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3期

阅读:内心的秘密交流

作者:洪治纲




  在这种为“活着”而“活着”的受难式主题中,《活着》在叙事方式上也显得别具一格。它并没有过度追求叙事结构的复杂性,而是运用了一系列简单化的叙事规则,使人物始终沿着非常单纯的“生与死”这一主线而发展。就整个故事的营构来说,小说的时间跨度几乎覆盖了近百年的中国历史,而且中国历史的每一个重要片段,如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文革……都在福贵的家庭中打下了悲剧性的烙印。但是,这些历史事件本身在叙事中却显得非常平淡,似乎只是人物无意中碰上的一种灾难,或者说,只是命运自身的一种潜在安排,至于个人与历史之间的悲壮冲突并不明显。这也表明,余华的叙事目标不是强化历史的悲剧性,而只是关注于人物“活着”的受难方式和过程。
  在人物的社会身份安排上,余华也是尽量地剥离了福贵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集体属性,而让他在最大程度上保持着生命存在的自然状态。作为中国乡村社会中最底层的生存者,福贵的生存愿望和生存方式都很简单,仅仅是为了“活着”而已,因此他很少与社会、历史构成意识形态上的冲突,也很少与邻里之间产生伦理道德的冲突。除了年轻时浪荡过一阵子之外,他几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安分守己者,是一个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农民。理想、抱负、地位……所有这些人类正常的欲望都被他自己从内心中剔得一干二净,人物与命运之间的交流和碰撞只剩下生与死的最直接的对视。所以,福贵最后回忆自己的一生时,曾不无感慨地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福贵的这番话,看起来非常简单,也非常朴实,但细细品味,其中似乎又蕴含了某种“无欲之境乃至高之境”的中国式的生存理念。
  正是因为对简单原则的极力推崇,《活着》才赢得了某种近乎透明的审美效果。在《活着》中,余华摒除了一切知识分子的叙事语调,摒除了一切过度抽象的隐喻性话语,也摒除了一切鲜明的价值判断式的表达,而将话语基调严格地建立在福贵的农民式生存背景上。因此,它的话语始终在福贵的自我复述中呈现出一种最朴素、最简洁的审美特征,也使整个叙事呈现出高度的完整性和简洁性。这种最朴素的叙事方式所带来的最直接的审美效果,就是使故事自身的情感冲击力获得了空前的加强,创作主体的悲悯情怀自始至终地洋溢其中。事实上,很多人读《活着》都会不自觉地流下悲情之泪,都会情不自禁地感伤不已,就是在于福贵的自我复述不仅是简洁明了的,而且是充满情感力量的。它沿着福贵自己的回忆奔跑,同时在福贵的每一次人生悲剧中又辗转反侧,迂回徘徊,将福贵自己的内心感受完整无遗地传达出来,使故事中的悲剧事件与人物的精神冲击紧密地纠集在一起,凸现了人物情感的悲悯和无助,也为读者在审美接受过程中提供了巨大的共鸣空间,使读者在福贵的苦难复述中自然而然地受到感染。
  总之,《活着》在表达“活着就是人生最基本的要求和信念”中,不仅使余华感受到了人物自身独有的力量,感受到了命运的诡秘和无助,感受到了生命在受难中的特殊温情,使他那内心深处的悲悯意识再一次被激活,而且还让他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作家,在叙事中如何将自己的情感取向融入到人物的精神之中,使人物在沿着自己命运奔跑的时候,不是削弱了创作主体的情感,反而使自己的情感更加丰富起来。所以,余华说:“到了今天我才知道,当你丰富的情感在一种训练有素的叙述技巧帮助下表达出来时,你会发现比你本身所拥有的情感更加集中、更加强烈也更加感人,技巧在某种程度上是帮助它,也就是为自己的情感建造一条高速公路,两边都有栏杆,把不必要的东西拦在外面。”[8]而这一点,随着艺术观念的更加自觉,余华在他后来的作品中也表现得更为熟练,更显浑然一体。
  
  三、《许三观卖血记》:消解苦难
  
  1995年,余华完成了他的又一部代表作《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小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它同样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以种种不可预测的劫难展示了人物的韧性品质,就像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它仿佛是一条绵延的道路,一条亘古的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道出了一个人平凡而又不凡的一生。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依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自己的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活着》从审美追求上说,更加凝重、凄凉,更加侧重于人物的内心之苦以及家庭伦理上的温情冲击;而《许三观卖血记》则显得轻逸、幽默、诙谐,夸饰的情趣和喜剧的氛围更为明显。所以,夏中义先生认为:“若曰‘卖血’是另一种‘活着’,那么,《活着》便是另一种‘卖血’。”[9]言外之意,它们都是通过极致性的生存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承受勇气,展示了生命的坚韧质地。
  如同《活着》一样,《许三观卖血记》的故事看起来非常简单,无论人物、情节、结构,都非常单纯,并不存在十分复杂的叙事特征,但是,要真正地把握它的内涵,洞悉它的审美信息,仍然不是一件易事。为此,我们可以选择几个关键词入手,通过这些核心词语的文化密码,来解析它的精神肌理。
  一、卖血。
  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且不说它在文化学上的丰富的隐喻意义,仅就日常生活中的现象来说,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活着》中的有庆,正是因为献血而死。张闳先生在《血的精神分析》一文中,曾经将血在中国作家笔下的表现意象分为三类:“作为祭品的血”、“作为物品的血”和“作为商品的血”,这种分析颇有意思,至少,它暗示了血对于中国人的生命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10]《许三观卖血记》以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讲述了某个江南小城里的运茧工许三观以卖血为生的故事。按张闳的理解,这里的血显然是作为一种商品而表现出来的。那么,作为“商品的血”,它的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如何体现的呢?我们可以通过小说的具体情节来进行个案考察。
  细读《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累计写了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经历:
  第一次:与爷爷村庄的阿方和龙根一起去卖血。理由:卖血是自己身子骨结实的一个最有力的证明。结果:高兴地获得了三十五元卖血钱,并顺利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独自拿着一斤白糖找李血头卖血。理由: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对方拉走了自己的家具强迫他支付医药费。结果:支付了医药费,换回了家具,但是被许玉兰张扬了出去。
  第三次:意外地碰见进城卖血的阿方和龙根,便和他们一起去卖血。理由:一看见龙根他们来卖血,许三观觉得自己身上的血也痒起来了。结果:买了十斤肉骨头等东西,送给让自己占了便宜的工厂同事林芬芳,结果私情暴露,卖血钱被妻子收缴,全家人都穿上了新衣。
  第四次:三年自然灾害中,许三观独自一人去卖血,并给了李血头五元钱回扣。理由:一家五口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饥饿难耐。结果: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了一顿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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