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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七大精神 发展改革中国法学教育

作者:张文显

立法、社会立法、政治立法、刑事立法、民事立法、涉外立法、程序立法相互衔接。三是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一致。四是既要加强立法工作,更要重视宪法和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统一。五是要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和谐精神为统领,将和谐精神融入法律规范体系,用和谐精神指导法律运行实践,使我国法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精神,最终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超越西方传统法治而走向善治。
  十七大报告鲜明地阐述了包括法治建设和政法体制改革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这就是:“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3 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报告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国际治理法治化,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这些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站在这样的战略层面,我们才能对为什么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实行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有深刻理解,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总格局有全面准确的把握,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道路、历史任务、实现途径有清晰的认识,并不断增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定信念和政治责任。从上述战略思想出发,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这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主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
  4 十七大报告重申并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制度形态,是现代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外在化和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在法治领域的生动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重申并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诸如: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由人民依法行使,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的统一一、尊严、权威。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法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充分而真实的社会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公司自治、社会组织自治等)。党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政府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等。这些基本原则的贯彻实施,必将使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得以充分实现。
  5 十七大报告强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必然包含着法治文化建设。报告的许多论述都涉及法治文化建设,强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观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这些理论阐述和工作部署既指明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向,也指出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着力点。
  第一,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十七大报告在论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讲,尤其要树立公民意识、强化公民人格、提高公民能力。只有首先成为一个优秀公民,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法律人。
  第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指人们关于法治的理论、理想和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们对什么是法治、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实行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结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美好理想,是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的坚定信念。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精神和灵魂,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行为。先进的法治理念引领、指导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活动,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服务人民、管理社会的行动指南,是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思想基础和价值标准。所以,在全社会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弘扬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一个融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和谐精神等为一体的科学命题。弘扬法治精神,实质上就是弘扬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和谐精神等。我们要认真研究、传播和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公共精神和社会理想,转化为亿万人民的自觉行动,并大力促进法治精神从理论和文化形态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原则、规则、概念和技术,开拓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6 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新举措。包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国家安全体制。
  7 十七大报告聚焦民主民生问题,关注民权人权保障,彰显权利话语。报告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和谐发展的执政理念。从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最贴近人民群众的权利保障和权利发展问题。如:发展基层民主,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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