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为爱结婚
作者:[英国]特莎·哈德利 著 安 芳 译
特莎·哈德利(Tessa Hadley),英国女作家。1957年出生于英格兰西南部的布里斯托尔,生活在一个文学艺术氛围浓厚的家庭。父亲是爵士小号手,母亲是一位艺术家,舅舅彼得·尼古拉斯是一名剧作家。曾就读于剑桥大学,主修英国文学。获得巴斯思巴大学文学创作硕士学位。目前就职于该大学,教授文学和写作课。现居住在加的夫。
她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家中事故》(Accidents in the Home,2002)入围《卫报》小说新人奖。其作品还包括长篇小说《一切都会好起来》(Everything Will Be All Right,2003)和《主卧室》(The Master Bedroom,2007),短篇小说集《中暑》(Stroke and Other Stories,2007),文学评论《亨利·詹姆斯和性幻想》(Henry James and The Imagination of Pleasure,2002)。此外还为英国BBC广播电台创作了剧本《温蒂屋》(The Wendy House,2005)。
哈德利的小说通常关注家庭关系永恒的紊乱以及这种紊乱所造成的后果。在哈德利看来,婚姻注定就是为破裂而存在的。作家试图提示的是,在有限的可能性中,女性该如何选择生活,选择她们的生活态度。与此同时,作家对不知感恩的年轻一代更是持毫不留情的批判态度。
洛蒂宣布说她要结婚了。
她是在一个周末在父母家里吃早餐的时候说的。厨房在楼上,透过窗户能看到下面的花园。那是个夏日的清晨,因为下着雨,所有的灯都亮着。空气闷热而迷蒙,弥漫着吐司片和咖啡的香气。
“到底是为什么?”洛蒂的母亲哈蒂一边问,一边继续看书。她是一名英语教师,可是到了周末就捧着犯罪小说看,手上的这本写的是一个威尼斯侦探。
洛蒂19岁了,看上去却更像是十三四岁。她只有5英尺高一点,身材娇小玲珑,胸部相当丰满。她坚决要求戴着几年前挑选的一副黑粗框眼镜。浅麦色的头发扎成发辫。
那个周末刚好所有人都在家,连洛蒂的哥哥鲁弗斯和她已经搬出去的姐姐艾米莉都在。
“你终于找到男朋友了啊?”艾米莉问。
洛蒂总是面色苍白。她的皮肤是半透明的乳白色,短平的鼻翼两侧有一抹弧形的雀斑。那天早晨她好像比平时更显苍白——太阳穴上透出了青色的血管。她两手紧捏着餐具垫的两边。胖乎乎的粉手,手指短粗,指甲周围的角质层有牙咬的痕迹。很难想象这样一双手能拉小提琴。
“你们根本就没把我当一回事儿!”她大喊。
雨水猛烈地拍打在蒙着水汽的窗玻璃上,水开了,吐司片从烤箱里弹出来,却没有人要吃。大家全都茫然地看着她,各有所思。洛蒂激情澎湃,她的个性像是被束缚在狭窄空间里的魔鬼。孩提时她就拥有非凡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当她拉小提琴的天分被发掘出来时,她过剩的精力仿佛得到了解释,或者说她过剩的精力找到了释放方法。她一开始拉的小提琴小得像是圣诞树上的装饰物。现在她在大学里攻读音乐学位,和父母住在一起。
“你怎么会想到结婚呢?”哈蒂理智地说,“我和你爸爸从来都没觉得你该嫁人了。”
“我和你们可不一样。”洛蒂说。
这是她的战斗口号之一。
“当然了,甜心,你跟任何人都不一样。你就是你自己。”
“首先,我有宗教信仰。我认为婚姻是神圣的。”
“我不信。你以前从未说过这样的话。”
“那你具体是哪天结婚呢?”艾米莉怀疑地问,“跟谁结婚?”
“我现在怎么可能知道是哪天?就是为这才和你们商量呢!我要选个吉日。你们都要到场。婚礼一定要办得正式。要穿婚纱,一样都不能少。可能还要有伴娘。”
“这么说你真的有男朋友了!”艾米莉说。
艾米莉体态婀娜,和母亲一样有着迷离的、充满诗意的双眸。她在市医院的毒理学科室上班。
“他就要成为我的丈夫了。”
这下哈蒂关心起来了,她放下书和咖啡杯。“乖孩子,你还年轻。不用这么早就谈婚论嫁。将来你想要个正式的婚礼当然可以。但是不管什么事都没必要这么仓促。”
洛蒂挺着下巴,脸颊上露出了愠怒的白色凹痕。“你忘了我是个大人了,我的生活现在完全由我做主。作为一个成人,我在外面怎样,你们什么都不知道,完全一无所知。你怎么不警告艾米莉做事不要那么仓促?”
“公平点!”艾米莉说,“刚才说要结婚的人可不是我。”
“我们见过他吗?”哈蒂问,“他和你修一门课吗?”
“是你们弦乐四重奏乐团里那个说话结巴的吗?”洛蒂的弟弟诺亚问,他还在上学,“特里斯坦?”
“我怎么可能嫁给特里斯坦?亏你想得出。”
“我本人反对你跟弦乐四重奏乐团里的人交往。” 鲁弗斯说。
“鲁弗斯,闭嘴。这跟特里斯坦扯不上一点关系。”
“那他叫什么名字?”诺亚追问。
孩子们的父亲邓肯走了进来。在楼上的卫生间看《卫报》已经成了他早晨的例行公事。他比哈蒂略矮,身材结实,体格匀称。他的脑袋生得丑,但很有趣,脸上起了皱纹;她则看上去迷茫、倦怠而优雅,容颜开始老去了。他在当地的一个综合性中学给特殊儿童上课,跟哈蒂所在的学校不是一个地方。“说谁的名字啊?”
哈蒂一下子警觉起来。“亲爱的洛蒂,你该不是怀孕了吧?”
“你们这些人简直不可理喻,”洛蒂哀叫,“你们想问题的方式太可怕了!”
“如果你没怀孕,我们就能处理这件事。也就是说你没必要结婚。”
“她怀孕了?”邓肯问。
“当然没有了。”
“她说她要结婚了。”
“到底是为什么?”
“她还突然有了宗教信仰。”
这似乎比结婚更让鲁弗斯烦恼。他是内阁办公室的研究分析员,是个实用主义者,爱讽刺人。
洛蒂说:“因为我遇见了和我以前认识的完全不同的人,跟你们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是个了不起的人。我的生命因为他的接触而改变。我很庆幸他能注意到我的存在。”
她有激情迸发的天分,洞察力偶然的闪光如此强烈,让人从她的视角重新认识了世界。
“那他到底是谁?”艾米莉几近胆怯地问。
“现在我不想告诉你们。”洛蒂说,“这次不行,还不是时候。”
“你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人’,”她的父亲思虑,“我感觉你说的不像是你的某个同学。”
哈蒂盯着他看了半秒钟就意会了:“是你的一个老师!对不对?”
洛蒂透过眼镜眨了眨眼。她扭过苍白的圆脸看着她的母亲,既有些不确定,又带着挑衅。
“你的老师知道你对他的这种感情吗?”
“你真以为我都是编的?告诉你吧,他爱我。他要娶我。”
邓肯想,该不会是埃德加·莱诺克斯吧?“他是个英国圣公会高级教徒,对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写宗教音乐的。”
“那又怎样?”洛蒂抗议,“如果就是他呢?”
“噢,不行!”哈蒂从椅子里站起身,声音尖厉得不像她本人。她几乎是在怒吼了,“不可能。埃德加·莱诺克斯!以任何方式、形式、形态都难以想象。”
“我讨厌你用的字眼,”洛蒂也站了起来,大声喊,“‘方式、形式、形态’。太弱智了。也只有你才会说出那样的话。这句话恰恰显示出你的平庸。”
“让我们冷静下来谈一谈。”邓肯说。
埃德加·莱诺克斯老得可以当洛蒂的爷爷了。哈蒂惊叫,比她整整大40岁啊!后来想想差不多是45岁。他有了第二任妻子,是个有家室的人;可是跟年龄比起来,这不过是小事一桩。邓肯和哈蒂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在陪洛蒂出席大学开学典礼那天,还有一次更早些,是在哈蒂一个朋友的个人画展上。当时,他似乎是哈蒂心目中老艺术家的典范:瘦高个儿,一头直立的白发,脸上的凹陷处像是被磨难雕刻出来的。他棕褐色的皮肤像皮革一样柔软,身上穿着一件炭灰色的亚麻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