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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多样性、标准化及手语语言建设的问题与思考
作者:沈玉林
为中国手语规范化工作的全部。在没有理论说明的情况下,容易导致许多片面或错误的认识。比如,有些人认为“中国手语”就是《中国手语》,推广“中国手语”就是推广《中国手语》,学会了(或考试通过了)《中国手语》就是学会“中国手语”,会使用《中国手语》的手势就等于会打“中国手语”,等等。这些模糊的认识造成了手语规范化工作的不良效果,比如,聋校中有不少健听人教师学会了《中国手语》,但打出的手语聋生还是看不懂;电视节目中手语翻译大多按《中国手语》规范打,但社会上聋人多数看不懂,也就不愿意看。3.4 手语规范化中聋人的主体地位
手语是聋人“母语”,手语规范化工作需要以手语为母语的聋人参加,他们是这项工作的重要力量。手语规范化工作应该是聋人群体自身的任务和责任,他们应该在这项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国际残障人运动有句主要口号,叫“没有我们的同意,不要作关于我们的决定(Nothing about us withoutus)”,中国手语规范化关系到全国2000多万聋人的语言的大事,没有聋人参与这项工作并发挥其主要作用,要想到得成功是难以想像的。
一些国家手语标准化工作的失误,在于以不熟练手语的健听人和不具聋文化特征的聋人为主开展工作,手语不是他们的母语或优势语言。不熟悉手语的人来规范聋人语言,困难很大。在推广过程中也不够注意尊重聋人的对自身语言的历史情感,在手语规范中,减少或丢失了手语的本原特点。增加过多的有声语言成份。把手语这一自然语言“改造”成了“人造语言”,或者把手语作为一个静态的客观物体,分解为各种“标准件”。其实,只有聋人才知道什么才是最自然的、最有效的、最美的规范手语。他们是手语规范化的“裁判”,他们在手语规范工作应有足够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因此,在所有为聋人的工作中,一定要尊重聋人。
尊重聋人,就是要尊重聋人对手语的情感、态度,尊重聋人在手语标准化工作中的发言权、选择手语多样性、标准化及手语语言建设的问题与思考,沈玉林权和使用权。其次,要尊重聋人的手语语言,承认聋人手语的语言地位和语言价值,任何一点对聋人手语语言价值的怀疑、否定、不屑,都会伤害聋人群体的感情,都得不到聋人群体的支持,最终都会使手语规范化工作名存实亡。在推广标准手语时,也要充分考虑各地聋人对地方手语的感情,不能使之产生失落感和自卑感。第三,要吸收一定数量和一定条件的聋人参与甚至主持手语规范化工作。他们应该:(1)能够纯熟地使用聋人手语;(2)最好是出身于聋人家庭;(3)或是长期使用聋人手语的非聋人家庭的聋人;(4)具有文化水平和聋文化特征的聋人,有一定语言学理论基础,是平衡的双语双文化者;(5)来自不同的具有代表性的手语方言区。
健听人在手语规范化工作中与聋人的关系,应该是和“聋人一起工作”,而不是“为聋人工作”。健听人要努力学好聋人手语,不能因自身手语水平有限,看不懂聋人手语,就抱怨聋人手语的变异,而从这个角度提出手语“规范化”的诉求。
3.5 聋校是手语规范化工作的重要领域
聋校是手语规范化工作的重要领域。一是因为聋童学习语言较成人容易,他们对标准手语掌握快,走向社会后就成了标准手语的使用人群;二是聋校亟待提高大多数健听教师的中国手语水平,他们是最需要首先推广中国标准手语的人群;三是聋校教育教学中经常出现新词或复杂的语句,需要转译成中国手语。《中国手语》可以先把聋校教育教学需要作为一个主要方面,先行开始标准词汇的收集和推广。
3.6 要把手语规范化上升到手语语言建设的高度
我国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汉语规范化工作,就是国家语言规划,称为“语文建设”,包括推广普通话,简化汉字和制定汉语拼音方案。中国手语规范化工作应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一个部分,“手语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下来进行”。因此,要把手语规范化工作上升到中国手语语言建设工作的高度来进行科学地规划。
手语语言建设实质是一门语言的建设,包括对手语语言学的研究,对中国的聋人手语以及中国手语的各种变体进行田野调查,进行历时和共时的比较研究、标准手语的选定、标准手语的宣传推广、手语教学的研究、手语语言心理学的研究、手语语言及翻译专业的学科建设,等等。手语语言建设的任务远远超过编纂和推广《中国手语》书。一些国家的手语标准化工作的失败,就是缺少这个科学的手语语言建设策略。
中国手语语言的建设需要宏观地考虑手语语言建设的政策策略,包括手语语言建设的思想,手语建设工作基本策略等。
手语语言建设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目前,对中国手语进行语言学研究的甚少,另外,手语有形没音,有语言没文字,推广标准手语要比推广普通话困难得多。但只要有正确的语言思想和合理的语言政策,中国手语语言建设工作就能取得一定成效。
责任编校 杨希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