文,有如别人写多体书法。他甚至用短篇武侠小说的形式来写散文,而只用两句套话点题。一篇《薰香记》只有三个人物:老人、碧眼海魔和老人的女儿。文章的大题上有两句眉题似的文字:“欲知谈判如何,且听下回分解。”那正是中英谈判香港前途问题的时候,没有这两句,谁解其中意,还不以为是一般的武侠小说么?两句话一点题,读者就明白过来了:老人是中,碧眼是英,少女是香港人。看似武侠,实谈时事。这个短篇的作者署名依然是“编者”,这就比前面说的那些“编者文章”就更加标新立异了。
小说也可以当散文。这篇《薰香记》是收进了《这一代的事》这本散文集中的。董桥说过:“我以为小说、诗、散文这样的分野是不公平的,散文可以很似小说,小说可以很似散文。”他还举了在美国的华人作家刘大任的作品为例,“说是小说,也可以说是散文,就算说是诗,也一样可以。”董桥自己的《让她在牛扒上撒盐》、《情辩》、《偏要挑白色》……不都很像自具特色的短篇么?
学术性的文章也可以当散文。《辩证法的黄昏》、《樱桃树和阶级》、《“魅力”问题眉批》都是。“要研究马克思主义。那是那天黄昏里偶然下的决心。”这是《辩证法的黄昏》的最初一句。“结论:也许可以在没有研究马克思主义之前就写书讨论马克思主义。”这是《辩证法的黄昏》的最后一句,也是最后一段。那不是正正经经的学术文章,但内容却不乏学术思想。
董桥是在伦敦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是在马克思当年进行过研究许多年的大英博物馆图书馆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他从台湾到香港后,曾经在美国新闻处的今日世界出版社工作了好几年,然后去伦敦英国广播电台工作,一边工作,一边进修,其间就读过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但更主要的还是读英文的文学作品。在台湾,他读的是外文系,但他说,那时主要还是接受中华文化的熏陶,到了伦敦,才投入西方文学之中,为了写论文,又兼及了马克思主义——这无妨说是野狐禅。
你说野不野?居然可以写出《在马克思的胡须丛中和胡须丛外》。且听他在这本书的《自序》中的夫子自道吧:“旅居伦敦时期为了写论文乱读马克思、恩格斯和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加上走遍伦敦古旧的街道,听惯伦敦人委婉的言谈,竟以为认识了当年在伦敦住了很久很久的马克思,写下不少读书笔记。其实大错。去年答应《素叶》整理那些笔记之后翻看那些笔记,发现认识的原来不是马克思其人,而是马克思的胡须。胡须很浓,人在胡须中,看到的一切自然不很清楚,结果写了五万字就不再往下写了。”后来写别的东西,他大叹“胡须误人。已不在胡须丛中了,眼力却一时不能复原,看人看事还是不很清楚,笔下写些马克思学说以外的文章,观点仍然多少跟马克思主义纠缠,就算偶有新局,到底不成气象。幸好马克思这个人实在不那么‘马克思’,一生相当善感,既不一味沉迷磅礴的革命风情,倒很懂得体贴小资产阶级的趣味,旅行、藏书、念诗等比较清淡的事情他都喜欢,因此,这本集子借他的胡须分成丛中丛外……”你说野不野?
董桥还别有一野。看起来,他是个温文尔雅,有点矜持,不怎么大声言笑的人,写起文章来却自有奔放,自成野趣。
你看他怎么谈翻译:“好的翻译,是男欢女爱,如鱼得水,一拍即合。谈起来像中文,像人话,顺极了。坏的翻译,是同床异梦,人家无动于衷,自己欲罢不能,最后只好‘进行强奸’,硬来硬要,乱射一通,读起来像鬼话,既亵渎了外文也亵渎了中文。”你以为这是不是亵渎了翻译呢?他还有进一步的妙喻。初到伦敦,英文不灵,说话都得先用中文思想,然后译出英文,“或者说‘强奸’出英文来。日久天长之后,干的‘好事’多了,英文果然有了‘早泄’的迹象,经常一触即发,一塌糊涂,乐极了。可是‘操我妈的’日子接踵而来了。”讲中文的时候,不说“逐渐进步”,说“有增加中的进步”;不说“威尔逊在洗澡”,说“威尔逊在进行洗澡”,等等等等等等等等。他说,中文既然是自己“母亲的舌头”,这样的亵渎中文,“朗朗上口,甚至付诸笔墨,如有神助”,岂不成了“操我妈的”么?
董桥是藏书家,年纪轻轻就成了藏书家!又是藏书票家(还藏书画,还藏古董,有人说“他心中有一间古玩铺”)。他藏书多少,我不知道,只知道他拥有藏书票上万张,成了英国藏书票协会的会员,是收藏西方藏书票的书最多的中国人(不知道这是说在协会的会员中还是在十一亿中国人中)。
谈到书,我们年轻的藏书家又来了,他是从“书淫”说起的:“人对书的会有感情,跟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有点像。字典之类的参考书是妻子,常在身边为宜,但是翻了一辈子也未必可以烂熟。诗词小说只当是可以迷死人的艳遇,事后追忆起来总是甜的。又专又深的学术著作是半老的女人,非打点十二分精神不足以深解;有的当然还有点风韵,最要命是后头还有一大串注文,不肯罢休!至于政治评论、时事杂文等集子,都是现买现卖,不外是青楼上的姑娘,亲热一下也就完了,明天再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比起谈翻译来,这已经不能算野了吧。当然,也可以还是有点不大正经,就像他“倒过来说”也是这样:“倒过来说,女人看书也会有这些感情上的区分:字典、参考书是丈夫,应该可以陪一辈子;诗词小说不是婚外关系就是初恋心情,又紧张又迷惘;学术著作是中年男人,婆婆妈妈,过分周到,临走还要殷勤半天怕你说他不够体贴;政治评论、时事杂文正是外国酒店房间里的一场春梦,旅行完了也就完了。”
我想到了叶灵凤,他也是藏书家,年轻时也写过被认为有点“黄”的小说,后半生主要写散文,也翻译些东西(董桥当然也译过书),但他却没有董桥这些对翻译和书籍的妙喻(又一次写到这“妙喻”时我甚至于担心我自己是不是也要挨骂:“哼,居然说妙!”)。也许后来叶灵凤已经成了“叶公”,成了长者,已经在文字上“结束铅华”了。而董桥至今仍是小董。
但董桥并不就是野小子,人固然斯文的被认为是一介书生,文也很有中西书卷气。真佩服他,读过那么多书,又记得那么多书,笔下引述的古今中外都有,却并不是抄书。他的文章散发的书卷气,有古代的,也有现代的。他的文章既显出中国人的智慧,也不乏英国式的幽默。文字精致,文采洋溢。
董桥当然不是野小子,他已是中年人了,只是在老年人眼中人他看来年轻而已。他有一篇《中年是下午茶》。他给中年下了许多定义:中年“是只会感慨而不会感动的年龄,只有哀愁没有愤怒的年龄。中年是吻女人额头不是吻女人嘴唇的年龄”。“中年是杂念起想越长,文章越写越短的年龄”。“中年是一次毫无期待心情的约会”。“中年是‘未能免俗,聊复尔耳’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