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预设与否定  

作者:赵 宏

相应的否定句(2)的预设,这符合上文第一节给出的预设的定义;而预设A和B却是相反的,不符合上文给出的预设的定义。原来,上文给出的是语义预设的严格定义,这种意义下的预设指的是一个句子获得真值(可以判断其真假)的前提条件,即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而A和B是句子(1)和(2)可以这样表达的适宜性条件(felicity conditions),即在这种语境下采用(1)或(2)这种表达方式是合适的;这涉及到语用表达上的合适性条件,因而是一种语用预设(pragmatic presupposition)。一个肯定句跟它相应的否定句的语义预设是相同的,一个肯定句跟它相应的否定句的语用顸设是不同的。”
  上面袁毓林先生说的语用预设,实际上还属于何自然先生说的逻辑一语义前提(预设)。一般将语用预设的合适性条件是看作对话双方之间的地位高低、关系疏密等条件的,而袁毓林先生的例子不涉及这些条件。但是袁先生也是把语义和语用看作了预设这一个概念的两面,两种性质,用“严格定义”与非严格定义来解释预设的被否定情况。
  姜望琪《当代语用学》(2003):
  “语用预设最初是指……——完全依说话人的信念而定,说话人的信念不一样,预设就会不一样。但是,后来人们发现,所谓语义预设也会随语境而变。……预设是可以被取消的。……这就是说。预设实际上是个语用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所有预设都是语用预设,或者说,都应该从语用角度来研究。
  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的是基南(Edward Keenan),他在1971年写了‘自然语言的两种预设’。“第一种预设,”……是句子间的一种逻辑关系,他叫做‘逻辑预设’。……但是,他认为预设也可以被看作话语跟其使用语境之间的关系,或者要恰当地使用一句话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他把语用预设定义为‘说出一句话就语用预设其语境是合适的’(Keenan 1971:49)。例如,法语的‘Tu es d6gofltant(你真讨厌)预设听话人是动物、孩子、社会地位比说话人低、或者跟说话人关系很密切。”
  从上面引文中可以看出:姜望琪认为“预设实际上是个语用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所有预设都是语用预设”,也即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不用分开,“语义”和“语用”是预设的两种性质,两面性。这接近何自然先生对预设(前提)的认识。但我们还是同意基南的观点,认为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是两种预设。索振羽《语用学教程》(2000)里也说:“一些学者认为,自然语言有两类不同性质的预设: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左思民《汉语语用学》(2000)并且指出:“根据以上分析,语用预设和语义预设性质上的不同表现得很明显。为了不至于使这两个不大相同的概念发生混淆,我们不如把‘语用预设’称为后面将提到的‘以言行事行为’在实施时的合适条件。”
  这里有个问题值得注意:许多学者讲语义预设的可取消性时发现预设和语用因素有关;讲语用预设时当然和语用因素更有关;而往往在分析两种预设时又是各举各的例子,以至于不易辨别两种不同的预设。如果在同一例子中来看这两种预设,则会看得更清晰。如:
  (1)黄小明你真讨厌。
  例(1)的语义预设是:存在着叫“黄小明”的这样一个人。这是话语与逻辑一语义之间的关系。
  语用预设是:听话人的社会地位比说话人低,或者两人关系很密切。这是话语与情景的得体性之间的关系。
  (2)请问王先生您什么时候在家?(我到您那儿请教个问题。)
  例(2)的语义预设是:存在着可称为“王先生”的这样一个人,说听双方是在用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说点与听点是分离的。这是话语与逻辑一语义之间的关系。
  语用预设是:说话人比听话人年纪小或社会地位低。这是话语与情景的得体性(合适条件)之间的关系。
  (3)快点,别磨蹭了!
  例(3)的语义预设是:说话人认为听话人已经在磨蹭了。
  语用预设是:说话人比听话人年纪大,或者社会地位高,或者关系很密切。
  也可以这样看:语用预设和言语行为中的得体原则、礼貌准则相关;语义预设和合作原则中的质的准则相关。
  通过以上论证,我们除了成功地区分了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之外,还明确了一个问题:语义预设是可取消的,可被否定掉的。
  1.4 语义预设可取消性
  我们前面引用的袁毓林先生的例子就已经说明了语义预设的可取消性,再看索振羽先生(2000,134-136)的证明:
  “预设显著的特性之一是在一定的语境里会消失,无论是在直接的语言上下文或不太直接的话语语境。还是做出相反假设的语境里。导致预设消失的语境因素分为两种:语境中的语言因素和语境中的非语言因素。
  语言因素的例子,如:
  <25>《约翰未能通过考试”》“约翰试图通过考试”(此处)表示“预设”的意思——编者注)
  <26>“约翰未能通过考试,事实上他连通过考试的试图都没有”那么原话的预设“约翰试图通过考试”就被取消了。……
  非语言因素的例子:
  (29)苏在完成她的论文之前哭了。
  (29)预设(30)
  (30)苏完成了她的论文。
  但比较(31):
   (31)苏在完成她的论文之前死了。
  (31)当然不可能预设(30),因此,在(31)里预设(30>消失了。……
  
  预设的可取消性。不可能满足语义预设必须是一种不变的关系(即如果P在语义上预设Q,则P总是在语义上预设Q)的要求。
  下面我们再较系统地来看语义预设都是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被否定掉。
  
  2.对预设可被否定的语用分析
  
  2.1从否定判断与负判断的区别上看
  2.1.1否定判断与负判断概念的区别
  负判断是否定某个判断的判断,如:“并非小王看了电影”,是对“小王看了电影”这一判断的否定。负判断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并非P
  “并非”也可以用负号“一”来表示,所以负判断又可以表示为如下否定式:
  P,或者-P
  由教育部组织十一所大学编写的《普通逻辑》(1986)中说:“负判断和性质判断中的否定判断不同,性质判断中的否定判断是否定事物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因而是简单判断;而负判断则是对原判断断定情况的否定,也即是对整个原判断的否定,因而是一个复合判断。例如:‘稻子都不是旱地作物’,这是属于性质判断中的否定判断,而‘并非稻子都不是旱地作物’则是一个负判断,原否定判断‘稻子都不是旱地作物’只作为负判断的肢判断。”
  说得通俗一点:否定判断是一个判断;而负判断包含了两个判断。其实,以上几家在论述预设不可被否定时的说法,是负判断的说法,如“把句子否定之后”;“对语句加以否定”;“命题P和命题‘非P”’,这些说法都只能理解为否定原句的整体,对整个原判断的否定。但是其所举例句却是否定判断,如:
  (4)索振羽(2000):“John didn't managed to stop in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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