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和我的猫一起旅行
作者:迈克·雷尼克
“是一件礼物吗?”她问。
“不是,是我自己买的。”
“真让人高兴。”
“最令人高兴的是我能遇见作者,是她带给我那么多欢乐,”我这么说,感觉自己又开始像个笨拙的小孩似的。
她看上去有点迷惑,好像想问一个什么问题。但是她改变了主意又对我笑了一下,多么可爱的微笑,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这的确是很可爱的财产,”她说。“你一直住在湖边吗?”
“是的。”
“还有别的人住这儿吗?”
“就我一个人。”
“你喜欢独处。”她说。这是陈述,而非疑问。
“也不尽然,”我答到。“事实就是那么回事,人们似乎并不是很喜欢我。”
为什么天杀的我要告诉你这些?我在想。我自己甚至从来没有完全肯定过这一点。
“你看上去很和气,”她说。“我很难相信人们会不喜欢你。”
“也许我夸大了事实,”我同意。“大部分时候他们注意不到我。”我打消了不快。“我没有向你发泄不满的意思。”
“你太孤单了。你有必要向什么人倾诉一下,”她这么说。“我认为你所需要的只不过是多一点自信。”
“也许。”
她长久地注视我。“你看上去像是,一直在担心某种可怕的事情会发生。”
“我担心的是,你会消失。”
“那很可怕吗?”
“是的,”我马上说。“会的。”
“那你干吗不干脆承认我确实在这儿?如果你错了,你很快就会知道。”
我点了点头。“是啊,你是普丽西拉·华莱士,完全正确。那确实有点她的风格,她就是这么做出结论的。”
“你知道我是谁。或许你该告诉我,你是谁?”
“我叫埃森·欧文斯”
“埃森,”她重复了一下。“很美的名字。”
“你这样看?”
“我要是不这样看,我就不会这么说。”她停了一下,然后说:“我是叫你埃森,还是欧文斯先生呢?”
“埃森,一定得这么叫。我有种感觉,我这辈子一直都很了解你。”我感到自己又要说些难为情的话了。“小时候,我还给你写过一封崇拜信,但被退了回来。”
“我真高兴,”她说。“我还从来没有收到过崇拜信呢。谁也没有寄过。”
“我确信有很多人都想写信给你。也许他们也找不到你的地址。”
“也许吧,”她不置可否。
“实际上,就在今天我还想重新把它寄出去呢。”
“无论你想在信里写什么,你现在都可以当面告诉我了。”小猫跳到走廊上。“你看上去很忧愁,就那么靠在栏杆上,埃森,你为什么不过来坐在我旁边?”
“我很想那么做,”我站起来说道,然后我又通盘考虑了一下。“不行,我最好不要那么做。”
“我三十二岁了,”她的话里透着顽皮。“我已经不需要一个女陪护了。”
“不,和我在一起,你就不需要,”我回答她。“此外,我觉得我们再也不需要她们了。”
“那你干吗不坐过来?”
“事实?”我说。“如果我坐在你身边,那我的膝盖没准会碰到你的,也许我还会止不住要碰碰你的手。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我不想发现你不是真的在这儿。”
“可我就在这儿。”
“我希望如此,”我说。“但是我站在这儿的话,会更容易相信这一点。”
她耸了耸肩,道:“如你所愿。”
“今天晚上我已经实现了我的愿望,”我说。
“那我们干吗不坐下来享受威斯康星夜晚的凉风和香气呢?”
“只要你高兴,”我说。
“能到这儿来我就很高兴了,知道我的书还有人读我就更高兴了。”她沉默了一会儿,目不转睛的看着黑夜。“埃森,现在的日期是?”
“4月17日。”
“我问的是年份。”
“2004年。”
她看上很惊讶。“有那么久吗?”
“自从……?”我迟疑地说。
“自从我死了,”她说。“喔,我知道我肯定死了很久。我没有明天,就连我的昨天也过去了许多年。但是,现在是新千年?这实在是”——她在找合适的形容词——“太过分了。”
“你出生于1892年,已经超过一个世纪了,”我说。
“你怎么知道的?”
“我用电脑搜索了你的名字。”
“我不知道什么是电脑,”她说。然后,突然又问:“你是不是也知道我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我知道什么时候,但不知原因。”
“请你别告诉我,”她说。“我现在32岁,刚写完我的书的最后一页。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要是告诉我,就会出乱子。”
“没问题,”我说。然后回敬了她一句,“如你所愿。”
“答应我。”
“我保证。”
突然,小白猫紧张起来,盯着院子对面看。
“他看到兄弟了,”普丽西拉说。
“有可能只是浣熊,”我说。“它们可讨厌了。”
“不是,”她坚持。“我了解他的肢体语言。一定是他的兄弟在那儿。”
不一会,一声猫叫证明了她的正确。白猫从走廊上跳下去,向前奔去。
“在它们走丢之前,我最好去找到它们,”普丽西拉说着,站了起来。“有一次在巴西,我找了它们整整两天。”
“我去拿个手电筒和你一块去,”我说。
“不好,你会吓着它们,可别让它们在陌生的地方乱跑起来”她站起来看着我。“你看上去是一个很不错的男士,埃森·欧文斯。我很高兴我们最终见了面。”她黯然一笑。“我只希望你别再这么孤单了。”
她下了走廊,去了院子,在我向她撒谎,告诉她我曾有一个丰富完美的生活并不孤单之前,就消失在黑暗中了。突然间我有一种预感,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还会见面吗?”我在她的身影消失之后,大声问道。
“这取决于你,不是吗?”黑暗中隐隐传来她的回答。
我坐在秋千上,等着她带着猫再次出现。最后,尽管夜里冷风袭人,我还是睡着了。当早晨的阳光照到秋千上时,我才醒来。
我孤身一人。
我花了半天时间才让自己信服,昨晚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这场梦和我做过的任何梦都不一样,因为我能记起它的每一个细节,她说的每一个字,她做的每一个动作。她当然不可能真的来访过,但我依然无法从脑子里丢掉普丽西拉·华莱士的影子。最后我只好停下工作,继续从电脑上寻找关于她的更多讯息。
除了极为简单的介绍之外,在她的名字之下再没有别的东西。我试图搜索《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却什么也没找到。我还想找找看她的父亲是否写过关于探险的书,可惜没有。我也和一些她曾住过的旅馆联系,但是没人还保留着那么久以前的纪录。
我从一条线索追踪到另一条,但没有一条能让我对她的了解更多一点。时间将她完全吞噬,如同它即将吞噬我那样完全。除了那本书之外,我惟一可以证明她曾存在过的证据就是一条电脑搜索结果,一句话十个字两个日期。犯罪分子在法律面前销声匿迹都没有她在子孙后代前消失得那么一干二净。
最后我抬头看见窗外夜色已经降临,同事们都回家去了(周报没有夜班)。我在附近一家餐馆买了个火腿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就回湖边去了。
我看了晚间十点的电视新闻后,坐下来又拿起她的书,只是为了让自己确信她真的曾经存在过。过了几分钟我就感到心神不宁,我把书放在桌上,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她正坐在秋千上,和昨晚一模一样。她身边有一只不同的猫,浑身黑色的皮毛,有四只白色的脚,眼圈周围也是白色。
她注意到我正在看那只猫。“这是‘瞪眼’,”她说。“我认为这个名字名副其实,你觉得呢?”
“我猜也是,”我心不在焉的答道。
“白色的叫‘傻冒’,什么事他都喜欢掺合上一脚。”我什么也没说。然后她笑了。“你喜欢哪个?”
“你回来了,”我吐出了这么一句。
“我是回来了。”
“我又在看你的书,”我说。“我从来没遇到过像你这么热爱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