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红颜薄命
作者:老 海
名字
现在,为了叙述的方便,我该给他们起个名字了。当然我不想用真名字,其实名字不过是区别A不同于B的符号,如果不是众人习惯,无所谓真假。即如此,那么,就把这篇文章的主角——也就是这个案件的主犯——叫成“勇”吧。如果抛开事件性质不说,他确实够“勇”的。我常想,如果是在战争年代,如果是把他放在保家卫国的战场上,说不定他会成为一个冲锋陷阵的战斗英雄。但他在这里表现出的“勇”,只能是自取灭亡。
他的伙计,铁杆盟友,就叫他“诚”吧。他确实对他忠诚无比,愿跟他上刀山下火海。我时常想不明白,为什么没任何血缘关系(其实即使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弟兄或亲父子也不一定谁都愿听谁的)的两个人,怎么会一个如此听命于另一个,甚至甘愿为其卖命?究其根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忠义”二字在他们这一类人身上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体现。《三国演义》里刘、关、张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结拜誓词也成了几千年来“结拜弟兄”(这类人大多都会结拜)们一成不变的誓词。忠于者之所以如此之忠,一自然与愚有关。处在甘愿被支配地位的弟兄大多头脑简单,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蒙蔽,他们似乎不习惯也不想费劲儿把问题往深一些的地方想;二与报“恩”有关,在这类人里,忠于者往往都是被被忠者接济过的,而且常常是在他们感到无依无靠走投无路的关键时刻,甚至到了因没有一口饭吃而难倒七尺男儿的无望时刻(这类人大多没有正当职业,家境窘困)。这时候如果一个人向他伸出援手,救其一“命”,那么,这个忠于者就会对他感恩戴德,舍死相报。对“大哥”的恩情甚至比亲哥哥都深。因为“大哥”施舍了“义”,小兄弟就必以回报“忠”;三是当“大哥”的不仅年龄比其他小兄弟大些,社会阅历多些,更重要的是做“大哥”的普遍比小兄弟们的智商高些,有主见,有“思想”。不管是什么思想终归是有自己的思想。而思想这看不见的玩意儿才是最叫那些无思想者佩服的东西。做“大哥”的之所以令小兄弟们紧随不舍,那是他有叫他们服气的地方,甚至被其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样才会使其死心塌地。
我给她取的是唯一的真名“丽”。她的美丽使我避不开这个“丽”字。既然名字只是相互区别的符号,无所谓真假,那我也没必要非得以虚避实不可。她的美丽,如前所述,不必多费笔墨。
最后关于公安局的这个伙计,就叫他“安”吧。这不过是随手拈来的一个字,如果硬要原因,肯定与他在公安局干过有关。安在这个案件中是个小人物,却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没有他,如果不是通过他使得勇和诚顺利地弄到了枪,那整个事件可能为之改变,那很可能因为勇和诚得不到必不可少的枪支而计划抢银行之事不得不被迫流产。有很多事情,包括堪称大事件(比如“9·11”)都是多种复杂因素得以顺利落实而促成的,如果其中一节链条出了问题,那么就极有可能导致本要发生的历史事件不会发生,或者发生质的改变。当然,因没有枪而放弃抢银行的勇和诚还会抢别的,他们既然选择了以这种可怕的方式来换取最大利益的生存之道,总有一天还会走上犯罪之道。
失枪
勇从安口中知道,他们每天晚上值班的值班室里有一支“微冲”,也就是微型冲锋枪,比较现代的常规武器。他想让安把这支“微冲”弄出来。他想出了一个计策。他的脑子够用,具有“领导”天才。
勇给安打电话,问他星期天有没有时间,若有时间一块儿去山上打兔子玩儿。安很高兴,说头天晚上值班,正好星期天休息。勇更高兴,说让他把那支“微冲”拿上。安说那怎么能行?交班时得交接呢。勇说想想办法,或给你哥们儿说说,就一天,不让领导知道就行了,不会出什么事的。要不,就一支枪,仨人,多不过瘾呀?安被说动了,说我试试看吧。
当然,安的同事是不会让他私自拿走枪的,有纪律规定,谁也不敢擅自“借”枪。何况那是值班用枪,以备万一,否则有紧急情况发生可要误大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遇上战斗,如果没有枪,岂不是两手抓瞎?但安已胸有成竹——偷拿。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因为那支“微冲”平常都放在枪盒里,值班时,有时拿出来,有时不拿出来。才开始新鲜,值班时还拿出来玩玩,摆弄摆弄枪栓什么的。时间一长,就很少再有人拿出来了。但交接班时按规定交班人必须要打开枪盒让接班人验过枪完好无损后才能离开。可时间一长,那开盒验枪的手续就形同虚设了。就这几个伙计,谁信不过谁呢?于是,安就不费吹灰之力顺利地拿走了枪。安向来接班的哥们朝那枪盒指指:枪在那儿啊。接班的哥们正在换衣服,头都没抬说:知道了,你走吧。那接班的公安哪知道安给他唱了一出“空枪计”,那是一个空枪盒。那支漂亮的“微冲”早已被他拿回家了。
不知道那个接班的哥们儿是什么时候发现了那是一个空枪盒的。关于这一点,在酒桌上向我们透露“额外”素材的主编没有讲具体时间。只是说,那值班的公安发现枪盒里没枪时,相当紧张,因为公安局有严格规定,失枪等同于失职,是大事,是要受处分的。如果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责任者被开除公安队伍也说不定。值班的公安赶紧给安打电话,可打不通。又向安的妻子打电话询问,安妻说安下班后就没有回家,她也跟他联系不通。值班公安又给安的父母及亲朋们打电话,问了一遍,都没有安的踪影和消息。值班公安始感不妙,不得不向领导汇报。领导除了把值班公安训斥一通外,亦无计可施,指示想尽一切办法先联系到安再说。大家初步判断枪的失窃和安的失踪有直接关系。
正当公安局为枪和安的失踪乱成一团四处寻找时,安却静静地躺在南山的一条土沟里。他的安闲和公安局的繁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不过这种对比是隐形的,双方都在不知中。
阴谋
这是一个春日里少有的好天气。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南山上更是绿草茵茵,空气清新。
他们气喘吁吁地爬上山来,暂在一棵树下歇憩。望着满眼美景,安说:真该出来玩玩了,公安局原先想着怪得劲儿,其实一点都不美。这规矩那纪律,把人限制得死死的。真没有咱哥们在一起时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痛快……
勇趁机说:那干脆还回归咱“革命队伍”算了。
安叹口气:不是我说了算……
诚说:谁说了算?
安说:老婆孩子说了算,父母说了算,领导同事说了算,就是不能自己说了算。这就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勇哗哗啦啦地摆弄着“微冲”,仿佛不经意地说:真是好枪,用它抢银行肯定中!咱干它一把吧?
安闻言吃了一惊,扭头看勇一眼:别胡说,那可是掉脑袋的事儿!
勇哈哈一笑:开玩笑呢,紧张什么?走,打猎去,你听那野鸡叫得多欢……
他们循着野鸡的叫声走过去,安先开了一枪,没打中,野鸡惊叫着飞进了一条草木茂盛的大沟里。他们追过去,开始往沟里下走。安在前,勇居中,诚在后。安已走下了沟沿儿,安的后脑勺正好处在勇的眼皮子底下。勇没有任何犹豫,端起手里的猎枪,枪管几乎挨着安的后脑勺,“砰”的一声闷响,安就像木桩子一样倒地,滚下沟底。
这突然的变故连跟在后面的诚也大为吃惊,显然,打死安并不在他们计划之内。勇对诚只说是拉安入伙的,并没有说要杀他。诚说:你怎么把他打死了?!
勇说:不打死他怎么能弄到枪?
诚说:你可是没说要杀他,咱们可是好朋友啊……
勇说:屁,我是利用他呢。本来想他入伙最好,那样肯定不会杀他。可看来他不会入伙,那就不得不把他杀了。不杀他,咱们就没有枪,没有枪,咱们的计划就不能实现……
诚不吭声了,杀死安的理由不可谓不充分。抢银行是他俩商定的“伟大”计划,可若没有一把好枪,一切就无从谈起。杀死安也是迫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