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跳舞的熊

作者:[加拿大]G.范德海格 著 赵 伐 译




  他听见有人从老远的地方叫他:“贝斯基先生!贝斯基先生!”最后一个音节拖得很长,像是一段曲调,那刺耳的声调在空气中振动,催促着他。
  他意识到自己在哭,眼睛充满料想不到的泪水,那泪水突如其来,老是让他吃惊、尴尬。
  就为了一头熊?可不止是这些。他敢肯定,还有一头熊。还有一头活在屈辱、无能当中的熊。
  他缓缓地把身子挪到床边,靠那双因患关节炎而关节凸起的脚痛苦地站立起来。去吃早饭。
  
  饭桌上,他俩以主人和管家的那种无聊、冷漠的方式争吵起来。他也想吃她盘里的东西——咸肉和鸡蛋。他告诉她说他不喜欢喝粥。
  “我不能给你咸肉和鸡蛋。” 哈克丝太太说。“医生规定的。”
  “哪个医生?”
  “上个月我们看的那个医生,你记得的。”
  “不记得。”的确,他记不得任何医生。
  “你记得的。好好想想。我俩坐出租去城里的。记起了?”
  “不记得。”
  “接着我俩在伍尔沃斯连锁店停了车,买了一大包你最喜欢吃的棒糖。记得吗?”
  “不记得。”
  “那很好。”哈克丝太太心烦地说。“你是不想记得,我没办法。这没关系,因为你是吃不到咸肉和鸡蛋的。”
  “我不要喝粥。”他疲倦地说。
  “喝。”
  “给我玉米片。”
  “看看我盘子,”她边说边用餐刀指着盘子。“所有东西都冷成油渣了。吵,吵,吵,啥时才有片刻安宁吃顿饭?”
  “我要玉米片。”他说,嘴角得意地微微瘪了瘪。
  “你不能吃玉米片。”她说。“玉米片要塞肠子。因此你得喝热粥,保持大便通畅,跟吃炖梅脯一样。好啦,你要什么,是阳光男孩果汁,还是炖梅脯?”她狡黠地问。
  “我要玉米片。”他朝着天花板得意地笑着。
  “像张卡了盘的唱片。”她双手合拢放在桌上,像密谋什么似的朝他凑过来。“你吃不吃都无所谓,得了不?你是想惹我发火,得了不?”
  “我要玉米片。”他坚定而快活地说。
  “我真想杀了这家伙。”她对着自己的盘子说。“真想杀了他。”接着,她突然问道,“你的眼镜在哪儿?不,不在那儿,在那个口袋里。好了,戴上。现在好好地仔细地看看那碗粥。”
  老人低下头,专心致志地朝自己的碗中凝视。
  “很好。仔细看吧,那可不是什么想啥有啥的如意井。看没看见那些小黄粒儿?”
  他点点头。
  “我们吵来吵去就为这些?这些小黄粒儿?你知道是什么东西,是纤维,让你大便通畅的纤维。这下吃吧。”
  “我不吃。我干嘛要吃纤维?”他揶揄地问道。
  “你肯定疯了,像狐狸一样疯了。”她说。
  “我要咖啡。”
  哈克丝太太啪的一声放下自己的刀叉,一把抓起他的杯子,大步朝厨房桌台走去。就在她倒咖啡的当口,老人的手慢慢伸过桌子,从她的盘里偷了几片咸肉,笨拙地塞进自己的嘴中,把亮闪闪的油脂留在了下巴上。
  哈克丝太太把杯子搁在他面前,说道:“小心,别洒了。”
  老人咯咯地笑了。只一眼,哈克丝太太就注意到了他沾着油脂的下巴和她的盘子。“好哇,好哇,瞧瞧,馋猫偷吃了金丝雀。张嘴大笑结果露出了羽毛。”
  “那又怎么样?”老人挑衅地问。
  “你以为我喜欢你来糟蹋我的食物?”哈克丝太太把盘子端到垃圾桶前,手一挥把盘里的东西刮进桶里。“你有那么多的怪习惯,鬼知道你那双手摸过啥地方?”她邪恶地笑着说。“不过接着笑吧,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想嚼我你就嚼,尝尝我是啥味道。我的朋友,你今天休想抽上一支香烟,哪怕就那么一支。”
  惊讶中,他提出要香烟。
  “这下你我各唱各的了吧?”她停了停接着说,“不——行,连在一起读‘不行’。把这两个字放进烟斗抽抽看是啥味道。”
  “给我,那些香烟是我的。”
  “自从你把睡椅烧了后,就不是你的了。从那时起就不是你的了。你儿子叫我每次只给你一支,这样就可以看住你,免得发生‘令人遗憾的意外事件’。谢天谢地,你们家终于养出明事理的人来。天晓得是怎么养出来的!”
  老人支起身从椅子上站起来。“你胆敢这样对我说话!我要我的香烟,而且现在就要。”
  哈克丝太太双臂交叉,下巴一沉:“不行!”
  “我解雇你!”老人吼道。“滚出去!”他笨拙地拍动着双臂,试图吓唬她动起来。
  “哟嗬!”她说道,快活地搓着她那双又大又红的手。“解雇我?你说的?谁雇我,谁开我。谁出钱,谁点戏。你钱没出,戏也不能点。没门。你儿子雇我,你儿子付钱。没有他亲口所言我绝不挪动半步。”
  “滚出去!”
  “省口气吧。”
  他输了,而且他知道自己输了。这个固执的大个儿女人是不能,也不会动摇的。
  “我要跟我儿子谈。”
  “你要是认为你有什么需要你儿子知道的事,那就给他写封信。”
  他知道这没用。他会忘掉的,她会把信偷走,很方便地忘记邮寄。正义需要即刻行动。打铁就得趁热。他感到脚下的大地陷阱密布。他不能晕头,或者被引入歧途。事情得一件件落实。他必须跟他儿子谈。
  “打电话给他。”
  “你不记得了?”哈克丝太太说。“你儿子对接长途,而且是对方付款的长途,不是很高兴的哟!他给我说的话是:‘哈克丝太太,我认为最好是有要事我父亲才打电话,该不该打由你来判断。’听清楚了,由我来判断。而我的判断是,现在不是时候。对我的雇主,我得负责。”
  “我自己打。”
  “那我得看看你的本事。”
  “我会打的。”
  “是的,就像上回。约翰住哪个城市,你多半是记不得的,更不用说什么街道了。上回你给他打电话,结果弄得接线员稀里糊涂,要不是我插手帮忙,你的电话肯定打给了上海的哪个中国人。”
  “我打,我会打。”
  “那你打吧。约翰住哪儿?”
  “我知道。”
  “哟,那就告诉我,他住哪儿?”
  “我知道。”
  “我的天,他就是住在这地下室你也不会知道。”
  这句话把他气哭了。他意识到她这话没错。可几分钟前他是知道自己儿子住哪儿的。他怎么就忘了呢?在刚才的交谈中,突然的转弯抹角使他迷了途,此时他听见自己发出的一阵凄厉、令人厌恶的声音,而且还没法中止。
  哈克丝太太觉得自己过分了。她走到他跟前,把一只胳膊挽在他肩上。“瞧,使性子,出丑了吧?就为那么一碗粥烦心,傻不傻?医生说你得注意自己的血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她架起他离开椅子。“我看你最好还是在睡椅上躺会儿。”
  哈克丝太太牵着他走进客厅,让他舒适地在睡椅上躺下。她心里在想:像他这样的老家伙,不是流尿,就是流泪,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马尿水?
  “要不要面巾?”她问。
  他摇摇头,因为害羞用前臂遮住了脸。
  “哭哭没关系。”哈克斯太太冷冷地说。“有时候我们都这样。”
  “别管我。”
  “也许这样最好。”她叹了叹气。“我去厨房收拾,需要时叫我。”
  老人躺在睡椅上,强忍住自己的眼泪。这可不容易,因为甚至连哈克丝太太毫不在乎地把早餐盘子碰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也在提醒他,这女人对待任何东西,包括他的盘子,他的感受,都是那么令人讨厌地毛手毛脚。一想到自己再也不能身手敏捷能够躲避她的号令,甚至她的意志,再也不能以智胜她,甚至逃离她,他就义愤填膺。
  那片低垂、疾飞的雨云遮住了太阳,客厅里渐渐暗淡了下来。他真希望今天是个艳阳天。这样的天会骗你相信你依然像从前那样青春年少、无忧无虑。就像他家移民之前在罗马尼亚那样。赶集的日子几乎都是这种感觉。人们沐浴在阳光和喧嚣当中,为了讨价还价,他们的才智被磨炼得敏锐无比。各式各样的人都有。有鬓毛拳曲的犹太人,有胆小怕事的意大利佃农,有罗马尼亚人,还有像他这样的人,有德国移民,甚至还有一两个吉普赛人。那个时候人感觉在生活,有生命。地球赋予人,或者是人用手创造的每一件美好的东西在那儿都能找到。被涂得花里胡哨的马车,成堆的土豆,上面还沾着潮湿的泥土,鸡,鸭,鹅,被绳子拴住的猪拖着后腿长声尖叫,还有那些马,蹄子犹如玄武岩一般黑亮,眼睛硕大、水灵,像紫色的洋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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