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一个“文学人格学”的雏形

作者:金 梅

侧面了。这又是什么原因呢?1981年9月,他在《读柳阴诗作记》中说:
  ……在中国,强调一面,总要渐渐走到它的反面去,虽圣贤豪杰之士,亦所不免。诗中有我,但如果把我神化,不断扩张自我意识,以自我为中心,观察一切,判断一切,并且不断神化自己的天才、灵感、胆量,渐渐也会出现一种很不健康的症状。这种诗,以其短促、繁乱、凄厉的节拍,造成一种于时代,于国家都非常不祥的声调。读着这种貌似“革新”的诗,我常常想到:这不是那十年动乱期间一种流行音调的变奏和翻版吗?从神化他人转而为神化自我,看来是一种新的探索,新的追求。实际上这是一种连贯的,基于自私观念的,丧失良知的,游离于现实和人民群众之外的,带有悲剧性质的幻灭过程。
  九年之后,孙犁在《庚午文学杂记》的《作家与道德》一节中说道:
  过去和现在,都有人说,创作是不满足的补偿,是不幸的发泄,是忧患之歌,希望之歌。历来文章,多愁怨悲苦之辞。创作本身,对作家来说,是一种追求,一种解脱,一种梦幻。
  但是,个人的愤世嫉俗,是一种狭隘的感情。孟子曰:“伯夷隘。”隘就是狭隘。对历史上的卓异之士,作如此严格的批评,孟子自有其宏观的理解。
  人生与文学,有时是祸福相倚的。人在写作之时,不要只想到自己,也应该想到别人,想到大多数人,想到时代。因为,个人的幸与不幸,总和时代有关。同时,也和多数人的处境有关。多想到时代,多想到旁人,可以使作家的眼界和心界放得宽广。
  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的近十年间,孙犁之所以如此强调作家要与时代、与国家、与民族、与群众命运相连的重要性,正是由于他从这一时期的阅读中感觉到,某些作家诗人们“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太突出了,以致在生活和创作中,出现了诸多“不健康的症状”。
  作家的“用心立意”和“站立的位置”,对其所负的社会职责,关系至巨。这里说的“用心立意”,是指作家的写作态度和终极目的。孙犁在1981年10月所写《小说是美育的一种》中这样说道:
  小说属于荚学范畴,则作者之用心立意,首先应考虑到这一点。中国古代作者,无论是处于太平盛世,或是乱离之年,他们的吟歌,大抵是为民族,为国家,为群众的幸福前景着想。用心如此,发为语言文字,无论是歌颂、悲愤、哀怨、悲伤,从内容到形式,都出自美和善的愿望。相反,在“四人帮”祸国时期,他们的御用文士,所作文章,虽貌似卫道,充满子曰诗云,但从中不会看到一点美好的东西,他们所作的小说,是坏人心术的,败坏道德的。
  有感于80年代初期已经出现,后又愈演愈烈的粗制滥造、低级庸俗的创作现象,孙犁接着说:
  自创作繁荣以来,美的小说,固然很多。但不给人以荚的感受的,也实在不少。形式上的离奇怪异,常常伴随淫乱、谋杀、斗殴、欺诈的内容。有人说这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我想,有时也可以说是作者心理状态的反映。
  三年多以后,孙犁又在《给某刊编辑的信》中说:
  如果是谈艺术,我觉得任何艺术,首先要向作家要求的,是严肃和认真。艺术揭示人生的画面,传播人生的知识。世界上有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这种艺术也可以卖钱,但不会有只是为了名利的艺术。艺术给人以安慰,鼓励,憧憬和希望。只有教育陶冶人的思想感情的艺术,不会有使人坠入地狱,掉进浊水污流的艺术。作家首先要正心诚意。
  80年代后一个时期之内,某些作者打着解放人性、回归人性的旗号,以无节制的色情描写去招揽读者。这也是最能显示出作者“创作用心”(还有艺术修养)之高下的一个方面。对此,孙犁在《小说与色情》一文中,总结中国文学的历史经验时说,儒家(还有道家和佛教)不否认两性关系及其自然的要求,并认为这样重要的人生关系,不在文学作品中得到反映,“也是不自然的,甚至是不合理的,不可能的。因此,把古代歌谣中的男女相慕之情,也作为神圣经书的内容,任人吟咏”。但儒家同时又规定:男女关系,应“节之以礼,不能淫乱”。唐宋传奇以男女关系为主要内容,且多涉及闺房私事,但其描写,都是有节制的。孙犁说,如果有人以为唐宋传奇的作者们,所以那样节制,是由于“他们都是有地位、身份的文人,他们是受了封建思想、旧道德观念的束缚,没有突破礼教的勇气和胆量,也不一定是事实。他们如此下笔,是基于他们的自觉,即自觉到文人的职责,作品的影响”。
  二,人格与文格是否统一,影响到作品的社会效果
  人格与文格的统一和相互提高,固是我国文学艺术现实主义传统的特点之一,也是读者所希望和期待的。然而,为人与为文的复杂性就在于:二者之间,并不总是统一的。遇到不一致,即文章虽好,作者之人格却多为人所诟病的时候,读者之对于作者,尽管不能因其人而废其文,但在他们的心目中,其文章的效果,就会有所损伤了。孙犁在《谈笔记小说》一文中,举了三个例子。一个例子说,宋代蔡绦所著《铁围山丛谈》,“多文过饰非之作,正与其为人同”。这是从反面说明,作者的人格,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反映在他的作品之中。再一个例子是,金代刘祁作有《归潜志》一书,第十二卷为《录崔立碑事》。文中记录了崔立作乱时,廷臣为其立碑以媚之。刘则被劫持撰写了碑记。对参与为叛将立碑一事,刘详叙述其经过,并作自我反省。孙犁说,因此之故,“人以为诚信,推重其著作,所记史实,多为正史所取”。虽是被劫持而行,刘祁之为崔立撰写碑记,毕竟是他人生道路上,或者说是他人格侧面的一个污点,但他并不回避此事,并在文章中多自我反省。这是刘祁人格的另一侧面,即其诚信的表现。正是在这一点上,他的文格与人格又得到了统一,从而使他的著作,也获得了诚信的历史价值。第三个例子是,关于清代作者陈康祺的人格,影响其所著之《郎潜纪闻》(共“三笔”,即三部)的社会效果问题。孙犁说,该作“文字流畅,叙述亦生动,能读下去”。但在他所收藏的第一部中,有两处墨笔眉批。一处记作者经历,眉批曰:“毫不知耻,抑何厚颜!”一处记他人事迹,眉批曰:“阁下愧此多矣,何仍作欺人语耶?”对此,孙犁说:“这恐怕是同时代人阅读时批注的,愤愤之情,溢于言表。当然不能怀疑,这种看来深知作者底细,推敲文字并揭疮疤的人,是出于‘嫉妒’,或是报复。总之,著述要修辞立诚,立身尤其要谨慎端正。”在举出上述三个例子,并分别予以评说之后,孙犁又从历史到现实,对那些在一个时期之内,人格与文格都很卑劣,却无意悔改者,以犀利的笔触批评道:“以上所说,当然都是古道,会被时髦文士,看作四旧陈言。时髦文士,专攻时文,闻鸡起舞,举一反三。他们在‘四人帮’时代,初露角刺,已经写下不少造谣生事,伤天害理的文章。有人至今秉性不改,仍以善观风向气色自居。对过去文字,不只无刘祁的良心发现,悔恨之辞,别人偶有触发,仍惯于结帮连伙,加以反噬。不怕云山罩,就怕老乡亲。难得有知其老底之人,将其前前后后文字,汇编成册,批注点明。如此一来,或将其通体虚伪善变之情状,暴露于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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