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红颜薄命
作者:老 海
围观的人群没有看到最精彩的场面,似有不甘,好久才散。没有人打110报警,一则因为她没有说让报警,自然没人愿自找没趣;二则她额角碰破那点儿小伤用卫生纸按了一会儿就止住了,没必要小题大做;三则那大亨离开时给她丢了一万块钱,这实在是太值超所伤了!她额头那点儿小伤,贴块创可贴就好了,一块钱不到。就算一块钱一块创可贴,那大亨给她的治疗费就是一万倍,真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儿。岂止是掉馅饼,简直是掉金元宝。这个世界上的事情真不公平。有两个妇女离去时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地边走边议论:谁叫人家长了个好脸蛋儿呢……
司机
他没有失言,第七天头上,他回来了。他的如期归来,让她感到骄傲。更是给了她的那些姐妹们对“男人的承诺不可信”的断言的迎头痛击。
可想而知,久别胜似新婚,久渴更知水甜。在她的七天苦苦等待之后,她见到他,可想而知,她是如何地以火热之躯投入了他同样火热的怀抱。他们又过了几天悱恻缠绵的“蜜月”日子。他向她描述他家乡的美丽,他说他要带她到九朝古都看花,牡丹花。全国都有名的。她当然高兴,满心欢喜。
在又一次的巫山云雨之后,突然他问她有没有开小车的朋友,借部车用用。她没有问他借车有什么用?干什么用?她甚至连他这些天到哪里去了,做什么“生意”都没问。她的“纯洁”,她对他感情的“纯洁”,使她对他的所作所为深信不疑,不必盘问。正像哪首歌里唱的:你要不说,我就永远不问……
她有个开小车的朋友,也谈不上什么朋友,一个年轻司机,给一个什么“长”开车,跟着那个“长”到歌舞厅和她跳过一回舞。后来那个“长”不常来,他倒常来。一来就约她,只约她。还约她一起吃过两餐饭。还想进一步约她到其他地方去,被她拒绝了。总之,那个小司机显然是有点儿看上了她。
他说很好。他指示她跟那个小司机联系,傍晚在郊外的那条小河边见面。她照办了。她对他言听计从。他的话对她来说就是圣旨。其实比作圣旨并不恰当,圣旨有强权的意味儿在内,不管愿不愿意都得无条件执行。而她听他的话,为他做一切,均属心甘情愿。
小司机如约而至。她主动约他让他感到喜从天降。郊外河边,浪漫的地方。一定有好事情。而这种好事情,尤其是和她的好事情,正是他神往已久的啊!今天终于可能如愿以偿。下班后刚把“长”送回家,他就开着车向郊外一路狂奔,心花怒放。
傍晚的小河边,水草丰茂,岸柳成行,波光粼粼,晚霞辉映。风入林,鸟归巢,人迹罕至,一片寂静。正是谈情说爱的好地方。
他老远就看到她站在河边,那件水红色的上衣在这绿茵铺地的郊外,十分地醒目耀眼。他把车一直开到她身边才停住。她手里还捧着一把鲜花,真正从河边采的鲜花,五彩缤纷,香气四溢。她那亭亭玉立的姿态,真像一尊美神。小司机只一眼,就感到欣喜若狂。他打开车门,刚要走出来,她却拉开那边的车门坐了进来。一切都仿佛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她把那束鲜花送给他,他接过,就迫不及待地将她揽进了怀里。他刚想再进一步动作,却突然感到光线暗了下来,一扭头,仿佛从天而降,车窗外出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还没来得及反应,那男人就伸手(车门本来就开着)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拉了出来,“啪”地甩了他一个耳光:你他妈好大的狗胆,敢调戏我媳妇!
小司机似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刚要想申辩,可还未来及说出口,那个大个子男人就从地上摸起一块(天知道是不是预先备下的)石头,照他的脑袋一砸。可怜那小司机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扑通”一声倒下,魂飞魄散,命丧九泉。
你怎么把他打死了?!他的举动连她也深感意外。他只是说向他借车,他可没有说杀他。
不打死他怎么能借车?咱去看花得好多天呢!走,现在就走,夜长梦多。
我得给我妈打个招呼呀。
打什么招呼,来不及了。来,把他弄到车后座上去。你扶着!过收费站若有人问,你就说是你男人得了急病,往医院去……
至此,她应该明白她的白马王子是什么人了。若此时离开他还来得及。可她没有这样做。她仍然爱他。甚至他杀死小司机的举动虽然看上去有那么一点儿心狠手辣,可从另一方面看却也显出了他男子汉的果决勇猛。更甚至,在她的潜意识里,把他当成了英雄也说不定。
他开着那已做了死鬼的小司机的皇冠连夜向东逃窜。几百公里的路程,她就在后座上扶着那具死尸。那死鬼就靠在她身上,甚至还伸出了半截儿舌头。她吓得尖叫,被他止住了。你不想活了?他朝她吼,有我在,你怕什么?果然,她没有再叫,只是微闭着眼睛。直到四个小时以后,在翻越一座大山时,他才把车停了下来,将那小司机的尸体抛进了深谷里。
一个十八岁的姑娘,一个柔弱女子,竟手扶一具死尸四个多小时,行了几百公里,简直称得上创造了“奇迹”。是什么让她战胜了恐惧?爱情,只能是爱情。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唯有爱情能战胜恐惧,唯有爱情能战胜一切。
可是这是罪犯的爱情。罪恶的爱情。爱情本身无罪,只是罪恶使她有“罪”。
伙计
他带着她回到了他的老家。确切地说是他老家所属的那个县城。他没有带她到九朝古都看牡丹。不是他食言,是牡丹还不到开的时候,他们在他那个县城的一家旅馆住了下来。他们那个县城离九朝古都很近,看牡丹很方便。
那辆皇冠车他没有再开。他知道再开等于给公安局提供线索。他知道在千里之外的那个省城的公安机关肯定灯火通明地连夜开会,一个省里的某“长”的坐骑和司机一同丢失,这还了得!肯定算得上大案要案。他要再开着皇冠招摇过市,那也显得智商太低了。他把车连夜埋进了他们邻村的一个麦秸垛里。那陈年麦秸一般没人会动,除非冬天作为牛草。可现在是春天,离冬天还早。事实上,也确实直到他的案发,那辆皇冠还好好地埋在那个麦秸垛里。
在其后的时间里,他们就包房住在那个旅馆里,过着“蜜月”般的日子。在她的感觉里,虽没有办结婚手续,可他早已是她的丈夫了。她对他的称呼也改口成了眼下时髦的叫法,老公。可他为什么不带她去他家里呢?他家虽在乡下,却也近在咫尺。本地有句俗话“丑媳妇早晚得见公婆”,何况她是个俊媳妇,俊美无比的媳妇呢?他不带她回去,她也就不要求。只要跟着他她就感到了幸福,她并不在乎在什么地方,有没有正式的结婚手续。何况他对她说在这里有“生意”要做,要干大事儿。她也觉得他是干大事儿的人。像杀只小鸡一样杀死了一个人,不仅没有让她觉醒,反而让她对他更加钦佩。
他又叫来了一个兄弟,铁杆兄弟。这地方叫“伙计”。凡称得起“伙计”的就说明关系非同一般,友情深到了不分你我的地步。这个伙计也是一个年轻人,二十五六的年纪,敦敦实实,十分有力。他跟他叫大哥,跟她叫嫂子。其实她比他小许多呢。伙计对大哥的话也从来都是言听计从。
他们谋划的大事儿就是抢银行,一夜暴富。准确地说是抢银行的运钞车。每天下午五点多钟,那运钞车都会准时到车站旁那个储蓄所收银。他们多次踩点,时间分毫不差。即使差一点也无所谓,他们肯定会提前埋伏,守株待兔,那“兔”必至无疑。问题是那是两只“兔”——运钞车后面还紧跟着一辆保卫车。共两辆。而他们只有一支枪,一支猎枪,想控制两辆车谈何容易?必须得再弄一支枪,一支好枪。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武器是关键。
他们想到了另一个伙计,一个在公安局的伙计。公安局会有他们的伙计?要不怎么说我们的革命队伍里也有阶级异己分子呢?鱼目混珠的事情不常有,但也不是没有。这个伙计原先也是他们的伙计,也是常在一起玩耍的哥们。可他怎么就进了公安?很简单,这个伙计有根子。这地方说的根子就是“朝中有人”。也就是说他的父辈中的亲戚是个官人,也不一定是公安上的官人,但肯定是个不小的官人,是可以让公安上的官人能够接受他的官人。为此,他哥俩曾愤愤不平,可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