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评当前语文课程改革的非理性倾向

作者:李海林




  但是,这种“知识中心主义”倾向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内涵的。我们要反对的,是“这样的知识”和“这样的知识教学方法”,我们反对的,是把知识当作语文教学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语文课不需要知识,语文课不教知识。正如刘大为所指出的:“没有哪一门课程,能够既在现代教育体系中作为一门课程而存在,又能离开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而展开它的教学过程。”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不是要改掉“语文知识”的教学,不是要把“语文知识”本身驱逐出语文教学内容的范畴。恰好相反,我们需要的,是要开发新的知识,是需要一个新的知识观。在此基础上,我们重新确定语文知识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们不知道是人们在知识观和知识教学观上的片面性导致人们对语文教学内容的忽视,还是由于人们没有意识到语文教学内容问题对这一次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从而导致人们在语文知识问题上的错误抉择,总之,人们对语文知识的明确放逐,表明了人们对语文教学内容的漠视,它们二者是联系在一起的。教学内容主要是由“知识”(“关于语言和言语、文章和文学的听、说、读、写的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等,它有“语感”和“知识”两种状态)构成的,“语文知识”是语文教学内容的实体,因此,驱逐了语文知识,就几乎等于驱逐了语文教学内容;放弃了改造原有的语文知识体系与开发新的语文知识体系的努力,也就等于放弃了实质性的语文教学内容改革。
  于是,这一次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是在没有动摇原有知识体系和教学内容的基础上的一次改革,这种内容上的空洞与沿袭带来三个结果,一个就是架空语文课程与教学,使语文课程与教学凌空蹈虚,浮在半空,上不能上,下不能下;二是迫使语文教学走向泛化和插足于其他学科,语文教学失去自己独特的学科内涵,成为一个没有边界、没有实体的百科全书式的综合科目;三是如徐江老师所说的在语文教学实践中充满了“垃圾知识”{9},该教的没有教(因为根本就没有),不该教的教得太多(因为只有这些东西可教)。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所谓语文“新课堂”,主要表现在“教学目标”的新指向和教学方法的新手段和新形式上,但具体看它的教学内容,则要么是泛化至于虚无,要么是插足于其他学科而不知所终,要么是捡起早就被实践证明是不适用的“语法修辞”知识而使教学换汤不换药。这种教学内容的陈旧与虚无使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上的积极意义和可能的成果化为乌有:语文教学的新目标因没有与之对应的内容支撑而不能落实,富有新意的教学方法也因为失去其所依而走向形式化、表面化。随着改革的逐渐扩展和深入,这一点,越来越多的人看得越来越清楚。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正在等米下锅!这是当前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当务之要,是将语文知识问题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并展开认真研究。我认为,知识创新是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它牵一发而动全身,成一点而活全局。现在就看我们能不能抓住这个机遇,能不能突破这个难点。
  
  三、语文课的主要矛盾是人与语言的关系,语言观是构建语文课程的逻辑起点;我们在语言观上的陈旧沿袭使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难医旧病
  
  不管我们如何理解语文和语文课,语文课的主要矛盾是人与语言的关系,我想,这是没有疑义的。语文课就是建立在以人与语言的矛盾关系为核心的、并由这一主要矛盾决定的一系列矛盾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可以说,因为有了人与语言的矛盾关系,所以才有了语文课,没有人与语言的关系,就没有语文课;没有“人与语言”的“这种”关系,就没有“这样的”语文课;没有人对“人与语言”的关系的“这种”理解,也就不会“这样地”设计语文课程、实施语文课程。
  如何认识人与语言的矛盾关系,构成一个人的语言观。我们有什么样的语言观,就会有什么样的语文课程观和教学观。语言观是构建语文课程的逻辑起点,也是指导语文教学的理论基础。
  那么,“人与语言”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怎么来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呢?
  综观哲学史,我们可以获得两种不同的语言观。一种是认识论范畴内的“语言”,一种是存在论范畴内的“语言”。这两种不同的语言观,分别指向两种不同的关于“语言与人的关系”的理解。它们分别导向两种不同的语文教育理论范式与实践取向。
  认识论的理论基础是主体与客体的分离与对立。“人是认识世界的主体,周围的世界则是认识的客体,其基本的理论假设是事物有现象与本质、个别与普遍、具体与抽象、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之区分,并认为通过现象可以认识本质,通过个别可以认识普遍,通过具体可以获得抽象,通过感性认识可以升华为理性认识:二元对立成为认识论的基本特征。”{10}
  这种认识论哲学深刻地影响了语文教育。通过对“语言是什么”的认识论回答,语文教育在深层次上获取了关于语文教育的“本体规定”。
  关于语言,我们有两个最基本的认识,它的经典的表述是: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过去,我们主要是在“语言与交际的关系”(语言的社会功能)、“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语言在人的认识活动中的作用)这样的层次上来讨论这两个命题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试图主要通过证明或证伪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来论证或否定这两个命题。其实,这两个经典命题背后有一个认识论哲学基础,即反映论的语言论。语言工具论是语言反映论的产物。
  语言反映论的中心命题是:语言是人对世界的反映的产物,其理论思路是:人们在社会实践(劳动)中认识世界;这种认识的成果集中反映在语言上;语言作为“认识的成果”(符号)又成为人们认识(反映)的对象。
  这里存在两个认识(反映)过程,在第一个认识过程中,语言是认识的成果;在第二个认识过程中,语言是认识的对象。前者是表明语言起源的认识论(反映论)解释:语言产生于人认识世界的过程,语言是人对世界的反映;后者是表明语言功能的认识论(反映论)证明:语言作为一种符号,人们利用它来交流思想、认识世界。当然,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正因为语言是人对世界的反映,所以人们才能利用语言来交流思想认识世界。
  由以上所述可以得知:第一,所谓语言工具论,其实是在语言功能层面上对语言本质的一个概括。第二,也是更为重要的,它是以反映论的语言论为前提和基础的,工具论是建立在反映论基础上第二层次的命题。而不管是反映论的语言论还是工具论的语言论,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主客观二元分立:反映论的语言论把语言作为主客观二元分立的产物,而工具论则直接把语言作为另一个二元分立环节中的客体一端,构建了一个新的主客观二元结构。它们统一在认识论的理论结构中,如果说,前者把语言当作主观认识客观的成果,后者则把语言当作认识的客观对象。
  现代语文教育,深深地受制于这样一个认识论的语言论;现代语文教学,在相当程度上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论哲学基础上的语文教学,其基本特点是:
  ——把语言当作独立于、外在于学生的一种客观存在,要求学生接受它;这是语文教学的客观本体论;
  ——这种学习过程主要是一个认识过程,即通过语言现象认识语言本质,由对语言的感性认识达到对语言的理性认识;这是语文教学的认识过程论;
  ——这种认识过程的成果主要是语言知识,即音—义结合的知识,或以语言知识为主体(基础)的延伸;这是语文教学的知识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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