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疆和山西等9省(区)505个县乡公路改造项目的抽查,有124个项目存在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从中多获取中央财政资金4.8亿元。如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新疆伊宁至新源公路建设规模245公里,实际上该项目有221公里已在2002年前建成,但在申报项目时将已建成里程一并申报,多获取1.11亿元中央资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下达的投资计划中,有约1/4的项目因计划下达和计划本身的问题影响了建设效果。如2003至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补助重庆市丰都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共1738万元,涉及77个项目,补助标准仅为每公里5000元至2.5万元,低于农村公路建设正常需要,加之当地财力弱,拿不出建设农村公路的资金,致使部分已建成路段损毁严重,77个公路项目中已有57个不能通车。
  此外,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不理想,一些地方将筹资任务转嫁给乡村和农民,一些项目未按计划开工或未按期建成;部分已建成公路养护管理薄弱,“前修后坏”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破坏植被较严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或未及时进行绿化,10.7亿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被滞留或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还少付、克扣征地补偿费等。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关省(区、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
  (据5月26日《人民日报》)
  
  中国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
  
  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成为我国第三家在香港成功上市的商业银行,此前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于去年6月和10月在港上市。
  “中国银行”股全天交投活跃,以3.15港元开盘,随后逆市上涨,成为港股当天跌市中的一道“亮丽风景”,下午报收于3.40港元,较发行价2.95港元上涨15%,全天成交额达200亿港元。
  据悉,此次中国银行在全球共发行255.68亿股H股,其中在香港公开发售25.56亿股,其余为国际配售部分。以每股发行价2.35港元计算,此次中国银行共筹集资金总金额为754亿港元,超过建设银行,成为香港历来上市集资金额最多的项目。
  (据6月2日《人民日报》)
  
  央行决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个百分点
  
  人民日报北京6月16日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据悉,从7月5日起,现执行7.5%存款准备金率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城市信用社和现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从目前水平同步上调0.5个百分点。
  这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今年以来,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但当前经济运行中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增长偏快、对外贸易顺差扩大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体系增加流动性的因素仍然较多,商业银行通过贷款扩张增加盈利的动机较强,各地上项目扩大投资的积极性也较高,今年5月份M 2增速超过19%,前5个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1.78万亿元,同比多增7939亿元。虽然消费物价指数还比较低,但如果货币信贷继续加快增长,可能有刺激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在继续坚持总体稳健政策取向的同时,适度加大货币政策调控的力度。
  (据6月17日《人民日报》)
  
  财政部发行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财政部决定发行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14%,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7月1日至15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本期国债从2006年7月1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承办银行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本期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1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2007年1月1日起可以办理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部分利息,其中持有不满2年扣除6个月利息,满2年不满3年扣除3个月利息,提前兑取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15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业务,付息日(不含)后恢复办理。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述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期国债。
  (据6月21日“财政部网”)
  
  保险机构可参股控股商业银行
  
  人民日报北京6月11日讯,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对媒体透露,经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投资政策近期将有重大突破。
  新政策主要包括: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包括上市股票和未上市股权),支持保险机构参股、控股部分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较好、拥有客户资源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的战略合作。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购汇投资境外市场,投资境外市场额度可以达到保险总资产的15%。部分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试点,投资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当前资本市场形势,将保险公司投资股票比例上调2%左右,达到保险总资产3%—4%以上。
  吴定富说,上述政策措施对进一步拓展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及相关产业合作,促进保险业快速稳定发展,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要高度重视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监管,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各保险公司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投资队伍建设,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提高保险资产管理的风险防范水平。
  (据6月12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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