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鸽羽

作者:[美国]约翰·厄普代克 作 张 蕾 裘 德 译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美国当代文学大师,曾两获普利策奖,两获国家图书奖,并获欧•亨利奖等十多个文学奖项,“性爱、宗教和艺术”是厄普代克毕生追求的创作标的,“美国人、基督徒、小城镇和中产阶级”是厄普代克独擅胜场的创作主题,他由此成为当之无愧的美国当代中产阶级的灵魂画师。长篇小说是厄普代克用力最深、成就最高的文学体裁,到2008年发表最新长篇《伊斯特维克的寡妇》为止,厄普代克总共出版了二十三部长篇小说,他还特别喜欢写“系列作品”,那里也最能够体现他作为作家的雄心和抱负。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兔子四部曲”历时三十年才创作完成,全套书紧密贯通,一气呵成,但每部又可单独成篇,共塑造了约一百五十个大小不等的鲜活人物,是全面展示美国中产阶级生活图景、深刻探索美国中产阶级灵魂现状和救赎的史诗性巨著。与“兔子四部曲”不同,集中探讨宗教信仰、通称“红字三部曲”的《全是星期一的一个月》(1975)、《罗杰的版本》(1986)和《S.》(1988)并没有贯穿的情节和人物,三部小说讲了三个独立的故事,如果说有关系的话,那也只是三部作品分别是从霍桑名著《红字》的三个主要人物海斯特、迪梅斯戴尔和奇林沃斯的角度来讲述的。其实《伊斯特维克的寡妇》也是1984年的长篇《伊斯特维克的女巫》的续篇,大概作者觉得意犹未尽,时隔二十四年又捡起这个故事讲了下去。
  厄普代克还是个文学全才,长篇小说之外,迄今为止他还出版了六部诗集、十五部中短篇小说集、九部随笔评论集、五部儿童故事集、一卷戏剧和一卷回忆录。其中最为人称道的是他艺术性极高的短篇小说和数量惊人、质量上乘的文学评论和随笔。美国文学评论界认为,单凭短篇小说的成就,厄普代克的文学地位就不亚于雷蒙德•卡佛、约翰•契弗等美国当代短篇小说大师。有趣的是,厄普代克在短篇小说中也喜欢“玩”系列故事,他有一个著名的“贝克系列”,包括1970年的《贝克》、1982年的《贝克归来》和1998年的《海湾的贝克》。主人公亨利•贝克是个犹太裔美籍作家,在诡谲多变的学术圈中打磨多年,饱受文坛的盛名之累,这个人物在文学上的重要性不亚于“兔子”,如果说“兔子”是美国普通中产阶级的典型,那么贝克就是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典型。
  厄普代克的文学创作是从担任著名的知识分子杂志《纽约客》专栏作家起步的,此后连续几十年发表评论和书评不辍。他曾自述之所以如此热中于写这类文章,是为了向大家展示真正的评论和书评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他评论的作品广度也前无古人,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苏童《我的帝王生涯》、莫言《丰乳肥臀》的英译本都得到过他的评价。
  下面译介的《鸽羽》选自作家1962年出版的同名短篇小说集,是颇能显示作家短篇成就的名作。本期杂志还刊登了他的近期评论《波士顿寓言:安•帕切特的小说新作》,原文载于《纽约客》杂志2007年10月1日号,是对美国近来颇负盛名的小说家安•帕切特两部新作的评论。通过这两篇作品,读者可以领略到厄普代克在短篇小说和文学评论两方面的卓越才能。
  译者
  
  他们刚搬到火镇,东西都乱了章法,得重新归置。一张红色的藤背沙发在奥灵格时本是客厅里的主要摆设,到了这里只得放弃,蒙了层防水油布堆到了谷仓里,因为乡间的客堂太窄。大卫再也不能整个下午都躺在上头,吃着葡萄干看推理、科幻小说和P•G•伍德豪斯了。那张蓝色的靠背椅原本在鬼气森森、纤尘不染的客卧里放了不知多少年,透过窗上挂的点子花薄纱,呆望窗外的电话线、几株七叶树和对面的房屋,现如今则堂而皇之地摆在了熏黑了的小壁炉前,早春4月还寒气袭人,全家就靠这个小壁炉取暖。大卫小时候一直很怕那间客卧——他生麻疹时就在客卧的床上养病,曾看见一根直尺大小的小黑棍儿沿着床边的小斜面蹦蹦跳跳,可他一喊又消失了——看到从闹鬼的房间里搬出来的家具倒整天烤着火,大模大样地摆在家庭中央,而且用得稀脏,总让人有点惴惴不安。原先放在钢琴旁边的书架上积灰的那些书,如今散乱地堆在凸窗下面木匠沿一面墙做的架子上,完全乱了次序。大卫今年14岁,比搬家工人更容易变动不居;他就像是搬过来的家具,也得找个新地方安身立命,于是在搬到新家第二周的星期六,他想通过理一下家里的藏书安定心神。
  家里的藏书总隐隐给他一种压抑感,大部分是他母亲年轻时购置的:读大学时的希腊戏剧和浪漫主义诗歌选;威尔•杜兰特的《哲学的故事》;一套软皮面的莎士比亚,封皮上还装订了一套系列书签;一本盒装的《绿厦》,书里还有木刻插图;曼纽尔•科姆罗夫的《我就是老虎》;还有诸如高尔斯华绥、爱伦•格拉斯哥、欧文•S•科布、辛克莱•刘易斯和“伊丽莎白”的小说。纸页褪色蒙尘的况味使他清楚地感到他自己和他父母间不祥的裂痕,那在他出生前即已存在的带有侮辱性的时间鸿沟。他突然有了种冲动,想一头扎进这个鸿沟当中。书就堆在他周围破损的老旧地板上,他随手从书堆上面拣了本厚书,是四卷本《世界史纲》的第二卷,作者是H•G•威尔斯。大卫曾在一本选集里读到过《时间机器》,这使他对这个作者有了点认识。这本书红色封皮的书脊位置已经褪成了橙粉色。打开封面,有种甜兮兮、像是阁楼里的气味,扉页上写有他母亲的闺名,可笔迹对他来说却很陌生——挺直、大胆,又很小心的签名。而如今她仓促记下的购物单、预算账和写给大学朋友的圣诞卡上的字迹全都歪歪扭扭、缩成一团,不过还看得出来跟多年前略带点威吓气势的笔迹间有点模糊联系,是一个人的手笔。
  他把书翻了翻,碰到插图的地方就停一下:浅浮雕、面具、眼睛里没有瞳人的罗马人、古代的服装、出土的陶器残片,都是用老式的点画画法绘制的。他知道如果在杂志上,这种插图插在广告和笑话中间应该挺有趣儿的,可在这种正经八百的历史书里却总有点不对味儿。印刷的字体非常清晰、整洁,就像本教科书。他低头细看,那些边角已经发黄的书页简直就像灰蒙蒙的矩形玻璃,透过它们可以看到虚幻而又互不相干的世界。他能看到一切都在懒洋洋地动弹,嗓子眼里就像一下堵住了,很不舒服。他母亲和外婆还在厨房里大惊小怪;他们刚刚弄到的一只小狗,为的是“在乡下看门护院”,眼下正畏畏缩缩地躲在桌子底下,小爪子偶尔抓狂一通。这张餐桌在原来的家里是只为几个特殊日子用的,如今每顿饭都在上面吃。
  这时,大卫的眼睛偶尔扫到了威尔斯对耶稣的记述。他原是罗马帝国某个小殖民地里出身卑微的政治煽动家,一个流浪汉。出于某种已经无法确知的意外,他以第三人称提到圣父和圣子时,出于尊敬一般都以大写字母出之,这里用的却是普通的“he”。(这个小写“h”把大卫吓了一跳)被钉十字架又侥幸得以活命,推测起来大概又活了几个礼拜。一种宗教竟然就基于这次匪夷所思的意外得以建立。历朝历代出于轻信的想像,又把各种神迹和玄妙的口实追加到这位耶稣身上;一个神话逐渐壮大,最后竟发展成一个教会,其神学观念却大多跟加利利人耶稣那些简单而且颇有共产主义味道的教导相抵牾。
  那感觉就像是大卫的神经之网里面一直有块石头,好几个礼拜甚至经年以来分量渐增,现在一下子把他的神经网给压垮了,并压穿了那页纸和底下一百多张纸页。一开始,让他感到惊骇的并非这些异想天开的谬误——显而易见是谬误;因为到处都有教堂,整个国家都是“在上帝的庇佑下”创立的——而是这些东西竟然可以存在于一个真实人物的脑子里这个事实。这才是他最初的直观感受——竟然能容忍在某个确定的时空当中,有这么一个因否认基督的神圣而染得漆黑的头脑存在;大千宇宙竟然没有把这颗沥青球给吐出去,反而允许它继续亵渎侮慢神圣,允许它年岁渐增、赢得尊崇,允许它戴上个帽子,允许它写出使一切统统陷入恐怖陷坑的邪书,如果他没搞错的话。凸窗外面的世界——有车辙印痕的草地、刷成白色的谷仓、缀满新绿的胡桃树——看起来就像个他永远被隔绝在外的避难所。感觉脸上好像蒙上了几层厚厚的热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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