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上海市智障、脑瘫儿童康复工作现状调查研究
作者:陆 莲 张福娟
关键词 智障儿童 脑瘫儿童 康复训练
分类号 G764
1 引言
智力障碍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同时存在适应行为障碍,并发生在发育时期[1]。脑性瘫痪是一种神经系统常见的致残性疾病,往往伴有运动障碍,并且有48.2%的儿童同时还伴有智力低下[2]。智障儿童和脑瘫儿童在我国的发生率很高,分别为1.2%和1.92‰(1~6岁)[2]。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截止到2006年4月,我国共有智力残疾者55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68%[3]。这些智障者不但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而且也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4]。因此,及早对0~18岁的智障、脑瘫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具有一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展了对智障、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但是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发展也不均衡。本文通过对上海市17个区招收智障、脑瘫儿童的教育、康复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旨在了解上海市智障、脑瘫儿童的康复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差距,以使今后更有效、科学地为这两类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2 研究方法
2.1 对象
本次调查走访了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基层的康复机构、普通幼儿园特教班、辅读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等。调查遍及17个区县,覆盖率为89.5%。调查单位中辅读学校17所,普通幼儿园(特教班)12所以及4所专门从事智障、脑瘫儿童康复工作的机构。调查对象主要是以上机构的负责人员、有关教师及康复专业人员等。
2.2 方法
本研究采取自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形式,并参考官方网站有关资料。问卷内容主要包括:本机构现有的智障、脑瘫儿童的基本情况,本机构的经费和设备设施,康复人员的构成和培训,康复的内容、方法和形式等。访谈内容涉及智障、脑瘫儿童康复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给予的支持等。
3 结果和分析
3.1 基本情况
据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最新统计,截至到2005年底,上海市现有在校智障、脑瘫儿童总数为9410名,其中6岁以下390名左右,7—18岁之间共有9020名左右。以上儿童分别在各区幼儿园特教班、辅读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康复机构以及社区康复站等机构接受不同程度的康复训练。
截止到2005年,上海市开展智障、脑瘫儿童学前教育康复的幼儿园共有20所[5],主要是幼儿园特教班;接收智障、脑瘫儿童的康复机构共10所[6],主要是综合医院的康复部门、专门的康复机构、儿童福利院康复部等。另外,也有部分民办机构从事智障、脑瘫儿童的康复工作。上海市各个辅读学校在对学龄期智障、脑瘫儿童进行教育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两类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
3.2 康复对象
上海市从1995年开始在全市每个区的一个幼儿园设立特教班,主要招收3岁以上的中重度学龄前智障、脑瘫儿童,每班大约有8~15个小朋友,老师每天都为这些儿童安排一定时间的个别训练和小组训练,他们也参加园内的融合活动,与正常孩子接触,一起游戏、活动。另外,上海市部分辅读学校设有学前部招收学前特殊儿童,其康复训练的情况与幼儿园特教班基本相同。
上海市各辅读学校是智障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机构,主要招收中度智力障碍学生,附以部分轻度和重度的智障、脑瘫儿童[7]。调查发现,上海市大部分辅读学校(94.1%)在对智障、脑瘫儿童进行教育的同时,都相应开展了两类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有的学校虽然缺乏训练场所或设备,但他们利用区残联的康复资源,组织学生定期到区残联接受康复训练。上海市公办和民办康复机构招收的智障、脑瘫儿童,在年龄、程度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医院康复部门和儿童福利院康复部招收的患儿年龄在0—6岁之间,民办康复机构招收的对象年龄范围比较宽泛,在0—18岁之间。从招收对象的程度来看,各康复机构都以招收中度以上智障、脑瘫儿童为主,轻度儿童占极少比例。
3.3 经费和设备设施
由于上海市幼儿园特教班接受区教育局和残联的双重管理,幼儿园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康复设备的添置和更新上,残联部门也给予一定的经费投入和支持。
有关部门为特教班配备了专用康复训练室,如感觉统合训练室、运动康复室、语言个训室等,但只有40%左右的幼儿园拥有两种以上的康复室。各幼儿园配备的康复设备不一,多则四、五种,少的只有一、二种。主要设备有多功能训练机、跑步机、平衡器、儿童用自行车等。另外特教班的老师在康复训练中充分利用现有的教玩具,同时自己也制作了一些用于这些儿童康复训练的器具。
上海市各辅读学校都开展了对智障、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但重视程度不同。各学校都设有专用的训练室,设施设备的经费都有上级主管部门投入。调查发现,17所辅读学校中94.1%有设置了感觉统合训练室,70.5%的学校设置了康复室,64.7%的学校设置了语言训练室,29.4 %的学校设置咨询室和多感官刺激室,个别学校设置了音疗室和智能训练室。其中64.7%的学校同时设置了三种以上的专用训练室。
上海市智障、脑瘫儿童公办康复机构的经费投入以及设备配置情况从总体上说是比较完善的,政府每年都一次性的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设备的购买与更新。民办康复机构的设备经费投入来自于自筹资金或社会捐款。在专用教室建设方面,上海市几乎所有康复机构均设有康复室和语训室,75%的机构设有咨询室、感觉统合训练室和推拿室,有部分机构设置了水疗室、多媒体室以及可视音乐治疗室。同时设有5种以上专用教室的占75%,有的机构专用训练室最多达7种。调查发现公办机构在设备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明显优于民办机构。
3.4 康复训练内容和形式
上海市幼儿园特教班目前没有统一的康复教材,大多数幼儿园是参考市残联的康复训练计划指导,参考普通幼儿园的教材来制定园本康复教材。内容涉及语言、生活自理、运动、社会适应等方面。同时将康复内容渗透教学之中。在社会适应方面主要通过生活课程、融合活动、亲子活动等进行良好习惯、自我保护、安全等方面的训练。在语言方面主要进行发音、字词、短句、完整句子的理解与表达方面的训练。在生活自理方面主要是针对穿脱衣物、上厕所、洗漱、进餐等日常生活方面的训练。在运动训练方面主要是粗大运动(站、走、跑、跳等基本动作)及其协调性、精细动作(小肌肉、手眼协调等)、感觉统合等方面。特教班作息时间与普通班基本相同。智障、脑瘫儿童每天都有一定时间和正常孩子接触,他们经常在一起游戏、活动。大部分幼儿园将康复内容渗透于孩子们的一日活动之中,也有的设有专门的康复训练课。所有特教班的老师都依据智障、脑瘫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分别为他们制定个别训练计划,实施个别训练,每个儿童每天都要进行训练,时间为30分钟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