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及对大陆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
作者:兰 岚 兰继军 吴永怡
2.5特殊教育教师培育
台湾地区共有13所高等院校设有特殊教育系,3所大学师资培育中心开设有特教课程,目标是培育学前、小学、中学的特殊教育师资,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双主修、辅修等方式获得普通教育方面的学分,其它专业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及硕士生、博士生可以辅修或选修获得特殊教育学分。此外,还开设了学士后特殊教育学分班,使大学毕业生可以通过特殊教育课程学习获得一定学分,然后参加半年的教学实习,经过教师资格检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
3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的特点
3.1特殊教育对象种类齐全,分类体现人文精神
台湾地区将特殊教育对象分为身心障碍、智能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身体病弱、发展迟缓、严重情绪障碍、学习障碍以及资赋优异儿童共13类。除了资赋优异学生以外,对各类残障学生则采取更为人性化的名称。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界将“障而无碍”、“尊重差异性”作为对待特殊儿童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人文精神,避免了从名称上造成对特殊儿童的歧视和偏见。除了学习障碍学生以外,其他身心障碍儿童都要经过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核定、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或由专业团队组成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确认其有进行特殊教育的需要才按特殊儿童加以安置。特殊教育鉴定和分类的细化有助于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也体现了其社会文明程度和教育水平较高,使过去不受重视的一些特殊类型儿童也能获得特殊教育服务。
3.2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立法理念先进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立足本土化,面向国际化,本着法律应保护弱者权益的法理观念,规定了特殊儿童的范围、入学、升学、辅导、服务、设施、福利等权利,做到了特殊教育有法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款合乎情法义理,颇具人性色彩,法规内容细致完备,从保障特殊人群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法律进行细化,通过制订多项具体实施细则使特殊教育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如先后推出了《特殊教育学生申诉服务设施办法》、《民间办理特殊教育奖助办法》等十四项实施细则,还有辅助实施的行政规则《各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学生转衔服务实施要点》、《大学院校办理单独招收身心障碍学生处理原则》等十六项。随着时代的发展,还根据倡导多元文化、尊重差异性、实施融合教育等新形势,对《特殊教育法》不断地加以修订、丰富和完善。
台湾地区在制定特殊教育政策方面,也不遗余力,先后采取了“加速特殊教育发展计划”、“第二次特殊儿童普查”、“发展与改进特殊教育五年计划”、“发展与改进特殊教育六年计划”、“推动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安置及辅导工作指导计划”、“推动残障儿童接受第十年技艺教育”、“身心障碍教育及资赋优异教育会议”、“身心障碍教育报告书”、推行特殊体育、落实个别化教育计划等措施来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特殊教育的立法实践中贯彻有教无类、因材施教、零拒绝、多元化、小区化安置等理念,对不同种类、程度、特性与教育需求的特殊学生,加大基础设施和硬件建设,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育,严格规范特殊儿童的鉴定安置程序,不断改革特殊教育课程和教材教法,加强职业教育,推动家长参与,开展早期干预等,为身心障碍和资赋优异儿童提供适性的教育,充分挖掘其身心潜能,培养健全人格,增进服务社会能力,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教育理念来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3.3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大陆称为全纳教育)是指普通教育环境对所有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的包容,让这些学生可以不因其特殊性而被隔离,且在普通教育环境中接受他们需要的适性教育。融合教育强调“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结果。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1997)和施行细则有八条内容符合融合教育的零拒绝、最少限制环境以及个别化教育方案三大理念。台湾地区的融合教育采取部分融合策略,规定如果普通班中有特殊儿童,会相应地减少班级人数,并提供特殊辅导及无障碍环境和器材等支援;教师会依照学生的需要收集相关教材和资料,实施个别化教育方案。近年来普通学校内普遍成立资源班,安排障碍程度较严重的学生在部分时间里到资源班接受辅导训练和补救教学。对于部分障碍程度严重的儿童,在普通学校设有自足式特殊班,在各县市还有一定数目的特殊教育学校作为补充,少数的极重度障碍儿童还有“床边教师”巡回教学。因此,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可以说是以融合教育为主,但并非完全融合(fullinclusion)。
3.4特殊教育教师培育体系健全,资格鉴定程序明确
台湾地区重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育工作,着重抓好职前培育,规定在学期间需参加半年的实习,获得“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然后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国语能力测验、教育原理与制度、特殊教育学生评量与辅导、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等内容,注重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各大学院校在特殊教育教师培育中,通常采取特殊教育类的课程必修加分组选修方式,使所培养的师范生在具备特殊教育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上,对特定领域的特殊儿童教育有所专长。非特殊教育专业的其他科系学生可以通过特殊教育专业学分班以及辅系等方式学习特殊教育课程。国民小学的资源班和特殊班的任教老师都是特教系毕业或是经过特教培训并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执教。例如到2006年,在普通学校特教班任教的拥有资格证书的老师占所有特教老师的76%;而在特殊教育学校中,这一比例达到84%。
3.5特殊教育的课程特色:个别化、人性化、生活化
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重视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应用,所设计的课程内容密切结合社会生活,在课程实施中注重人性化。如对智能障碍儿童开设的性教育课程,请卫生所工作人员用生动、直观的教具演示人体生理结构和人际交往的尺度,讲解遭遇侵犯或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教员用智能障碍儿童能理解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示范,孩子们兴趣盎然地和老师互动,很快就能掌握初步的性别知识和防侵犯暴力策略。此外还采用播放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