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体育不能只是少数人的游戏

作者: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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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体制下,地方体育当局为创造政绩,争取地方党政领导人的赏识,必然不惜一切代价获得名次。教练员为了获得晋升机会而专断地控制、操纵运动员。专业体制也让运动员丧失了从事其他职业的能力。面对残酷的竞争,绝大多数运动员为了在退役后换取政府的工作安排,只能拼命争取好成绩。结果是举国体制给所有的参与者制造出超乎寻常的竞争压力,在这种压力下,人们的行为必然被扭曲,搞出违规、舞弊、贿赂等等花样。
  有识之士把全运会的问题归结为四点:它被置换成地方的面子;置换成了体育局长升迁和保住位子的砝码;置换成了教练业绩的惟一体现;置换成了运动员后半生的苦乐。这四个问题环环相扣,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机制、革新观念,就不可能有所谓的“国内练兵,一致对外”。他们认为,现在应该以各单项锦标赛的发展和壮大代替全运会。
  目前全运会存在的逻辑在于,全运会是一项以各省份代表团为竞赛团体的综合性运动会,这一特性也决定了地方政府在其中的主体地位。由于各省市体育局通常都会将全运会的账面成绩视为一段时期内体育工作好坏的标准,因此都不遗余力地奋力备战。许多无望在奥运会上获取好名次的运动员,也希望通过在全运会上取得好成绩,获得地方政府的动辄几十万甚至包括住房的重奖,从而为退役以后的生活作好铺垫。在各省市这种拜金主义、面子工程的目标指引下,全运会已经成为缺少技术含量的道场,出现了人为因素决定冠军归属的空间。人们不难发现,在相关各方一致努力下,围绕十运会,首先搭建起了一个各省、市、行业悬赏重奖锦标获得人员分肥平台。与此同时,正是因为圈中人也普遍知晓这样的“美事”无法持续,末班车心态时疫般蔓延,于是,上演几近穷凶极恶的“最后疯狂”在所难免。
  为什么十运会丑闻空前多、丑闻当事人普遍恬不知耻、孙英杰已获马拉松金牌后还要服兴奋剂呢?看来都是由现行体制套利性质所决定的!全运会是“钱”运会、“权”运会和全“晕”会。许多媒体公开宣称十运会是一个巨大的利益分配场。许多普通人也通过网络等途径表达自己的看法:全运赛场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各地大小官员升职的捷径,以及大批运动员拿票子、要房子、出名气的途径。
  媒体报道十运会后奖金数额最高的江苏队,每枚金牌是40万元,再加住房奖励,另外南京一企业精心打造了100枚24K纯金火炬,用于奖励江苏代表团在十运会上获得金牌的选手,据估计总金额在100万元左右。此外江苏另有附加规定,上一届获金者本届蝉联,奖金翻一番,即100万元,如果连续三届获金,翻番递进。这样,女子花剑选手肖爱华获得的两枚金牌就将价值400万元。其他省份的金牌奖金数额大概为:广东约30万元;上海约23万元;山东约20万元;北京约25万元;广西12万元;云南25万元;甘肃25万元;湖南30万元。辽宁等更多省份的金牌奖金数额大概在10万-20万之间。如此高的奖金,已远远超过了亚运会、亚锦赛甚至是世锦赛的几千到一两万元的冠军奖金,几乎能和奥运会冠军媲美,全运会奖牌和奥运会奖牌的含金量本不可同日而语,但奖金却打了个平手。
  江苏省对在十运会上代表江苏取得金牌的运动员和主教练实行十运周期年薪制(即从九运会至十运会期间)。其中主教练的年薪标准为16万元,运动员在十运会上首次获得全运会冠军的年薪标准为6万元,十运会前已经获得一届全运会冠军的为7万元,已获两届的为9万元,获三届的为12万元,获四届的为16万元。如此算来,连续四届获得男子举重105公斤级冠军的崔文华就可以拿到16万的年薪了。十运会结束后,依据十运会成绩,确定实施年薪制的具体人员名单,按所定年薪标准扣除周期内已发工资及各项补贴、津贴等收入总额后予以一次性补足。
  由于各省经济实力不同,对全运会金牌重视程度不同,给予金牌的奖励差别也比较大,即使是同省的运动员,因名气大小也会有所差别。刘翔卫冕110米栏,额外奖励8万,再加上一金一银,奖金可以达到46万;浙江游泳选手吴鹏得4金2银,奖金是刘翔的两倍,罗雪娟、杨雨、蔡力等人奖金都比刘翔高。
  陕西夺金项目少,田亮夺金的奖金高达50万元,外加一套住房,含金量可谓最高。而上海水球金牌、北京女足金牌,总奖金都在四五百万左右。据十运会一位射击裁判透露,奥运冠军或世界比赛冠军,如果再夺得十运会冠军,奖金数额能达到200万元人民币。
  如此高的奖金额不但让许多普通人为之咋舌,就连业内的官员也不得不承认数额太多。刘鹏在一些公开场合宣称高奖金、高待遇,将会助长运动队伍中的拜金主义倾向,造成运动员之间互相攀比,甚至不择手段去谋求运动成绩,不应该提倡。然而,体育主管部门对此管理乏术。不仅如此,有时还担当着推动省、市、行业利益集团套取地方财政资金角色。其实,对于十运会黑幕,媒体报道并不充分。部分记者对弊端实质心知肚明,却仅仅斥责一些“流氓习气严重”的人酿成事端,破坏了体育界共同利益,甚至表扬那些悄然分肥项目。十运会另有大量定好利益分配协议的舞弊行为,因为不吵不闹、运动员表演较为逼真而没有露馅。谁是最大的作弊者?是军队运动员获奖牌同时计输出省市成绩的双计分制、交流运动员所得锦标由输出地与输入地分享等规则!体育主管部门为什么会出台这些违背竞技常识、注定要驱动赛场变“秀”场规则?目的就是通过吹气球、造泡沫方式,诱使地方政府多投入资源。各个省市代表队之间的成绩攀比、全运会战绩与地方体育官员们政绩和仕途挂钩、各个省为夺冠选手开出的优厚条件等,都使得一些人,尤其是一些大腕级的选手铤而走险,不惜挑战道德底线。妖怪当场现原形,既是偶然,又是必然。
  每届的全运会尘埃落定,总有几名未满正常任期的地方体育局长因成绩不佳而辞职。1987年广州举行的六运会上,西北某省金牌颗粒无收,其体育局长还未率队返回,即被宣布免去职务。压力如此巨大,却很难听到任何一个在位的地方体育官员对全运体制有所质疑。九运会上,身为浙江省体育局局长的陈培德曾听到另一个体育局长的“肺腑之言”:“假如没有了全运会,我们体育局将什么都不是!”没有了全运会,体育局的工作就得不到上级重视,无法得到地方财政的大量拨款——曾经身为局内人的陈培德对那个体育局长的感慨做出如是解读。也有人更尖锐地指出,某些人极力维护全运体制的重要原因,是因为背后有着惊人的“全运腐败”。《经济观察报》评论员认为,“公共财政支出往往低效率而多寻租空间”,建议对全运会动辄几十亿、几百亿的资金投入进行审计。
  扭曲的体育商业化,为举国体制下的乱局火上加油。由于权力始终不放弃对资源与商业机会的控制,因而寻租经济盛行。在举国体制的缝隙中艰难发育出来的体育市场,其实是一种原始而粗鄙的商业化。裁判可以被轻易收买,用金钱可以轻易地摆平对手。于是,人们看到了一种奇异的场景:一方面,我们仍然坚持举国体制,强调运动员要为国、为省市争取荣誉,但另一方面,金钱却已成为竞技场上的通行证。一方面,冠军们是靠政府投入大量公共资源培养出来的,但同时他们却公开地替自己赚取大把商业利润。因为这个领域相对比较封闭,其权力分配资源导致的不公平并不被公众强烈地感受到。相反,金牌的荣耀倒是非常诱人。所以当导致腐败的权力控制体制在其他大多数行业已经没有存身之地时,在竞技体育领域却依然完好无损。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并不是下一级体育机构的行政领导机关,各地方的体育官员事实上只对当地政府负责,其业绩考核与升迁也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换言之,要调动地方办竞技体育的积极性,全运会是目前体育总局能够拿出的惟一有效的利益驱动机制。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国家体育总局工作人员说:“老说要在全运会上发现新人,其实每个项目大概是什么情况,有什么样的重点运动员,根本不会等到全运会才让各项目管理中心了解,大家早都心里有数。总局之所以不愿意以更多的单项锦标赛来取代全运会,就是因为体育市场的缘故。”“单项锦标赛都是赔着钱办,最重要的是根本没人关注,而全运会是由承办省来办,亏不了总局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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