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5期
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三十六天
作者:于光远
上针对“四人帮”的情况提出的。在这次工作会议上仍然使用这个说法,我听了十分刺耳,因为这就意味着全部肯定以往的十次路线斗争,其中包括对“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和“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文革”初期还称“刘邓路线”)的斗争,而这两次路线斗争涉及当时还健在又在“文革”中受尽迫害的许多老同志。使用这样的语言当然是有深意的。它可以抬高“历史上从来没有犯过路线错误、一贯正确”的自己,贬低在“路线斗争中犯过政治错误”的许多老同志。不过他毕竟没有如此指明,要经过一番逻辑推理才能揭示出来。而且退一步说,也可以原谅他这些话是出自秀才的手笔。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不想点穿。
对华国锋讲话中所说的重点转移,今天有人可能有所误解,以为他讲的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转移。如果他讲了党的工作从毛泽东一贯强调的以阶级斗争为着重点,转到以经济建设为着重点,那是应该看作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件事,而在他的讲话中并没有涉及这样的原则问题。华国锋告诉中央工作会议的出席者,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一致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是完全必要的”。他说,“恰当地估量运动的发展情况,是我们提出转移全党工作重点的重要依据。”然后他自己对揭批“四人帮”运动的发展状况作了估量,认为到1978年底,这个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胜利结束。由此可见,华国锋在这次讲话中提出的是工作阶段问题,“一个阶段的主要问题解决了,就要发展到新的阶段”。他讲的是1979年后的工作方针问题,具体条件下的具体工作问题。不过从他所讲的内容看,他对这个着重点转移的问题的确是进行了反复的、认真的考虑的。
华国锋在讲话中,讲了很长一段经济建设问题,谈到了国内经济形势和有利的国际条件,强调要“善于利用这种形势,吸收外国的技术和资金,来大大加快我们的建设速度”。我听了感到他是个热心建设的人,思想也开放,确实想好好干出一点名堂来。他还着重讲了我们的整个上层建筑与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批评了政府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企业管理的严重落后,特别是不重视市场竞争,等等。这些问题都讲得很好,大家——包括我在内——是比较满意的。
关于着重点转移的问题
在分组讨论的最初一两天中,几乎所有发言人都按照华国锋讲话中提出的要求,对着重点的转移问题表了态。
对于这个问题,当时出席会议的许多人——也包括我在内——的看法是,从整个工作的发展阶段来看,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是必要的。因此可以采取拥护这个提法的立场。但必须提醒人们注意,对“四人帮”的揭批查还存在大量遗留问题:天安门事件的性质还没有平反;“文革”中的许多错误观点和理论(它们又都是以毛泽东的名义发表的)也还没有澄清;许多重大冤假错案还没有平反。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还要经过一番斗争,决不能忽视。在这方面,华国锋在他的讲话中也说了一句:“要对运动中这些来不及处理完毕的问题继续进行细致的工作和妥善解决。”他也提到系统地批判林彪、“四人帮”要用更长的时间来进行。但是他说得太抽象了,必须解决的问题在讲话中都回避了,分量也太轻了,使人感到存在着揭批“四人帮”的问题不能彻底解决的危险。
我赞成胡耀邦11月13日在我们西北组中关于重点转移的发言。他认为华提出的着重点转移问题的性质属于工作方针工作部署问题。他引证了毛泽东讲的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说不要等一波平了之后再去提新任务。他说揭批“四人帮”这个“波”还没有平,而是到了波峰,这正是提出建设任务的时候。同时他指出着重点转移不等于揭批“四人帮”的工作已经完成。他也举了天安门事件等大是大非问题必须彻底解决。
在讨论着重点转移时,很多发言者都持类似的立场,即赞成把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但也要把该解决的问题解决好。
在这里,我想插进来讲一个有关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问题。在《历史问题决议}中,在概括三中全会成果时说了一句“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讨论决议草稿时,这是一句我感到并不完全符合全会情况的话。
上面我已经写过华国锋的讲话中没有表达这个意思。他只是要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内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没有说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口号。他说还要“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一起抓”,而且还是把“阶级斗争”放在最前面。当然他也没有再说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但没有说并不等于“果断地停止使用”。在三中全会公报中对阶级斗争问题倒是有一长段话,是这样写的:
“我们国内现在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决不能放松同他们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但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决不允许混淆两类矛盾的界限,决不允许损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现在三中全会公报已经成了二十年前的一个文献,当初我没有参加文件稿的讨论,但是我对这么写法就不以为然。文中引用毛泽东的那一段话出自1957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主要的意思是指出“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引用在这里并不恰当,更不能理解为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以阶级斗争为纲就是在讲这个话以后几年提出来的。
至于出席中央工作会议的人有果断地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的,我认为是不少的。可是我不记得有谁对这一点发言。会上人们只是一般地反对“两个凡是”,在联系实际上只涉及当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那些问题。至于那些基本理论、基本口号,大家并未去触动它,而以阶级斗争为纲就属于这个范围内的问题。
在不想公开批评毛泽东在基本观点上的错误的前提下,当然最好是不去涉及这类问题。我不赞成把一切错误观点都说成是康生和“四人帮”的那种作法,用那种办法来保护毛泽东的结果,只会造成思想的混乱。比如胡乔木写了一篇《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提法问题》的文章,我认为就是那样做的。其中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应当怎样理解?”的问题,指出“这个提法,要看在什么意义上,在什么范围内讲才有意义”。这种推敲就没有实际意义。文中还说“四人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