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5期
萨拉乌苏河遗址旧石器研究史略及浅议
作者:张森水
即将出版的专著《萨拉乌苏河晚第四纪地质与古人类综合研究》中,专有一章旧石器文化,其记述材料、石制品还是1980年出自范家沟湾的材料,石制品总量增加了一点,为204件,发掘所得195件,另9件为沙漠所所采。石制品分类观察方面增述了修整石片的观察,砸击石核由2003年公布的1件增至2件。石器分类同前,石制品生产技术的认定亦与前文相仿(见[14])。
该书比较突出的一点是较详细地记述了一些骨、角制品,包括4件鹿角制品(发掘1件,另3件采集),大体做法是截断主干,打掉眉支或马鹿第一、二支。还记述了发掘出土的保留少许顶骨的羚羊角4件,以及11件有人工打击痕迹的骨片。
该书对当时人行为有多方面的探讨,复原生活丰富多彩,叙史就实,记述从简。
三、几点拙议
从以上萨拉乌苏河(姑且这样称呼,容后另议)(邵家沟湾和范家沟湾旧石器地点)发现的石制品研究进程,包括类型学、技术学的建立,文化关系与探源等方面,以及旧石器研究若干大的变动都值得探究,对这些问题现表述己见,希望起抛砖引玉之作用。
1、关于如何评价萨拉乌苏河旧石器研究成果问题
从上述研究史来看,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不断深入的。在类型学和技术学记述方面,从步日耶的无可奈何地把一级分类定为细石器和非细石器,生产石制品技术用锤击法,至目前提出普遍使用锤击法,偶用砸击法,甚至打片用间接打法,后者虽然证据不足,但从步氏至今,其进步是毋庸置疑的。石器类型由步日耶的尖刃器、刮削器和雕刻器至目前分成8类。尽管分类方案如黄慰文等所说不是完善的,容有讨论余地,但分类细化、量化是不争的事实;以原料产地不明,初步找到产地,也走出艰难的一步,但从新岩石产地列举岩石种类看,似乎找主要岩石产地有待未来,原料鉴定和品种都有明显的改变,说明研究工作在不断深入。
萨拉乌苏河石制品组合的文化关系和探源研究也是一步步地开展起来的。步日耶当年考虑这个问题时,着眼点放在水洞沟石制品组合上,几乎没有涉及萨拉乌苏河组合,客观上,中国当时也没有可比的旧石器(零星发现不计在内,因为可比性极差)。至1937年裴文中提出与中国猿人石器可资对比,这时他的着眼点在萨拉乌苏河组合。进而黄慰文、卫奇提出把它归于“华北地区的周口店第1地点(北京人遗址)——峙峪系,在这个传统里,萨拉乌苏石器又和山西峙峪石器最接近。这一认识在文化传统上和文化关系上都有新进展,比1937年裴先生的认识前进了一步。此外,旧石器地点也多了一处,发现了范家沟湾地点。
纵观萨拉乌苏河旧石器研究的方方面面,几代考古学家不断探索,不断前进,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后,研究成果颇丰,与中国旧石器考古学发展基本同步。
2、关于中国旧石器文化序列的基础
中国旧石器文化序列建立的基础,其一是对考古学资料认识的加深,另一是第四纪生物地层学的发展。后者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大于前者。这在研究史的两个阶段的重大变化中明显地反映出来。
在1933年以前,在所谓“河套文化”研究中的重身放在水洞沟石制品组合上,因为它与西欧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有可比性。随着周口店工作的进展,出版了《中国原人史要》(该书成书于1933年初,故未把山顶洞文化期列入进去),从地层古生物学角度分为两期,早期:中国猿人文化,晚期:黄土堆积和同时异相的沙性湖相堆积。代表地点是水洞沟和萨拉乌苏河。对石器的断代仍着眼于水洞沟组合,时代定为旧石器时代晚期。
依笔者揣测,至1937年,裴先生对西欧旧石器考古有了较深了解,对水洞沟和萨拉乌苏河石制品之间的差异看得比较清楚,才会有在鄂尔多斯工业中将萨拉乌苏河组合与中国猿人工业联系起来。另外,山顶洞文化的性质和其生物地层学的明朗,因此首次提出旧石器文化序列三期说。此后,在裴先生多篇文章中关于两地文化差异认识见诸笔端,但总体论述时还是勉强地捆绑在一块。为什么这样做,是否是出于对他的老师的尊敬,不便改步氏的观点,已无可考,但他对老师的尊敬是毫无疑问的,既见于言谈之中,也见于诸多文章中,称步氏为“中国旧石器考古学的先行者”。
那么为什么在1954年末的学术报告会上提出“松绑”一分为二的做法呢?依笔者拙见,这与中国旧石器文化和第四纪生物地层学新进展有关。这一年在山西襄汾丁村地区做了大规模的调查和发掘,发现并做了发掘的含石制品地点10处,出土1000多件石制品和大量的哺乳动物化石。石制品在当时被认为代表与中国猿人不同的新的工业类型,地层和古脊椎动物对比,认为比中国猿人哺乳动物群要新,比萨拉乌苏河的哺乳动物组合要古老一些。主要是根据后者,在中国旧石器文化序列中多了一期,早期:中国猿人文化,包括稍早的第13地点,稍晚的第15和第4地点;中期:丁村文化;晚期:水洞沟和萨拉乌苏河组合,最晚的是山顶洞文化[15]。如上述,明确指出水洞沟和萨拉乌苏河的石制品特点明显不同,并建议停止使用“河套文化”一词。
从目前中国旧石器研究现状来看,依文化遗物,特别是依石制品的技术和类型来断代,建立文化序列,在早、中期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均属Clark提出的技术模式Ⅰ[16]。即使旧石器时代晚期大量地点出土的还是技术模式Ⅰ的石制品,只有少数地点出土细石器或这个时代特有的装饰品、磨制骨器和艺术品,才可得到较准确的断代证据。因此时至今日,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旧石器文化序列的建立有赖于第四纪哺乳动物化石以及测年资料,定出粗线条的相对年代。
根据新的地质研究成果,董光荣等将原萨拉乌苏组的地层划分为大沟湾组、城川组和萨拉乌苏组。大沟湾组依碳十四测年,其年代跨度为9510±110 aB.P. ~5070±75aB.P.,属于全新世早、中期;城川组年龄在距今7万~1万年间,萨拉乌苏组年龄在11万(或12万)至7万年间(见[3])。若这个年表可靠,则萨拉乌苏组对应于中国旧石器断代的中期。这首先与目前石制品研究认识相悖,依黄慰文等的意见,范家沟湾地点石制品普遍使用压制技术和间接打片技术,这是旧石器时代晚期常用技术。尽管黄慰文等强调可能存在技术“早熟”,并举出东谷坨为例,早在百万年前就有了细石核(见[14])。关于东谷坨地点时代问题,早在1996年笔者就曾提出疑问,地层的古老性和出土遗物——石制品及哺乳动物群明显的进步性怎样协调的问
题[17]。依笔者拙见,现在萨拉乌苏又要协调地层年代的趋古性和石制品加工技术倾向进步性的问题。再则,大沟湾一带第四纪地层和年代学研究怎样与旧石器遗址测年协调的问题,例如:范家沟湾旧石器文化层炭粒碳十四测得年龄为35.34±1.9KaB.P.,原思训等铀系测年资料,杨四沟湾萨拉乌苏组下部高出河床8米和5米(相当于早期发现文化遗址附近)的羊角化石和动物牙齿化石分别为63±3KaB.P.和44±7KaB.P.(年代倒置);范家沟湾萨拉乌苏组下部距河面10米(即范家沟湾地点)处两种动物牙齿化石分别为63±3KaB.P.和49.5±2.2KaB.P.。三组测年数据地层上都属于萨拉乌苏组下部,且不说不同高度年龄倒置问题,即使以再大年龄值,也没有越出城川组底界年龄(距今7万年)。这一系列矛盾是客观存在的,都有待今后进一步工作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