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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语言的一种共时动态机制

作者:马清华

更多次的叠加已无意义,如八叠不能说比七叠强或比九叠弱,可接受度低于一次叠加的用法。
  (35)a 第一次承认错误是(最)艰难的。
  b 第一次承认错误是(最最)艰难的。
  c.?世界上(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恶心的故事
  实例3。当常识成分以废话形式呈现于字面并在可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表明了强调(如36a)时,若再将逻辑重音落于常识成分,则冗余消极因素陡然增强,句子可接受度转低(例36b)。
  (36)a 不要用手掐人(语法重音在“人”)。
  b.?不要用手掐人(逻辑重音在“手”)。
  可见,积极效果的充分等级和可接受度提升等级之间具有函数联系。这种联系是语言优化原则的必然体现。
  
  5 系统决策作用
  
  补偿的可能性、合理性和实施细则,除受语言工具性本质直接影响造成的以外,其他多半是由语言系统决策造成的。当然,语言系统性特征归根到底还是由语言工具性本质所决定的,因为语言要表达无限开放和多变的人类知、情、意世界,所以必须是一个能不断翻新、发展并富有弹性的复杂巨系统。补偿的自稳定特征、语体适应特征、因素互动特征,都是语言系统性特征的集中表现。
  
  5.1 自稳定
  任何活的系统都具有自我维持、自我稳定的能力,语言系统也不例外。语言某种能力因故丧失,加入干涉性变量后,又可在新条件下重新获得失去的能力,这种挽救手段叫“拗救”。如此振荡可在不同基础上、面向不同目标、以不同策略,一波接一波地进行若干次,从而把语言由简单引向复杂(马清华2005b:9,395-396)。补偿只是语言系统中的拗救现象之一,将它跟不能获得意义补偿的拗救作一对比,可加深对其自稳定特征的本质认识。非补偿性拗救是语言常规的一种振荡,是对语言合理潜能的抑制与释放,具体地说,是在垄断势力面前出于自律,对本来合理但可导致系统不调的自身潜能予以压制,故意不予接受,但在加入相应干涉性变量后,抑制可得到释放,使用被接受。以单音节词二项并列短语的使用为例。虽然理论上说并列短语的内部语序相对比较灵活,且一般能出现于任何句法位置,但实际上几乎所有句法位置都拒用单音节词的二项并列短语,除非它有词化倾向或定序特征。现代汉语双音节合成词占绝对优势,并列复合词又是其中比例最高的(张登岐,1992),一旦将两个单音节词并列系联,受者即可产生词化的理解定势(即使中间有停顿,也可受节律挤逼而在理解时被取消)。这种词化理解定势与该并列短语尚未词化的语言事实相抵触,致使人们勾起对后者的抵触心理,从而将整个语句判定为非法(如37a-41a)。这导致它本无违规之处的使用受到了抑制。但在添加(如添加标记的37b、38b,添加覆盖成分致使句法降级的39b)、外合(如对象化的例40b,隐性对比的例41b)等因素干涉下,它能重新捡回失去的合理资格,提升可接受度。
  (37)a.*想我(妈、爹)。
  b 想我(妈和爹)。
  (38)a.?射得(准刁)。
  b 射得(准而刁)。
  (39)a.*我(吃睡)。
  b 服侍我(吃睡)。
  (40)a.?不要(骂打)孩子。
  b (骂打)由你。
  (41)a.?我洗(鞋、包)。
  b 我单洗(鞋、包)(意思是不洗别的)。非补偿性拗救同样是语言自稳定特征的表现,它得不到额外的积极效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被释放的受抑制潜能本就是合理、合常规的。从该现象中表现出来的语句可接受度的振荡,是证明补偿现象自稳定本质的旁证。
  
  5.2 语体适应
  系统适应性对语言活动提出了得体性要求。在得体性要求的支配下,语句须跟所在语体的风格和谐协调。各语体因功能不同而有各自不同的表达风格和需要,它一方面需要由语句风格来塑造整个语体,另一方面语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存在,又在约束着所用语句的风格,因此语体需要也能直接影响语句的可接受度。比如,科技语体着眼于现实,诗歌常着眼于离奇的想象。荒诞句因大幅偏离逻辑真值,不见于科技等语体,但在诗歌里却有着广大市场。它唤醒了僵化在文字中的意义,是最具有诗味、最能反映幻想和想象特点、具有新奇效果的表义手段。被乔姆斯基指为无意义荒诞句的“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绿色的念头在狂怒地睡觉)”据说已在某诗中找到(只要加上一些手法,含有这样句子的诗歌是不难拟造的),并非如胡明扬(2000)所言“任何一个母语是英语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样的句子是可以接受的”。
  任何语体都不排斥强调,如果不拘手段,也几乎任何语句都能借助某种手段产生强大刺激,形成强调。不难理解,要获得强调效果,需能引起受者心理上的注意,这就要求形式或意义能让人获得超乎寻常的刺激。根据象似原理,以下集合中的形式增量手段常导致意义的强调:{重音,形式拉长(如长音等),凝固形式的拆解(如修辞上的“拆词”等),同义叠加。反复,超常易位(相关成分的活动空间增加))。语言还通过对比、反问、冗余、荒诞、同义词意义鲜明项的选用‘等语义(或兼形式)的方式来表达强调。其中有的是常规手段(如重音、长音、反问、对比、同义词意义鲜明项的选用等),有的是变则手段(如凝固形式的拆解、超常易位、语义荒诞、冗余(含叠加、反复等))。但只有变则手段才与补偿有关。强调性补偿以变则换取积极效果,是塑造生动艺术语体或日常语言轻松自然风格的表达方式,一般不见于严谨、典范的科技语体。
  
  5.3 因素互动
  语言系统性特征决定了目的信息主使着语言结构各项目的组织,调节着各种相关联系,实现着结构与环境的适应,从而决定结构在有多种可能的运动方式下,只能这样而不那样运动,因此所有补偿模式中,基础、调节、目标和语句可接受度的提升之间存在一连串的系统互动关系。有三种不同类型的互动。第一种是起于相同需要的双向互动,即甲对乙的作用效果和乙对甲的作用效果都处在同一种目的和需要的约束下。如共振关系的几个因素都服务于强调效果的表达,语句强度在共振后明显升高。又如,在语体功能的约束下,补偿活动仅能见于生动艺术语体或轻松自然的日常语言,反过来,生动艺术语体或轻松自然风格也需要它参与塑造。第二种是起于不同需要的双向互动,即甲对乙的作用效果跟乙对甲的作用效果处在不同的目的和需要的约束下。如,变则破格表达了极言或奇趣,这种效果又反过来帮助语句提高了可接受度。第三种是单向互动,即相对而言只有甲对乙的作用效果。没有乙对甲的作用效果。高级补偿模式中变则跟条件准备渠道下的调节策略之间大致是这种关系,后者为前者提供有利的存在环境,使之有条件来表达积极强调的效果(参“§3.2条件准备”)。
  
  6 语言普遍意义
  
   本文以强调性补偿为例,通过深入分析,揭示了补偿活动的运作规律,即通过屈从某种变则并以其破格表达获得的积极效果,抵消变则的消极面,提升语句可接受度。在论证了其本质成因后得出结论:补偿是语言工具性本质和语言系统性特征决定的,而非偶然形成的,前者决定了语言必在功利条件下对反规则活动作出妥协,在补偿中遵循信息适量准则,后者决定了语句基础、调节、目标和可接受度的提升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可接受性出现自稳定特征的振荡,并在补偿中遵循得体原则。这构成了补偿的具体运作原理。因为补偿是直接在语言工具本质和系统特征的决定性作用下形成的,所以其基本原理不仅适用于以获取强调效果为目标的表达活动。而且必然也适用于其他目的下的语言破格表达(如诗歌语体为韵律而牺牲合格性的变则用法等)。因而补偿是语言中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共时动态机制。这是本文的最终结论,也是本文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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