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矿难是天灾还是人祸?

作者:华 威

字体: 【




  
  
  “宁不当官绝不撤股”
  
  撤资令一出台,公众的神经就绷紧了。他们关注着国家的这场战役,也想看一看涉煤官员如何应对。颇具戏剧性的是,原本人们以为宝剑出鞘会让一些沾有血煤的官员惶恐不安,继而想尽办法与官煤脱钩,不想却发现有一些官员不但无动于衷,甚至还放出话来:“宁不当官也不撤股!”公然挑衅撤资令的权威,给刚刚打响的“官煤勾结”战役添上了几分火药味。果然,到了9月22日这个大限之日,一些省份查处行动遭遇了巨大的阻力。
  山西号称中国的煤海,这里很多矿主靠煤矿发了大财。有资料显示,占山西省高平市人口万分之三的煤矿老板,人均年收入在500万元左右,其存款总额占全市总额的30%。然而,山西省这836名国家工作人员或国企负责人人均撤出煤矿入股资金却只有4?郾88万元,而该省11市上报的922个投资入股煤矿者的平均入股金额也不过10万元左右。与那些煤矿大鳄相比,他们只能算是小虾米。大限过后,山西省仍有86人逾期未撤出投资,而这部分公职人员的投资高达5000余万元,人均60万元左右,与撤出投资者的人均4万元左右相比差距巨大。
  无独有偶,“大限”之日,河南也无一人撤资。河南官员的“清白”立即引来一片质疑之声。在媒体曝光和政策攻心下,到10月20日,河南119名“官煤”终于浮出水面。从0到119,使河南清理煤矿官员撤资工作没有交白卷。但是,“119”不会是河南投资煤矿官员名单的终结,还有隐藏更深、手段更狡猾、侥幸心理更大的官员在默默抵抗。不到最后关头,他们是决不轻言放弃的,不排除还有至死不悔的。
  在湖南,还发生了几起假退股案,个别官员名义上退出股份,实际上转让给朋友,资金转了一圈又回来。
  全国各地某些试图蒙混过关的涉煤官员以极其复杂的心态与国家政令做着顽固的对峙与较量。公众在普遍对此次行动寄予厚望之时,又不禁为政府捏了一把汗。
  抚顺市一个从事煤炭运输行业的老板对媒体记者说,煤炭行业“水很深”,“官煤勾结”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走过场不可能抓到“大鱼”。在清理工作中,最令工作人员感到头疼的是“官煤”的隐蔽性。涟源市一家煤矿老板说,通常情况下,官员的股份,大多以亲属或第三者名义挂在煤矿某个大股东名下,并不出现在股东名单里。到了年底,这个大股东会主动把红利给官员送去。“多数官员则是直接占干股,并不出资,具体占多少股份是双方的默契,矿老板依据官员的‘出力’程度年底送上红利。”参与煤矿入股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分布广泛,涵盖了省内上层及县乡(镇)政府官员,其中,以安全主管及公、检、法部门官员居多,公安干警参与最多、程度最深。在调查中工作人员也发现各地参股的官员并不是少数,往往在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会出现官员集体参股,在娄底市的一家煤矿中,就有32个官员入股,这些人分布在镇政府、煤炭、矿管、安监、税务、公安等权力部门,他们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进退同步,势成铁桶,这无疑加大了查处的难度。
  地方官员蔑视撤资令底气从何而来?有关专家分析说,从社会背景上解读,这些公职人员的底气缘自于权力场。但凡参股煤矿投资的绝非等闲之辈,他们或是官场中人,或在背后“站”着一个个“位高权重”者,有了这些人的撑腰,一些公职人员就会无视国家的法令,把煤矿变成了较量场,就会奉行“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方略,继续与执法部门进行周旋。况且,有些执法人员本身就“不干净”,他们本人就与投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种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形成了一种利益链条,一旦撤资常常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可谓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其次,是利益的驱动导致了一些公职人员对撤资文件的蔑视。眼下的煤矿入股已成为一些公职人员暴富的手段,公职人员入股煤矿的回报率高得惊人。按照一般的逻辑,做官的最怕的就是被罢官,在罢官的危险面前,应该是战战兢兢,雷厉风行。为什么敢对国务院的命令置若罔闻,用消极抗拒的方式,公然挑战中央国家机关的权威,其中的诀窍何在?可能有以下三个理由:第一,中央查不着。“干股”几乎全是潜规则之下心照不宣的,不在工商局登记,不在台面之上。它是指煤矿主们向政府部门人员“白送”的股份。在实际操作中,或是政府工作人员以他人名义分得干股,或干脆就是另外的文字、口头股份协议,这些股份并没有体现在企业登记的股权结构中。煤矿主因为担心自己日后的利益受打击,又不愿意指证和揭发,没有白纸黑字,对与他们勾结的官员中央不能有罪推定,那就查不着。第二,地方不愿查。原因恐怕一方面和“干股”很难查有关,另一方面和地方很多官员与煤矿利益纠葛太深有关。要进行撤资登记的官员,绝大部分是参与监管煤矿的煤官,如果一个地方官员的权力对煤矿没有利害关系,煤矿主就不会送他“干股”,那就无须撤资登记。既然参与监管煤矿的官员有“干股”,那么叫地方一些官员自己查自己如何可能?正如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奕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如果那些手中掌管着审批大权的各个行业的政府官员纷纷‘湿了脚’,与矿主结成‘统一战线’,安全监管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第三,“宁不当官绝不撤股”。“9·22”大限对于那些在金钱和仕途之间左右权衡,更加看重自己前途的公职人员们来说是一次悔过之机,而对于一部分把金钱看得比仕途更重要的官员来说,却没有什么作用。在市场经济面前,许多官员的观念有所改变,不再认为当官是惟一的选择,很多官员弃官下海,还有个别地方官员当官就为了捞钱。所以在乌纱帽和利润可观的官煤股份中,投资者更看重的是钞票而不是头顶的乌纱帽。国务院下达的文件中只说了撤资和登记,并没有说主动撤资登记的要受到处罚,只有逾期不办的才会受到严厉处罚,但是有关官员暗中恐惧,他们认为如果登记了,就等于把自己送上一个前途未卜的境地。“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所揭示的囚徒博弈让他们认定:一、登记之后麻烦不断;二、不登记不撤资,阴沟里不会翻船。官煤勾结猖狂至此,既令人震惊,又在情理之中。
  
  暴利面前猫鼠游戏
  
  官煤勾结带来的暴利至少百分之百,甚至无本万利。官煤勾结早已经成了官员暴富的捷径。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这些涉煤官员所承担的风险与所获得的利润相比实在是微乎其微。到了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最严厉的处罚也不过就是撤职而已。在这种情况下,指望他们良知复苏悬崖勒马,无异对牛弹琴。当事官员抗拒中央权威,实在是逻辑的必然。
  说到利润,不得不说说这几年我国煤炭市场的变化。2000年以前,内蒙古几乎所有的煤矿都处在亏损或者微利的萎靡状态。一个从事多年矿长工作的业内人士说,1998年一吨煤出矿卖价才16元,这还包括两元钱的销售提成,很多矿井的卖价才10万元、20万元。那时候谁都不敢往煤矿入股。而到了2000年后,随着我国高能耗项目的大批上马,国家经济健康飞速的发展,能源内需的拉动使得煤炭、燃油市场价格也急速翻番,每吨煤炭的利润甚至已经高达140元。如今年产1万吨的煤矿年一般利润不低于五六十万元,一座6万吨规模的煤矿,年利润甚至上千万元。“每年投入20万元收益至少是20万元”这种高回报对官员们来说,“比抢银行还来得快,而且不承担任何风险。”一旦撤资就意味着利益的损失,就意味着暴利的终结。
  陕西榆林市纪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对媒体透露,目前该地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主动撤资69人,仅占实际参股煤矿人数的一小部分,而“干股”并没有撤出,因为煤价在不断飙升。最近由于多数煤矿停产整顿,货源十分紧俏,煤炭价格还有上涨的趋势。部分小型、不符合规定的煤矿可能要关闭,总产量会下降,煤价自然会上升。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煤炭是一次性能源,而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对其需求量在不断加大,价格上涨是必然的,因而高额的利润难使一些人“忍痛割爱”。
  

[1]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