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贯彻十七大精神 发展改革中国法学教育
作者:张文显
委员、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别作为召集人。经过各位委员的申报和教指委主任委员会议的讨论,各个委员会成员名单初步确定,并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四、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8年工作计划
1 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有关教育的重要思想理论。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科学回答了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和指导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宜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十七大报告有许多重大的理论创新,其中在教育问题上也有许多重大创新,如:教育乃民生之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属于公益性领域;教育工作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世界一流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人文社会科学大师。这些思想理论对法学教育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教指委要组织全体委员和各法学院系认真学习这些重要的思想理论,并深入研究如何在法学教育中加以贯彻落实,以推进法学教育教学的创新,全面提高法学教育质量。
2 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重大战略部署。十七大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深刻的理论阐述和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理论、新任务和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实践性,对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可以说,十七大报告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宣言和行动纲领。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论述,必将对法学教育准确定位、明晰任务、规范创新起到重大的作用。
3 各个专门委员会要立即行动起来,尽快制订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法学教育研究、优化课程体系、协助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单位组织教材编写、开展法学教育资源库开发与建设、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力争在上述各个方面都有所作为。为此,成立了教指委各专门委员会,有法学教育研究委员会、课程与教材建设委员会、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委员会、法学专业建设与评估委员会、法学对外交流与合作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并由教指委的名誉主任委员、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别作为召集人。其中法学教育研究委员会由张文显、李龙担任召集人;课程与教材建设委员会由吴汉东、王利明、曾令良担任召集人;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委员会由吴志攀、胡建淼担任召集人;法学专业建设与评估委员会由曾宪义、徐卫东担任召集人;法学对外交流与合作委员会由徐显明、龙宗智担任召集人。从工作需要出发,各专门委员会将吸收法学教育研究会的理事参加到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之中。
4 推进法学教育教学分类指导的调研工作,力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形成对综合性大学法学教育、财经类大学法学教育、理工类大学法学教育、农医类大学法学教育和其他大学法学教育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案。
5 完善法学本科专业一般评估指标及分类评估指标体系,提交高教司审核同意后,有选择地、或抽样式地开展法学专业合格评估,促进新办法学专业的规范管理和基础建设。
6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总体要求,在2010年以前尽快制定出法学专业规范。确定专业规范的制定时间表和相关工作计划。
7 继续研讨示范性法学院标准以及确定示范性法学院的工作程序,拟订示范性法学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向教育部高教司提出将示范性法学院建设列入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建议。
8 完成教育部高教司布置以及其他部委和社会组织委托的专项任务。
(本文是作者在“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2007年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论坛”上所作的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