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类型意识与语体类型学
作者:丁金国
子的分类,对于汉语语体研究、写作和语文教学,具有定型作用,自此以降,无论在文选编纂。或是语文教材的编写,或是写作教学,都无不以蒋氏的分类为典范,直至今天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中,都仍以此为宗。蒋氏的五分之所以有此生命力,唯一的理由是因为它与汉语的特征相适应。西语的语体理论传人中国,至今已半个多世纪,其所作的功能分类,不管是五分,抑或六分,迄今都仍是研究者的“工作分类”,在各级的语文教育中,所采用的依然是五级表达。面对语言生活的如此现实,我们觉得在理论研究中,应对五分表达重新审视。从语体类型学的本位内视角,将汉语的语体类型划分为:记叙体、说明体、对话体、议论体、描写体和表情体等六类,把表达方式赋予“体”的资格,似更符合汉语与汉语语文教育的实际。
2.2.5 从语篇的内容来观察语体,是从本位来审视语体的性质、特征和类型。苏俄文艺理论家巴赫金(BaxTNH)在《言语体裁问题》和《(言语体裁问题)相关笔记存稿》中,多处谈到“体裁”(aHp)有三个重要构成成分:话题内容、风格和布局结构。他所谈的话题内容即“题材”,有时又称“指物意义”,他认为指物意义决定着语体的布局结构和风格。《现代汉语词典》(2002)对题材的解释是“构成文学和艺术作品的材料,即作品中具体描写的生活事件和生活现象。”依据这个解释,所谓题材仅指文艺作品中的质料。与人类语言运用总体比较,其概括性显然很低。我们认为题材与内容、话题有相关性,它们所关涉的都是语体的语义结构。但相互之间又有区别,题材即进入语体的质料,而内容是题材的递次语义展示,如学术题材中的子类学科,话题是对内容的进一步分解。所以,我们在讨论语体的构成成分时,统一把内容、话题和题材界定为“体材”,就是指各种类型语体中所共含的质料而言。体材从形式上看,包括进入语体的人物、事件、场景、例证、数据,甚至图表、影像资料等,从语义结构上看,可分为:律法、数据、应对、论辩、宣示、表情、评价等,有鉴于人类言语行为的极端多样性,决定了体材分类上的高难度。本文所关注的是体材的性质、类属与语体类型之间的关系。语用事实显示,不同语体对体材的容纳,具有类型上的选择和程度上的差别。不同性质的体材,常常引起语体性质的改变。对于体材在语体中的地位,许多学者已注意到,体材与语体之间的选择与制约,有的专属性程度很高,二者之间存在着依存关系;有的则跨体进入,然其体性却发生了异化或性变,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体材;还有的发生部分嬗变(详见《语体构成成分研究》一文)。虽然我们还无法从体材的角度,总结出“体”的范畴,但体材的性质与类属对语体的作用,在语体研究中却是不容忽视的理论视角。
2.2.6 从接受的角度,即听者或读者的角度来审视语体,看到的可能是另一番情景。接受者在接受语篇的理性意义同时,也自然会在不同程度上感悟到由语篇所承载的审美意义(包括情感意义和风格意义),留意者便会由此对语篇进行语体归类,进而概括出“语体的风格类型”。风格对于语体来讲,也具有普遍性的品格,任何语体都具有风格形态与之同现共存。语体的风格特征,先人已有卓见,(魏)曹丕初创八体四态:“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辞赋欲丽”,(晋)陆机增而扩之为十:“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徹以闲雅,说炜哗而谲诳”。陆氏对风格特征的论述简而约,及到(南朝)刘勰,不仅将时文语篇划分为三十有三,从中归纳出八类风格,并就语体与风格的关系提出了“因情立体,即体成势”。彦和这里的“势”即风格,而“体”显然是指语体而言。(宋)陈骡《文则》在例述《左传》所载八种语类时说:命,婉而当;誓,谨而严;盟,约而信;祷,切而悫;谏,和而直;让,辩而正;书,达而法;对,美而敏。宋元以降,像如此成体系地论述文体与风格的关系虽然不多,但在诗话、文论及札记里,此种思想却并不罕见。语体与风格对应的思想也是欧陆文体论的古老传统,源自亚里士多德,到了18世纪,俄国的语文学家罗蒙诺索夫,对俄语的风格概括为:史诗、颂歌为高雅体,书信、散文为中间体,喜剧、言谈为低俗体,即所谓的“三体论”。苏俄语言学界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的语体风格大讨论中,对“语体与风格对应”的观点作了评析,认为在特定语言发展的历史上,曾出现过这种对应现象,但只适合个别语言及其发展的某一特定时期。我们认为这一结论是正确的,语体必须有风格特征,但反过来风格特征却不能作为划分语体的根据,原因在于风格的跨体能量太大,同一种风格可出现在不同的语体中。同一个语体(或语类、文体),可容纳不同的风格。如宋词中的“江城子”词牌,仅在苏轼的笔下,就有婉约(十年生死)、豪放(密州出猎)、自然厚朴(斜川闲游),可见从风格形态来观察语体的性质,缺乏历时的一贯性和普遍的解释力。但对语体与风格的历时研究成果,也不能持全然否定的态度,因为二者之间虽不存在对应关系,但在语体的典型成员间,确实可概括出特定语体的风格形态。现代语体学著作中所概括的“语体风格”,实际上只是语体的典型成员所具有的风格,其风格形态只存在于典型成员中。如日常谈话语体,平和、朴实是其代表性的典型风格,然在谈话语体中,也不乏缠绵婉约声气,还可能有粗壮、铿锵的豪语。个别语体的多风格性,是言语生活中的正常现象。因此,风格与语体的对应,永远是个相对化的命题。
3 语体分类的聚焦点与分类原则
3.1 语体分类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其任何向度上分类的相对性,即所谓“定体则无。大体须有”,这是因为理性的相对性所使然。从哲学上看,任何类型都是静态的,分类的过程就是把正在变化着的语体,强行地让其静止下来,实际上,任何类型中的成员,都无时无刻不在运动着,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类型都是运动中的相对类型。就汉语来讲,其异质性特征对语类结构的管约作用,远高于西语之于其语类结构,故在对汉语语体的分类上,完全照搬西语的文体分类原则,显然行不通。因纯粹的外位原则并不完全适应汉语语体的特点,由此也就决定了对汉语的语类进行语体划分,必须采取外位与本位兼顾的原则,本位为“体”,外位为“用”。
3.2 对语篇进行语用归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语篇归并为不同的语类,然后再从语类中抽象出语体。在从语篇—语类—语体这一内在的序列操作过程中,聚焦点、原则、标准始终在规约着研究者的观察路向。不同的聚焦点、原则和标准,其所概括的类型自然迥然。作为语体类型学,其任务就是发现或找出普遍性的规则和原则。我们认为不管采用何种具体的分类标准,其切入的聚焦点必须是:生存域场、稳态结构、语义层次量和操作自由度。
3.2.1 语类的生存域场。任何语类都是在特定的域场中形成、发展和存在,域场是语类存在和运行的基础,没有域场就没有语类。由于语言的民族性和语言运用的文化性所使然,因此,任何语类在实现其功能目标时,都要求与之相应的域场相配置。所以在进行语类归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