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冷月

作者:(美国)杰弗里·迪弗




  “我从警用对讲机中得知这场车祸。救护车把尸体拖到位于扬克斯的县医院太平间。然后,我就把尸体从那儿偷了出来。”
  莱姆对萨克斯说:“给医院打电话。”
  萨克斯拨通了电话。很快,打完电话后,她汇报说:“周一下午五点,一名三十一岁的男子在布朗克斯桥大道上,因为汽车在一块结冰的路面上失去控制而冲下公路。因为内伤而当场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尸体被送到医院,但接着就不见了。医院的人以为可能被错送到其他医院了,但是后来也没找到。死者亲人也不可能把尸体取走,这一点很容易想到。”
  “对此我很抱歉,”邓肯说。他看上去确实是一副很不安的样子。“但我别无选择。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我会还给他们的。而且,我还会支付丧葬费用。”
  “那我们在死者皮夹里发现的身份证和其他东西怎么解释?”萨克斯问。
  “那都是伪造的,”邓肯点点头,“仔细检查肯定会露馅。但我只需要蒙混几天就行了。”
  “你偷了尸体,开车将它带到小巷里,在他上方布置好金属杠,让现场看上去似乎是缓慢死亡。”
  邓肯点了点头。
  “然后你又留下了时钟和字条。”
  “没错。”
  隆恩·塞利托问:“那么第二十二大街的码头上那个人呢?你在那里杀掉的男人怎么解释?”
  莱姆看了一眼邓肯:“你的血型是AB型吗?”
  邓肯笑了笑:“你真机灵。”
  “码头上从来就没有受害者,隆恩。那是他自己的血。”莱姆边上下打量着嫌疑犯边说:“你在码头上留下字条和时钟,又把血溅在周围和夹克上——那是你扔进河里的。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划痕。你在哪儿抽血的?你自己弄的吗?”
  “不是,我在新泽西一家医院抽的血。我告诉他们我要动手术,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
  “这就是为什么血液中会有抗凝血剂。”贮存起来的血液通常会添加稀释剂,以防止血液凝固。
  邓肯点点头:“我在想,你们到底能不能查出来。”
  莱姆问:“那块破碎的指甲呢? ”
  邓肯举起无名指。指尖缺了一块。他自己剪下来的。他补充说:“我确定,文森特已经告诉你们,我还在教堂旁边杀掉了一个人。其实,我从没碰过他。切刀上的血迹和垃圾箱旁的报纸上的血迹——如果还在的话——都是我自己的血。”
  “你怎么做到的?”莱姆问。
  “那真是很难办的时刻。文森特以为那孩子看见他的刀了,所以我得假装杀了那男孩。否则,文森特会怀疑我。于是,我跟踪他到街角,然后溜进小巷里,用刀割破自己的胳膊,把血溅在切刀上。”他露出前臂上一处新伤口。“你们可以做DNA测试。”
  “哦,不用担心,我们会的……”他又想到另一个问题,“那场劫车案——你根本没有杀人来偷那辆别克车,是不是?”从来没有人向警方报案,称切尔西地区有学生失踪,或城里发生司机遇害的劫车案。
  隆恩·塞利托忍不住再问一遍:“到底怎么回事? ”
  “他不是连环杀手,”莱姆说,“他根本就不是杀手,他伪装了这一切,只为让人看起来他就是杀手。”
  塞利托问:“难道你妻子也没有死于车祸? ”
  “我从没结过婚。”
  “那你是怎么想到这些的?”塞利托问。
  “你说的一些事情让我产生了怀疑,隆恩。”
  “我?”
  “首先,你提到过他的名字,邓肯。”
  “那又怎么样呢?我们都知道的。”
  “没错。因为文森特·雷诺兹告诉过我们。但邓肯先生是那种每天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戴着手套的人——所以他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不,他如此小心谨慎,决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像文森特这样的人——除非他不在乎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
  “然后,你又说,我们运气好,他没有杀死最近的几个受害者和艾米莉亚。刚开始听到这话,我很生气。但我转念一想,你是对的。我们实际上并没有拯救过任何一个受害者。还记得那个花店店主乔安妮吗?我想到,他是盯上她了,这一点没错。她听到花房有动静后就拨了911报警电话——这个声音可能是他故意弄出来的。”
  “没错,”邓肯表示同意,“而且,我在地上留下了一卷线绳,以便引起她的警惕:有人闯进来了。”
  萨克斯说:“露西,格林威治村的那个女兵——我们接到一个目击者的匿名电话,自称看见有人闯进去了。但并没有什么目击者,对不对?是你自己打的电话。”
  “我跟文森特说,街上有人打911电话了。其实不是这回事。是我自己用投币电话报警的。”
  莱姆朝着他们身后的办公楼点了点头:“那么这里呢?——我猜想那只灭火器也是个虚假装置。”
  “它不会伤人的。我在灭火器外面撒了些酒精,但里面装的是水。”
  塞利托打电话给第六分局,那里是纽约警局排爆队的总部。过了一会儿,他挂上电话,点点头说:“确实是自来水。”
  “就像你给贝克尔的那把枪一样,那把他企图用来杀死萨克斯的手枪。”莱姆指着那把已被拆散的.32口径手枪。“我刚查过了——里面的撞针被卡住了。”
  邓肯对萨克斯说:“我把枪管也堵住了。你可以查查看。我知道他不可能用自己的枪来杀你,因为这样会牵连到他自己。”
  “好的,”塞利托大叫道:“够了。有没有人能对我解释一下呢。”
  莱姆耸耸肩。“我能做的,就是推理到这一步。隆恩,下面轮到邓肯先生来讲完这个故事了。我觉得,他一直在计划着给我们上一堂启蒙课。这就是为什么他刚才坐在街对面,像在看台上欣赏演出一样看着我们。”
  邓肯点点头,对莱姆说:“前面的内容你都猜对了,莱姆警探。”
  “我已经退役了。”犯罪学家纠正道。
  “我做这一切的关键原因,就是为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嗯,是的,我特别喜欢这个结果:看着那个杂种丹尼斯·贝克尔被捕,被关进监狱。”
  “继续说。”
  邓肯一脸平静地说:“一年前,我来这儿出差——我经营一家工业设备租赁理财公司。我跟我最好的朋友合作。二十年前,我们在部队服役时,他曾救过我的命。那天,我们一直都忙着起草文件,然后回到酒店收拾一下,准备吃晚饭。但是他再也没出现过。后来发现他遭枪击身亡了。警方说,这是一起行凶抢劫。但其中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我是说,劫匪怎么会对准受害人的前额开枪呢——一共开了两枪。”
  “嗯,抢劫案中发生枪击死亡的情况的确很少发生,根据最近……”普拉斯基的声音渐渐变小了,因为莱姆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邓肯继续说:“现在,我想起我朋友曾告诉过我一些事情。在前一天晚上,他说,他去了市中心一家俱乐部。当他出来的时候,两个警察把他拉到路边,说他们看见他购买毒品了。这都是狗屁。他从不吸毒。这一点我敢肯定。他知道有人在敲诈他,于是要求见警方的头儿。他打算给总部打电话投诉。但就在这时,一些人从俱乐部里出来了,于是警察就放他走了。第二天,他遭枪击身亡了。
  “这也太巧合了。我后来常去那家俱乐部,询问相关情况,花了我五千美元,但最终发现有人愿意告诉我丹尼斯·贝克尔和他的党羽在城里搞敲诈的阴谋。”
  邓肯解释了他们如何把毒品栽赃给商人或他们的孩子,接着再敲诈一大笔钱,以此作为撤销指控的筹码。
  “这就是从118分局失踪的毒品。”普拉斯基说。
  萨克斯点点头:“我听说,他们的老巢在曼哈顿下城区的某个酒吧里。”
  “圣詹姆斯吗?”
  “是的。他们一下班就会在那里会合。”
  莱姆问:“你的朋友,那个被杀的,叫什么?”
  邓肯把名字告诉他们,塞利托打电话给凶杀科。果真如此。那名男子在一起疑似抢劫案中遭枪击身亡。没有抓到罪犯。
  “我利用我在那家俱乐部建立起来的线人——我给了他很多钱——以便把我引荐给那些认识贝克尔的人。我假装自己是个职业杀手,可以替人办事。有好一阵子,我都没得到任何消息。我以为他被抓了,或者改邪归正了,反正我一直都没听到他的消息。这令我有些沮丧。但最后贝克尔终于打电话给我,我们见了面。结果我发现,他一直在调查我,看我是不是值得信任。很显然,他非常满意。他没给我太多细节,只是说,他有一桩生意遇到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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