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3期

马德:中国卖官第一贪

作者:陆有军




  【编者按】
  2004年4月,在黑龙江省偏远的绥化市,惊曝出一桩新中国建国以来,震动全国的第一号买官卖官大案!巨贪马德,是一个由放猪娃成长起来的共产党高级干部,他最终未能抵御住金钱、美色的诱惑,在“官场腐败生态链”中沦陷。这个曾自称为“海林人民的儿子”、至今仍让贫穷的海林人民念念不忘的“和蔼可亲的马县长”,他在“要做清官、廉官、好官”与拜金、强权的“末路穷途”的艰难选择中,又曾经历过怎样的痛苦挣扎?贪欲,如一只无形手,操纵着他,让他愈陷愈深,无法回头……
  本文以纪实为主、兼采民间素材的“边缘”形式,叙说了一个放猪娃成长和不断蜕变的过程。在一个个令人震惊的数据、一件件骇人听闻的腐败内幕和一张张贪婪、丑陋的脸孔背后,作品留给读者的,是一个掩卷沉思的广阔空间……
  
  必说的几句话
  七月酷暑,热浪滚滚。冒着汗水,我用十五天时间,一口气把《马德:中国卖官第一贪》写完了。驻足窗前,极目远眺,浑身的疲乏和焦虑全都释放了,我禁不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这个人,就是这个德性,不昧着良心说话。我替人讲真话,为人写真话,经常遭到新闻界某些人的非议、冷遇,甚至嫉恨。尽管如此,我从不自卑,也从不自弃。相反,我为自己的“土地”辛勤地耕耘,我为自己的“追求”奋力地拼搏。
  马德这个大贪官,就在我所处的黑龙江省绥化市。绥化市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地区,可是,马德及追随马德的这伙贪官们,置绥化市人民死活而不顾,疯狂地买官卖官。在马德的“培养”下,绥化市上上下下竟冒出265名大小贪官,仅马德一人,索贿受贿金额就达2385万元!
  几年前,绥化市大批喊冤的市民,要求给予合理、公正的回答。
  看到这些,人们愤怒着,指责着,期盼着,希望着。目前,这些贪官们终于受到了制裁。当然,也可能有漏网之鱼。
  出于一个作家的责任感,我激愤地拿起了笔,放弃了休息,忘掉了疲乏。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明查暗访,风风雨雨,马不停蹄。第一手素材,鲜为人知的轶闻,堆满了我的案头。我的朋友们,为我的行为而担忧;我的亲人们,为我的举动而揪心。尤其是我曾用笔得罪过的马德的“同党”们,打电话恐吓我,企图阻止我的采访,限制我的写作,可我天生就是不怕死的主儿!
  为了正义,为了真理,为了当今和谐社会的建立,我豁出来了。相信各位读者,阅读这篇作品后,也就了解了我的人格,我的追求,我的人生,我的理想……
  
  引 子
  
  2005年3月22日,这是一个正义审判邪恶的日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的大门前,齐聚着近百名来自国内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们,他们神情焦虑地等待着审判时刻的到来。
  9时许,法庭的各个入口处相继都由法警把守。三十分钟后,两名高大、英俊的法警将曾经不可一世的、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主角———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带进了法庭。
  现年55岁的马德,鼻梁上架着高度近视眼镜,臃肿的身躯裹着一件棕色的夹克衫,此时显得有些疲乏。他蹒跚地走上法庭,神情复杂地向旁听席上的人们来了一个九十度的大鞠躬。随后,才缓缓地走向了被告席。
  这时,公诉机关、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宣读了起诉书。然后,向马德提出询问。
  由于指控的事实比较多,上午的庭审只对公诉机关提起的5项指控进行了法庭调查。中午12时,法庭休庭一个半小时,马德在法警的看护下,在法庭旁的小屋里吃饭休息。
  下午1时30分,法庭继续开庭,对剩下的12项指控进行了调查。当庭,马德对起诉书提起的17项指控全都没有异议。就在17次受贿里,马德一共进行了12次“卖官”,公诉机关首次进行了详细披露:
  1、马德于2000年3月至2002年春节前,在担任中共绥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期间,接受绥棱县县长李刚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单独或伙同田雅芝三次非法收受李刚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2万元、美元1万元。
  2、马德于2000年3月,在担任中共绥化地委书记期间,接受庆安县县委副书记李俊宇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李俊宇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3、马德于2000年11月至2002年春节前,在担任中共绥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期间,接受青冈县县委副书记苏吉禄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三次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苏吉禄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4万元。
  4、马德于1998年春节至1999年春节,在担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三次非法收受明水县县长吕岱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000元。马德于2000年8月,在担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期间,接受吕岱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帮忙。为此,马德非法收受吕岱给予的人民币14万元。
  5、马德于2000年5、6月份,在担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期间,接受兰西县县长周南方的请托,为其能够继续留任现职务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周南方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6、马德于2000年11月,在担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期间,接受兰西县县委书记张国华的请托,在其职务安排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张国华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7、马德于2000年11月,在担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海伦市市委副书记王学武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王学武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
  8、马德于2000年初至2002年春节,在担任中共绥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期间,接受肇东市市委副书记高波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及留任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五次单独或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高波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9万元、美元2万元。
  9、马德于2000年11月至2002年春节,在担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期间,接受绥化市财政局副局长田德臣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两次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田德臣给予的人民币4万元、美元5000元,并向田德臣索取美元5000元。
  10、马德于2000年7、8月份,在担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期间,接受绥化市市政公用管理处处长张忠义的请托,在其职务安排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张忠义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11、马德于2001年5月,在担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期间,接受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张铁玉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张铁玉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12、马德于2001年5月至7月,在担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期间,接受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队长方晓光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方晓光给予的美元1万元。
  ……
  马德自1996年12月任行署专员至2002年4月任绥化市委书记,时间总共不足2000天,而收受的贿赂却多达2385万元(司法机关认定603万元),平均每天收受1万多元,他一天的非法收入,相当于当地3个城镇居民或5个农民一年的收入,其敛财的疯狂程度,可谓登峰造极。在这桩新中国建国、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第一号卖官大案中,有近265名副处级以上的涉案干部纷纷落马,其涉案数额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波及人员之多,实为古今所罕见!
  当马德缓步走出法庭时,他两眼泪花,深深地吸了吸伴随着泥土芳香的空气。窗外银雀啁啾,在他眼前,顿时浮现出一个光着脚丫、浑身补丁、蓬头垢面的放猪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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