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体育不能只是少数人的游戏

作者: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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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后一说者认为,体育法颁布十年来,我国已建立起体育法制体系,在一些理论问题的研究上也有重大突破,一些条例的制定如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在国际上也是比较先进的,现有的法律足以满足国际奥委会对法制的要求。但法律和规则、政策、体制是有区别的,把竞技比赛中黑哨、假摔等体育行业内部问题,上升为法律问题是不合适的。在体育行业中,道德层面、规则层面的东西与法律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能全部使用法律来调整。十运会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多层面的,其解决方法也是多层次的。对技术层面的问题,通过体育行业内部的技术规范就可以解决,这也是国际体育界通行的惯例;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则需要体育法和配套规章来解决。体育法制建设应在完善竞赛制度方面有更大作为。
  法治是需要环境的,体育法制的实现,同样需要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让环境产生力量,也是这次研讨会体育和法学学者共同关心的话题。改善我国的体育法制环境,与会学者的共识是:一要靠道德建设,二要靠完善赛制;三要靠法治,四要靠监督。体育活动的比赛规则要体现公平,竞赛制度设计要体现诚信;在体育职业准入资格中,增加体育法制培训等项内容,运用竞技比赛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体育人的诚信意识和公平观念;增强运动员、体育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健全体育执法机构;在加强体育界自我监督的同时,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维护人们对法律和公平的信仰。
  显然,体育法制建设不是其行业自身能够完成的,有赖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全面发展,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十运会上频发的丑闻,还促使国家体育总局下定决心,要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完成体育仲裁法庭的筹备工作。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陈岩称,体育仲裁法庭的建立将有助于改变国内赛场上裁判判罚争议不断增加、运动员弃权、假赛等赛事丑闻频发的现状。
  北京奥组委高级顾问、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名誉主席魏纪中表示:“十运会上发生的丑闻基本上在九运会时都有先例,全运会在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的竞技体育缺乏法治。”魏纪中同时指出,所谓缺乏法治并不是指中国现在有关体育的法规、规章不够完备,而是在这些法规、规章的立法程序和执法力度上存在问题。目前,在中国竞技体育界存在着某种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网,十运会期间,也有地方队官员表示,很多纠纷发生后不仅很难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是因为具有裁决权的竞赛委员会都很可能早已经被某方当事人收买了。在整个体育圈内部,每个人事实上都或多或少地被牵扯进以某个地方、某个教练、某个官员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中,在这种情况下,指望体育圈内部在遇到问题时公平、公正地解决是不现实的。也正是因为这种关系网的客观存在,导致维护体育赛场正常秩序的法规变得软弱无力。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和所有比赛一样,全运会同样要求裁判员执法公平,要求运动员依照体育竞赛精神比赛,但全运会赛场上多次发生违背比赛宗旨的事件表明,至少在全运会上,维护赛场正常秩序的相关法规、规章对不正常事件缺乏足够的制约力和威慑力,大行其道的却是一些当事人利益分配的默契和潜规则。
  正是看到了这种“无力”,国家体育总局设想于今年或2007年完成体育仲裁法庭配套法规的起草,并上报国务院,正式提请设立体育仲裁法庭。虽然与中国体育仲裁法庭相配套的法规正在制订之中,但可以肯定的是,体育仲裁法庭将由第三方人士组成。
  由第三方人士组成的体育仲裁法庭将独立于国家体育总局和各体育单项行业协会之外,与体育圈有利益关系甚至连带关系的人士都将回避。体育仲裁法庭有可能单独组建,也有可能以仲裁委员会的形式挂靠在中国奥委会旗下。考虑到国内赛事的客观需要,依照《体育法》中有关设立体育仲裁法庭的规定,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将体育仲裁真正实行起来。
  但体育仲裁绝非根除体坛丑闻的灵丹妙药,体育仲裁只是加强了体育行业内的法治力度,赛场风气的优化最重要的还是要依赖体育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体育见证的是文明的前进脚步。历经千百年的发展,体育已经成为极为壮观的社会文化现象。目前,体育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思想和工作,在社会生活中正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有人说,体育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体育的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中国4年一次的全运会,集体育界的成就与痼疾之大成。中国竞技体育的整体水平虽有冲天一跃,但体育界的观念与体制,却成为科学发展队列里的落后者。”《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放在“竞技体育”之前,已经为十运会上出现的体育改革困局点了题。与之相关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已经纳入了“十一五”规划的视野。多年来,在财政资金向不同体育领域的投入上,在管理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上,在体育官员的政绩考核簿上,究竟谁在前,谁在后?解十运之惑,钥匙在此。十运会落幕之际,北京奥运的场馆建设和竞赛筹备已进中局。这个时候把体育着力点转向全民健身,无异于为2008年的金牌战略“撤火”。为了确保3年后东道主的金牌大丰收,按照中国体育界的习惯做法,又必须以2009年山东全运会上对竞技成绩的再次大比拼为诱饵,调动全国各级体育部门、体育官员在未来3年里的能动性。在一个如此硬朗的短期目标面前,中国体育人能拿得出顺应潮流、紧跟时代的改革勇气吗?我们期盼着一个答案。因为等北京奥运和山东全运依次落幕之后再谋改革,下一个5年就只剩最后的1年。因为未来3年、4年的时间内涵,并不仅是某些官员的在职任期,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段重要战略机遇期。金牌要拿,但比这更重要的是任何领域里的发展与改革都不能停顿,不能迟滞。否则,“十运”之惑,就将变为“十一运”之惑;“十五”之憾,就将成为“十一五”之憾。
  (责编: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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