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适合“悦读”,又启迪心智
作者:温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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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通常认为《女神》的价值除了开一代诗风,还在于创造了一个“大我”,也就是自我抒情主人公形象。这个形象当年曾经那样激动了一代青年,曾拥有无数“燃烧点相等”的读者。这个“大我”首先代表了觉醒的中华民族。如《凤凰涅槃》就是对我们这个古老民族再造新我的期盼与颂赞。《女神》的“大我”形象还是勇于反抗破坏、自由创造的时代新人,其身上体现出觉醒之后大胆地自我剖析、自我否定,又自我尊崇、自我扩张的特点。所以不难理解像《天狗》这样的作品,为何要爆发出那种超越一切、破坏一切、绝对自由、迎对万汇的情绪,为何采用那种自由质直、直抒胸臆的方式,唱出雄强而不免粗野的“男性音调”。
《天狗》写于一九二〇年二月初,那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正在全社会辐射,郭沫若也处在他的创作高峰期。后来他回忆说,“在一九一九年与一九二〇年之交的几个月间,我几乎每天都在诗的陶醉里。每每有诗的发作袭来就好像生了热病一样,使我作寒作冷,使我提起笔来战颤着写不成字。我曾经说过,诗是写出来的,不是做出来的。便是当时的实感。”这段话可以让我们了解《女神》包括《天狗》的写作状态。我们现在接触《天狗》,可能会感到有些怪异,难于欣赏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这牵涉到如何阅读文学史经典的问题。对于像《女神》这样带有强烈时代色彩的作品,只有尽量“设身处地”地反顾历史现场,消除历史隔膜,才能领略其特有的艺术价值。建议最好用“三步阅读法”。第一步是“直观感受”,先不要受到理论干扰,直接用自己的感觉体验去触摸作品,获得最初的整体印象。举《天狗》为例,初读此诗,第一印象可能是狂躁、焦灼。那超验的形象、按捺不住的情绪、反复旋转的急遽的呼喊,和那短促的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句式,都给人一种异乎寻常的冲击: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把宇宙的一切都全给一口吞了,“我便是我”了。又仿佛自身储有无穷的精力能量,简直就是拥有“全宇宙Energy 的总量”;这才要飞奔,要燃烧,要狂叫;一时找不到宣泄的渠道,憋得难受,只得匪夷所思,要在自己的脑筋、神经或脊椎上飞跑。这是诗歌所表达的情绪所直接造成的对读者的冲击,也是读《天狗》一般能得到的“第一印象”。
获得“第一印象”之后,还不急于作理论的归纳,最好转入第二步,即“设身处地”,尽可能与你所想象和理解的“历史现场”融合起来。可以想象自己也正处在“五四”时期,是刚跳出封建思想牢笼的青年,非常自信,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可以按照自我的意志加以改造的;但同时又可能很迷惘,不知“改造”如何着手,一时找不到实现自我、发挥个人潜能的机会;一方面觉得“我”很伟大,威力无穷,另方面又会发现“我”无所适从,这便产生焦灼感,有一种暴躁的心态。有了一些历史的现场感,对诗中所抒发的那种狂放的情绪与心态,乃至那似乎怪异的表达形式,就会有能够融进去的感觉和认同。这样,原先所得的“第一印象”也就更有了着落,并在与历史想象的融会中调整、升华。 接下来要做第三步才是“名理分析”。比较理性地思考原先阅读中直接获得的“第一印象”,到底跟《天狗》的形象、情绪、节奏等等因素有何关系,并进而分析《天狗》所表达的那种火山爆发式的内发情感,是如何充分代表和满足了“五四”青年的普遍心态的。这样就把郭沫若诗歌产生的历史氛围、思想艺术特征,与同一时代读者迷狂般接受郭诗的热烈状况都结合起来,所做的是整体性的分析。这种分析自然会注意到“五四”时期那种暴躁凌厉的普遍社会心理,阅读《女神》既找到了情绪的宣泄口,这阅读行为本身也就成为一种时髦,一种反叛。这样,“读者反应”本身也丰富、加强或改变了《女神》和《天狗》所诱发的氛围,并在事实上共同塑造着郭沫若和《女神》的“神话”,郭沫若和他的《女神》也就成为一种时代精神的象征。
《女神》中的诗,的确有许多显得散漫、太直、太坦露,是很粗糙的。如果光凭直觉印象,或者径直就做理论分析,可能就进入不了作品的世界,甚至会简单地认为这并不成功。然而着眼于对作品的整体审美,并凭着历史的想象,尽量回到“五四”当年,感受那种极富时代色彩的阅读风气,那么这些“粗糙”便可能另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效应,甚至也是一种不可重复的特殊之美了。
五、调动诗歌阅读中的通感
——读林庚的《春天》
自古以来写春天的诗歌很多,林庚这首《春天》仍然独具特色。和古诗不同,该诗没有讲求押韵和平仄,句式也长短不一,是非常自由的现代诗,一句赶着一句,很是随意,但读起来随着情感的起伏变化,会有某种很自然的心理韵律生成,就如同春天到来那种蓬勃、自由、跃动的节奏。此诗适合朗读,要把握阅读的语感,体会那种因语感变化所带来的特殊韵味。
开头一句用“草的荒芜”来比喻春天的心,给人陌生而又惊讶的感觉。 草无论怎样“荒芜”,时候一到总要返青,而且是无边无际的,这景象让人有种生命伸展的强烈渴望,也就是“春心”荡漾吧!接下来两句也是写春心的:“随便的踏出门去/美丽的东西到处可以拣起来”。这里的“随便”是一种放松,是春天所独有的“慵懒”和“散漫”,人们不必受什么约束,完全可以开放自己,投入大自然当中,那样“美丽的东西”就会到处呈现。用“拣起来”这样很具体的动作,来表达春的发现,本来难于名状的感觉,似乎也可以很现实地捕捉了,这写法很是别致。意犹未尽,又上来一句“少女的心情是不能说的”,还是写春心荡漾,那种生机勃发的意味如同少女飘拂不定的心情,如此丰富,却又毕竟只能意会,难于言传。
下面的四句似乎也较为具体,写 “春雨”和“行人”等等,其实进了一层,是对春的到来所引发的人生感悟。当然,这种感悟不是议论抒发,还是通过感觉来引发。那从天落下的“雨点”,不定就落在谁的身上;而春的“召唤”往往不也这样,给人 “突然”的感觉吗?习惯于冬天的浑浑噩噩,冷不丁给“雨点”唤醒了,这种感觉有些陌生,有些神秘,你会突然意识到一个美丽的季节到来,人生重新被点亮,又变得新鲜活跃了。春心被唤醒,感觉在变化,世界一下子也变得那么温馨美好,“行人”呀、“雨伞”呀,所有琐碎的事物全都那么美,连车上不相识的人彼此“邂逅”,也那样和谐亲切了。这就是春的氛围,也是春心的感发。
意犹未尽,顺势又来了“含情的眼睛”和“潮湿的桃花”两句,同样是顺着春雨的描写而来的,但这两个意象的互相映衬,除了继续给人以春的美丽的联想,也许还会有些疑惑。是“少女”的眼睛?是“行人”邂逅的眼睛?还是春心焕发后所有人都变得多情的眼睛?不必拘泥地理解,总之,是换了一副眼睛,是春天给大家带来好心情了。
最后两句仍然在写春雨,却用“江南的雨天是爱人的”结束,像是一种说明,又像是一种慨叹,含义有些朦胧,有些歧义,可以做不同的解释。“春心”本来就是含蓄的,模糊的,是个人的,隐秘的,说得太白反而可能捕捉不了,有些歧义我们会觉得正常,正好可以满足对春天各种层面和角度的理解。看来诗的朦胧有时可以增加阅读想象的空间。
此诗的阅读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能调动“通感”的运用,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全都在貌似凌乱的没有逻辑的意象组合中互相融会触发。“潮湿的桃花乃有胭脂的颜色/水珠斜打在玻璃车窗上”——这里有颜色、香味、声音和触感,甚至还有“第六感官”印象,混在一起给人春天的特殊感觉。春天是什么?每个人都了解,但难于明白表述,这首诗把各种对春天的感觉融会到一起,五光十色,回环往复,那种氛围出来了。诗的长处在于表达丰富复杂的情感,包括潜意识的东西,有时诗歌表现感觉会和惯常的逻辑思维不合,像这首诗东一句西一句,似乎有些凌乱,用逻辑直解的办法是理不清的,只能用感觉去体味,有时还要靠直觉,如果阅读中把“通感”调动起来了,就能处处发现春天的景象,引发春心的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