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6期
晚年乾隆之盛世的崩坍(上)
作者:张宏杰
面对如小山一样的奏折,皇帝越来越感觉不堪重负,他开始一再强调地方官员汇报情况时要语言简明,并时以奏事琐细“徒滋烦扰”而对有关官员严行申斥。乾隆四十九年以后,为了适应自己的身体状况,皇帝处理政务的时间大大缩短。当年九月,他以“优眷老臣”为名,准三品以上官员年过七十者日出后进朝。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以后,这一规定又扩大到全体在京官员,“俱著于卯正到齐,亦不为迟”。
在纠正官员办理文字狱扩大化的倾向时,皇帝说,对文字过于推求,“滋扰闾阎”,“于吏治民生大有关系”。在批评官员们办理教案太严苛时又说:“不必过事搜求,致滋烦扰。”可见,避免烦扰、减少麻烦成为皇帝处理政务的一大原则,这在壮年时代的他是不可想象的。
早年峻烈无情的皇帝,晚年心态变得越来越宽和,不再像早年那样嫉恶如仇,除恶务尽。相反,他乐于施恩,原谅别人,乐于听到别人的感恩颂扬之声。乾隆中前期,他对臣下的奖赏比较谨慎,然而到了晚年,他却经常进行无原则的滥赏,即所谓“赏宜从厚,从不肯使勤劳者稍有屈抑”(《乾隆起居注》)。嘉庆后来说:“近年皇考圣寿日高,诸事多以宽厚,凡军中奏报,小有胜仗,即优加赏赐;其或贻误军务,亦不过革翎中饬,一有微劳,旋经赏复。虽屡次饬催,奉有革职治罪严者,亦未惩办一人。”(《嘉庆实录》)
从停止文字狱开始,皇帝的统治政策全面放宽了。乾隆四十八年后,皇帝对民间宗教的高压也有所减轻。乾隆四十八年,江西巡抚郝硕奏报,他破获一起民间宗教案件,案中诸人聚众吃斋念经,案情严重,建议皇帝严惩。郝硕本以为这篇汇报能得到皇帝的嘉奖,没想到却被皇帝批评了一顿:“该抚既经查出,应将经僦等件烧毁,无令仍前吃斋念佛,使其改悔,不必过事搜求,致滋烦扰。各省地方遇有此等案件,如果实系邪教传斋徒众及有违碍字句者,自应严行查办,灭绝根株;若止系愚民吃斋求福,诵习经卷,与邪教一律办理,则又失之太过。所有案内人证即著概予省释,经卷等全行销毁。”从此之后,普通民间宗教案不再被当成重案,那些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们又可以自由活动了。
从乾隆十三年起,皇帝核准死刑犯时一直都从严把关,朱笔扫过之处,颗颗人头落地。从乾隆四十八年起,以前那个宽容、仁慈的皇帝又回来了。乾隆四十九年,皇帝将47年以来的6372名死刑犯都免死发落;乾隆五十七年,又免死乾隆五十五年来的八千多名死刑犯。
放松法网的同时,皇帝施恩的手笔更加宏大。乾隆末期财政并不十分宽裕,皇帝减免起税收来却并不心疼。五十五年,皇帝普免天下钱粮2770万两;五十九年,普免八省钱粮;六十年,免各省完节年耗正粮1700万两。
当然,对百姓温和的太阳,照在官员身上也一样和煦。对于晚年出现的一些贪污官员,乾隆经常拖着不惩,或者以“不为己甚”为辞,加以宽纵。
朝鲜使臣描述晚年乾隆政风的变化时说:“皇帝近年颇倦,为政多涉于柔巽,处事每患于优游;恩或多滥,罚必从轻;多滥故启幸进之门,罚轻故成冒犯之习。文武恬戏,法纲解弛,有识者颇以为忧。”(《朝鲜李朝实录》)
专制政治中,皇帝是整个国家的神经中枢,官僚体系的精神状态就是皇帝一个人精神状态的放大。所以,康熙才说皇帝任何一个轻微的举动,一个统治者的心境变化,对国家的影响都至深至远:“一事不谨,即贻四海之忧;一念不谨,即贻百年之患。”不仅会人亡政息,也可能使国家面貌发生根本变化。
虽然没来过中国,黑格尔对中国式专制政治却有着彻骨的理解。他说,在中国,皇帝应该是整个帝国“那个不断行动、永远警醒和自然活泼的‘灵魂’……假如皇帝的个性竟不是上述的那一流——就是彻底地道德的、辛勤的,既不失掉他的威仪而又充满了精力的——那么,一切都将废弛,政府全部解体,变成麻木不仁的状态。”
黑格尔的这段话是对乾隆晚年政局几乎一字不差的描述。中国的官僚体系本来就是皇家的打工者,从唐宋到明清,老板越来越刻薄,越来越难以捉摸,员工对企业的感情也越来越淡漠。
人性之好逸,如水之下。皇帝的勤奋进取,经过官僚系统的层层传导,最后抵达到社会可能只剩百分之十,然而皇帝的松懈懒惰,却会被官僚系统层层放大,抵达到基层,会扩大十倍、百倍。
皇帝既然喜欢清静,不愿生事,地方大员们当然更乐于高枕无忧。乾隆四十五年之后,懒惰之风在大清政界迅速蔓延。皇帝对如山堆积的奏折感到头疼,而官员们对于案牍之劳更是避之不及。遇到公事,层层推诿,一层一层向下转批。“不问事理之轻重,动辄批委属员,督抚既委之司道,司道复委之州县,层层辗转推延,初若不与事者。”(《乾隆朝东华录》)
坐堂审案、处理民间纠纷是地方官的重要职责,然而乾隆晚年的官员们“终年以坐堂审事为苦”,千方百计推拖不理,“民间呈状俱由宅门投递批准,不审,终年延搁。小民拖累不堪,赴控,上司批查,亦屡催不复”。还有的官员恨百姓越级上访,给自己添麻烦,就想方设法打击上访者,“恨民上控,必加刑责,而案件仍不为审”。
乾隆四十三年,湖北江陵县发生了一件抢劫案。一群农村流氓抢劫了附近的富有寡妇家,寡妇认出了抢劫者,事后当即报官。此案证据确凿,事情清楚,很容易处理。可是当时的县令汤廷芳虽然派人抓到了两个嫌犯,却懒得审理,将嫌犯取保了事。接任的四任县令在10年内“均不严究”,“经事主控告,臬司严催,俱延宕不解,扶同沉搁,置地方盗案于不办。实出情理之外”,甚至到第五任地方官还没有结案。乾隆听说后不禁大为恼火,说:“足见湖北吏治废弛已极。”
湖北事件并非个别。乾隆五十三年二月,直隶建昌县发生土匪马十等人抢劫一案,事发后整整两年,地方官还是没有结案,说是头绪复杂,一时审不明白。乾隆五十五年,皇帝命将犯人压到山东行宫亲自审理,不到一个月就揪出了主犯。乾隆叹道:“可见外省废弛积习,大抵相同……似此玩延悬宕之案,或更有甚焉者。”
外省如此,京师风气也相同。一件小事,往往经年累月处理不了。“至六部等衙门办理事务,虽有限期,由各道御史汇奏,但事有关涉两部者,亦每至彼此推诿,行查不以为要,吏胥等得以藉端沈阁,百弊丛生。其驳查外省事件,又每以一驳了事,或竟有驳至屡次,往返耽延,经年屡月,并不勒限严催。”(《高宗实录》)
清代官员考成制度中,处理政事列有期限。到了乾隆晚年,官员办事逾期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此而受处分居然成为官员受处分的主要原因之一。
除了懒,政风懈怠的另一个表现是软。皇帝既然宽仁为尚,不愿杀人,官员中老好人自然越来越多。他们在处理案件时,“于一切审拟案件,有意宽减”(《乾隆圣训》)。更有甚者,连抢盗重案也“多所迁就,致凶顽不知惩创”(乾隆上谕档)。夹在各方当事人之中的地方官,只想和稀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