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孔子文学观念的当下意义

作者:王齐洲




  在孔门四科中,毫无疑问德行最重,其次则是社会实践。孔子是十分重视社会实践的教育家,他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因此在孔门四科中,体现社会实践的“言语”(指“用其言语辩说以为行人使适四方”)、“政事”(指“治理政事,决断不疑”)列在“文学”之上。子夏深知这一点,他说过:“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同上)这是完全符合孔子的教育思想的,因为学“文”是手段不是目的,用所学之“文”去指导社会实践才是目的。孔子教他的儿子孔鲤学《诗》学《礼》,并告诫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又说:“人而不学《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显然是把《诗》、《礼》当作了“言”和“立”的手段。孔子还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也同样是把学《诗》当作了从事“言语”、“政事”的手段。至于孔子所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仍然主要是将《诗》作为社会政治伦理的工具在运用。孔子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的概括,已经清楚表明,学习《诗》、《书》等文学只是起点。这起点既是学习的起点,也是做人的起点,当然也是从政的起点。
  然而,如果我们因此认定孔子以为文学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那又是误解了孔子。在孔子那儿,理想的社会秩序是“文”,理想的君子人格也是“文”;“文”不仅是手段,也是目的。他希望社会能够回到西周的文化状态,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他希望人们能够成为有文化修养的人,子贡问他:“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他回答道:“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公冶长》)当他周游列国被匡人围困生死难卜时,他仍然充满了一个文人的自信,他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在孔子心目中,“文”既是社会实体、文化实体、也是人格实体、精神实体,所以他以“文”为教,并赞赏子游、子夏为“文学”之士。
  那么,孔子所说的文学为什么也可以成为目的呢?这是因为,文学能够启发人的思想,陶冶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感情,锻造人的人格,引导人做君子不做小人。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以《诗》为例,孔子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因此,学《诗》不仅在于《诗》可以运用于社会实践,而且也在于《诗》的学习过程就是伦理道德、思想感情、文化精神、人格操守的训练过程,文学的人格就是君子人格的一种表现形态。在这里,手段和目的是统一的,形式和内容也是统一的。孔子的弟子们是深知这一点的。例如,当棘子成问子贡:“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的回答是:“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论语·颜渊》)子贡为孔子的人格思想不被人理解而深表惋惜。因为孔子是将文与质统一考虑的,既不离开质来谈文,也不离开文来谈质,“文犹质也,质犹文也”。如果将文与质分开,那么虎豹的皮革和犬羊的皮革就没有差别,君子的人格与小人的人格也就没有差别了。同样,学与行,末与本、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也是不可以分开理解的。如果将它们分开来理解,或者会舍本逐末而流于形式,或者会好高骛远而陷入空疏,都是背离孔子的教育思想和实践理性精神的。
  孔子在文教中把文化知识的学习、礼乐精神的领会与君子人格的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他的学生也能够从这些方面自觉地予以接受从而形成具有特定意义的文学。这里可以举一个典型的例子。《论语·八佾》记载:“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絢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子夏向孔子请教《诗》中的几句诗文该如何理解,从字面上看这几句逸诗应该是歌咏美女,然而孔子却以绘画总是先有白色的底子然后施以五彩作答,显然是要子夏注意体会诗中的文化意蕴,子夏也因此领悟到施行礼乐教化需要建立在良好的人格基础之上,即所谓“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学礼”(《礼记·礼器》),从而激发起锻炼自己的君子人格的热情。这样的文教与文学,显然不只是知识的传授和接受,而是礼乐文化精神的领悟和君子人格的培养,说它们是手段自然可以,说它们就是目的本身也无不可。
  孔子从来不把礼乐制度仅仅当作形式,而是要求人们在礼乐制度的形式中注重其内容,体会其精神实质。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玉帛并不就是礼,钟鼓并不就是乐,如果没有礼乐精神融贯其中,如果不注意人格修养,即使贡献了玉帛陈奏了钟鼓,也同样没有践行礼乐文化。例如,鲁襄公二十七年诸侯在宋国举行弥兵大会,仪式庄严而隆重,孔子却“以为多文辞”(《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鲁昭公为三桓所迫,逃到齐国的野井,齐侯去吊唁,仪式周详而曲备,孔子却说:“其礼与?其辞足观矣。”(《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这些徒具礼仪形式而不能贯彻礼乐文化精神的行为是得不到孔子认可的。当然,这绝不意味着孔子主张可以不要形式,当子贡提出是否可以减去每月告朔时作为牺牲的羊,因为鲁国自文公以来的鲁君已不视朔,似乎饩羊这种形式已没有保留的必要,然而孔子却回答:“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雍也》)因为内容需要有一定的形式来表达,而形式也只有具备真实的内容时才是有意义的形式。
  礼乐制度的践行是如此,礼乐文化的学习也是如此。如果仅仅学习《诗》、《书》的一些词句,学习《礼》、《乐》的一些形式,而不是将这些学习转化为自己的人格修养,成为自己的精神需求,使自己达到内在与外在的统一,达到“质”与“文”的统一,他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君子。孔子曾教导他的弟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本末、内外、质文的打通的统一,是孔子文教的基本理念,也是孔子文学观念的核心价值。理解了这一点,就能够理解孔子所说的文学既是形式也是内容,既是手段也是目的,绝不可机械地理解。
  
  三、文学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
  
  明白了文学既是形式也是内容,既是手段也是目的,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我们为什么需要文学?弄文学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这样的问题今天的我们遇到了,春秋时代的孔子也同样遇到了。
  回答我们为什么需要文学,其实是回答文学对于我们有何用处。这里的我们,可以指自己,也可以指他人或社会。这样,如果文学是有用的话(前面我们已经有了回答,答案是肯定的),那么问题就变成了文学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对于文学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孔子有一句十分精辟的论断,他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他是肯定古之学者而否定今之学者的。这里所说的学者当然包括文学之士在内,而且文学正是为学的起点。
  对于“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这句论断,宋人有许多讨论,这里不防引用几段以加深我们的认识。程颐说:“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得之于人也。”又说:“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人,其终至于丧己。”(《四书集注·论语》卷之七)郑汝谐说:“以为己之心先之,成己所以成物也;以为人之心先之,务外必至忘内也。”(《论语意原》)钱时说:“凡学不自格物致知上做工夫,皆非为己也。逐逐文义之末,昏昏声利之场,安知为己者之为何事哉!夫子之时,已有此叹。”(《融堂四书管见》卷七)陈祥道说:“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荀子曰:君子之学以美身,小人之学以禽犊。杨子曰:大人之学为道,小人之学为利。则为道以美其身者为己者也,为利以为禽犊者为人者也。范晔曰:为己者,因心以会道;为人者,凭誉以显物。盖为己者未尝不为人,为人者必不能为己。杨朱第知为己而已,墨翟第知为人而已。若孔子则为己而不忘为人,为人而不忘己者也。故曰:我学不厌而教不倦。彼学以为人,教以为己者,岂知此哉!”(《论语全解》卷七)朱熹说:“圣贤论学者用心得失之际,其说多矣,然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于此明辨而日省之,则庶乎其不昧于所从也。”(《四书集注·论语》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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