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9期
北京大案·死囚档案之三
作者:丁一鹤
2003年5月2日,是马秀琴妹妹结婚的日子。为了给妹妹置办嫁妆,马秀琴先后两次给妹妹的信用卡上打了2.3万元钱。4月底,经尔萨同意,马秀琴飞回了兰州。
5月1日,马秀琴在临夏某商场给妹妹买结婚礼物的时候,在柜台前碰到了同样来买东西的张尕娘。老朋友见面自然亲热无比,两人聊天后马秀琴才知道,张尕娘因吸毒和贩毒被判刑5年,刚刚从监狱里出来不到一个月。顿时,马秀琴冒出了让张尕娘跟自己干的念头。
而落魄的张尕娘见到珠光宝气的马秀琴,自然是羡慕得要死,听说马秀琴在北京开饭馆,她不停地央求马秀琴把她带到北京去打工,一是赚点钱,再就是见见世面。马秀琴很爽快地答应了,并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在临夏,马秀琴见到了她相思已久的老情人尔萨。两人见面的那个瞬间,想起为了眼前的这个情人,自己在北京提心吊胆的日子,马秀琴的眼泪稀哩哗啦掉个不停,而尔萨也使出万般手段哄劝马秀琴,直到马秀琴破涕为笑。
尔萨想了想,说:“那就用张尕娘吧。”精明的马秀琴是要让这个女人来帮自己脱身。
一番激情过后,马秀琴告诉尔萨,想带张尕娘到北京给自己做助手。尔萨立即警觉地问张尕娘可不可靠,马秀琴告诉尔萨,张尕娘是自己多年的朋友,因为吸毒贩毒而被判刑,也因此离了婚,现在一个人正没有着落。尔萨非常严肃地对马秀琴说,既然你这样说,出了问题你负责。马秀琴一听也不高兴了,生气地噘着嘴说:“既然你不相信我,那你自己去找吧。”尔萨想了想说,那就用张尕娘吧。
5月5日,马秀琴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家人和情人尔萨回到了北京,继续她的贩毒生意。随着马秀琴对贩毒生意的熟悉,她的贩毒数量也越来越大。5月20日,马秀琴再次在白纸坊桥从上次那个维族男子手中接货,这一次是90袋海洛因,每袋重100克。6月30日,马秀琴依然从那个维族男子手里接到海洛因,每袋重100克。6月30日,马秀琴再次从那个维族男子手里接到海洛因80袋。她轻车熟路地将毒品运到南横街的出租屋中,像以往一样放在了壁橱内。然后,按照尔萨的指定的地点去送货、收钱。
这个期间,每次接货送货都是马秀琴单枪匹马。尤其是6月份以来,随着送货量的加大,马秀琴越来越感到了恐惧。毕竟,每次身上带几百克甚至几千克海洛因,只要被查获就是死罪啊!马秀琴越做这种生意越害怕,她想起了张尕娘,让她来帮自己以脱身。
2003年6月18日,张尕娘怀揣着仅有的800元钱来北京投奔马秀琴。她本来以为马秀琴是在北京开饭馆,但见面后马秀琴却只字不提工作的事情,也不让张尕娘知道自己住在什么地方。她异常大方地为张尕娘租了一套位于宣武区樱桃头条的房子,并给张尕娘配了一个手机。这样,精明的马秀琴掘成了她的狡兔三窟:南运巷的房子自己居住,南横街的房子存放毒品,樱桃头条的房子由张尕娘居住。
在此后的几天里,除了接货送货之外,马秀琴就带着张尕娘到处逛商场。没过几天,张尕娘的钱都花光了。着急工作的张尕娘询问马秀琴开饭馆的事情进行得怎样了,马秀琴告诉她说还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开饭馆。张尕娘急得团团转,如果这样下去,没地方打工,连吃饭都会成问题的,而自己在北京举目无亲,所有事只能依靠马秀琴。因此,张尕娘多次央求马秀琴尽快给自己找一份工作。
2003年6月30日,马秀琴带着张尕娘来到南横街的房子里。当她打开壁橱拿出洗衣粉箱子里的东西时,张尕娘完全明白了,那是她曾经熟悉并因之而获罪入狱的海洛因!当马秀琴提出让她帮助一起贩毒时,张尕娘几乎未经考虑就答应了下来,她深知贩毒的巨大利益,而这利益也正是她最需要的。马秀琴告诉张尕娘,每次自己会打电话给张尕娘下指令,张尕娘只要按照指令直接到南横街取货,然后将货交给接头的人就可以了。
7月1日,按照马秀琴的指令,张尕娘从南横街的房子里取了一袋毒品送到了宣武医院门口,按照马秀琴的指令,交给了一个穿白色衬衣的小伙子。
仅仅6月份,马秀琴就向甘肃“李什二布”的账号上打入了300多万元。而马秀琴在整个贩毒过程中,仅仅得到了2.3万元,这些钱她全部寄回了老家,一部分用来给弟弟治病,另一部分用在了妹妹的婚事上。
在一个十字路口,马秀琴的出租车突然被警车围住,侦查员迅速跳下车,将“1号”逮捕。
在马秀琴和张尕娘疯狂贩卖毒品的时候,她们根本没有想到,一张天网已经悄悄向她们撒开。2003年2月,甘肃省公安厅禁毒警察总队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核实了破案中发现的一条贩毒线索,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通过近5个多月的侦查,发现了一个有组织、家族式的贩毒团伙。这是一个以甘肃东乡籍人员组成的特大贩毒团伙。其成员遍及甘肃、云南、新疆、北京等地。他们先从云南购进高纯度的海洛因,运到临夏境内进行二次加工,然后贩运到北京等地。主要成员坐守兰州、临夏遥控指挥。
在获得甘肃警方提供的可靠信息后,北京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经过三天的布控,一名经常在宣武区活动的甘肃籍女子进入了侦查员的视线,经分析判定该女子有重大贩毒嫌疑。他们将其定为“1号”,这个“1号”,就是马秀琴。
专案组成员蹲守在南运巷小区的出入口,不分昼夜地盯住进出人等。6月28日上午9点多,一阵狂风大雨后,有个年轻女子从楼门口走出来:是一个打扮时髦的北京女子,看上去二十四五岁,脚穿一双天蓝色的休闲鞋,上身是天蓝色的小背心,一条牛仔裤,斜挎一个黑色小背包,一头披肩的栗色长发。尤其经过化妆,西部地区特有的面部轮廓也淡化了。这个人就是马秀琴。
马秀琴走出家门直奔公交汽车站。这时,一个侦查员就守在车站,马秀琴迎面走了过来,两个人打了个照面。但因为马秀琴正在打电话,并没有在意对面的侦查员。这个女子是不是目标,侦查员也在困惑中,擦肩而过时,突然发现这个女子讲的话他一个词也听不懂。错不了,就是她!她讲的是当地方言。
这位侦查员低头摆弄着手机,趁马秀琴不备,连拍了马秀琴两张正面照片。侦查员的这个举动,为日后跟踪抓获马秀琴提供了重要证据。因担心对方警觉,按照专案组领导的指示,这位侦查员跟踪了一段路程就主动放弃了。当晚11点多,马秀琴从外面回到南运巷,侦查员都分散在她的住处周围,根据侦查员提供的照片,另一名侦查员尾随马秀琴进楼,确定了她房间的门牌号码。至此,“1号”的庐山真面目已隐现端倪。
两天后,侦查员在跟踪时发现了马秀琴的第二处租住地:在南运巷西边约两站地的樱桃园头条甲4号。警方同时发现了张尕娘,侦查员将其定为“2号”。
从7月1日凌晨起,马秀琴开始频繁与尔萨联系,侦查人员分析,很可能今天有“货”到京,而且“货”不少。为防止嫌疑人在京大量分销毒品,把握最佳作战时机,专案组决定当晚兵分两路,对“1号”、“2号”实施抓捕。
7月1日晚9时许,马秀琴出门打车向南奔了天桥,车开到天桥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亮了,车子刚刚停下。“行动!”专案一组领导一声令下,侦查员跟踪的车子迅速从两边靠上去,围住出租车。侦查员跳下车,一把拉开出租车门,“出来!”话音未落,马秀琴已被拽出车外,转眼又被塞进了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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