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狼啸

作者:他 他

传染病一样,哭声一片,哀号一片。就连老天也被感染了,忽然之间电闪雷鸣,大雨倾盆。雨水和着泪水,令湖塘溢满,江河奔腾,山呼海啸,天象异常。
  我父亲的葬礼非常非常隆重。
  出殡的那天,大金国所有的子民都披麻戴孝,哀号于野。大金国的四个王子,大王子拉罕,二王子粘罕,三王子鲁木,四王子兀术,一人一个棺角,抬着我父亲的灵柩,在鹿角号“呜啦哇啦”低沉的吹奏下,把我父亲埋进了完颜家族的墓地。我父亲为大金国呕心沥血十六年,生前风尘仆仆,一路颠簸,从未有过一天安宁的生活,死后终于安歇了,而且,还由一个下等的商人,晋升为了王爷,并且世袭罔替,荫及子孙后世。
  我就这样,因为我的父亲,成了大金国的一个小王爷。
  我就这样,又继承了我父亲的事业,在金与宋之间,来回奔波起来。
  说句公道话,我做的,比我父亲优秀得多。我父亲生前,也只是与秦桧、张邦昌这样的贪官污吏勾搭勾搭,可是,我仅用一件貂皮大衣,就成了康王赵构家的常客。我和赵构称兄道弟,山吃海喝,经常烂醉如泥,七天七夜都爬不起来。夜宿康王府,成了我的家常便饭,赵构高兴的时候,还会把他宠爱的妃子派过来,陪我夜寝。当然,这并不算什么过格的事情,当时的宋,到处都是一片糜烂,父子同嫖一个歌妓,兄弟同奸一个良女,妯娌一起侍奉公公,母女同为一人之妻者,比比皆是。
  宋国的军事驻防,宋国的军事设施,宋国的军事实力,就这样,在一次次酒后,像沙锅蹦豆一样,从赵构的口中蹦了出来,然后,又通过我的快马信使,传回了金国。每接到一次情报,兀术都要高兴得大醉一场,并且,赏那个信使黄金千两,美女百人,豪宅一座,加官封爵。一时间,信使成了大金国最好的职业,想要谋一个普通信使的差事干干,至少也得花五百两银子来打点。
  
  我的父亲拍了拍我的屁股,说道:“儿子,恭喜你,你终于长大成人了。”
  
  “嗖——啪!”
  我还在得意地纵马狂奔,突然,一支蓝翎箭从我的眼前飞过,然后,又从我身旁一棵碗口粗的白桦树中间穿心而过,深深地插入了另一株白桦树身上。我急忙勒住了马,停了下来。那株被穿透树心的白桦树前后摇了几摇,又左右晃了几下,终从被穿透的那个部位,“咔嚓”一声,折断了,横躺在了我的马前,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身后化装成了商贩的士兵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以为遇上了劫匪,纷纷拔出了刀剑,警惕地向四周搜寻了起来。从大金国的都城上京,到宋国的都城汴梁,几千里的路程,并不怎么太平。大金国与邻国连年交战,流民遍地,盗寇丛生。再加上宋国连年遭遇自然灾害,不是旱灾,便是涝灾,要么便是虫灾,灾民遍野,流离失所,很多人都干上了打家劫舍拦路强抢的勾当。
  我的父亲和我,都曾经遭遇过很多次劫匪,不过,凭借我的父亲和我得力的指挥,以及兵士们宁死不屈的勇猛和顽强,一次一次,都化险为夷,很少有什么损伤。时间长了,这条商旅之路上的大多数劫匪,都知道了我和我父亲的字号,也就不再打我们的主意了。当然,也总有一些亡命之徒,或者一些不知道我们底细的愣头青送上门来,自找苦吃。
  不过,我对此并不担心。因为,我早就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是喝哥公主!
  肯定是喝哥公主!
  在大金国,能够把箭射得力透桦树的人,本来就不多,更何况,还是一支染成天蓝色的鹅毛箭羽呢?在大金国,也只有喝哥公主一个人会把她的箭羽精心地染成天蓝色。喝哥公主,很多时候,也被称为蓝翎公主。在大金国,喝哥公主的勇武与泼辣,就像她的美貌一样出名。这一点,恐怕没有一个大金国的子民不知道吧?
  我和喝哥公主并不陌生。
  为了能让我的父亲安心而去,我的父亲第一次去宋国的时候,兀术就把我和我的母亲接进了他的王府中,享受起了和王妃一样的待遇。我出生的第二年,喝哥也出生了,我母亲没有奶水,喝哥的母亲也没有奶水,同一个奶妈,把我和喝哥奶大。我和喝哥公主,那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不过,遗憾的是,我六岁的那一年,我的父亲就把我接走了。我的父亲特意为我定制了一辆四匹马拉的豪华轿车,强行把我塞了进去。
  我的父亲一口气把我拉到了汴梁。
  在汴梁城里,我受到了空前的宠爱。那些富商豪贾们把我当成了摇钱树,像供奉佛祖一样,照顾得无微不至。那些达官贵人们为了从我一掷千金的父亲那里得到更多的好处,也把我当成了宝贝,生怕一不留神,我受了伤害,断了他们的财路。
  不过,在私下里,我的父亲对我非常严厉。
  他找人教我读书、识字、学习汉语、礼仪,甚至找人教我骑马、射箭、学习武艺和兵法。他为我聘请了各种各样各门各类的老师,那些老师,都是宋国的顶尖人物,占据着宋国的重要位置,把持着宋国的国家机密。
  没有任何人怀疑过我的父亲。一个把身家性命,把亲生儿子都接到了宋国,把自己的生命和财产都典押给了宋国的人,又怎么会是金的间谍呢?
  就这样,在金与宋之间,我跟随我的父亲,奔波了十年。
  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我会经常回到大金国,跟随我的父亲,到兀术的王府里,去晋见兀术,并看望我的母亲。更多的时候,我去晋见兀术,还没有见到母亲就被喝哥揪起来了。小时候,喝哥每次都会送一大堆玩具给我,陪我度过我在大金国停留的所有日子,然后,在我出发的那一天,依依不舍地与我告别。长大以后,喝哥的表达方式渐渐地改变了。一开始,她喜欢把我拉进她的闺房,拉着我的手,静静地看着我,眼里含着泪水,眼神却是滚烫滚烫的。后来,她就伸出手,一次又一次轻轻地抚摸我的脸,我的脖子,我的胸膛。再后来,她就更加过分了,不但摸遍了我的全身,而且,述抓住我的手,把它插入她的内衣,让我抚摸她的两个成熟鼓突得快要爆炸了的丰满乳房。有一次,她竟然不顾我的阻拦,扯断了我的裤带,扒下了我的裤子……我实在忍不了了,一把推开了她,拎着裤子,冲出了她的闺房,再也不敢进去了。
  其实,我又何尝不知道,大金国这个骄傲而又任性的公主,是爱上我了。
  对于女人,我并不陌生。
  我十四岁生日的那一天,我的父亲在一个深夜,率领他的车队到达了离开上京城后他亲手建立起来的第一个驿站。刚一停下来,我的父亲便扔过去一锭银子,对那个驿站的头目说:“去,给我找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来。”那个头目捡起了那锭银子,并没有揣进自己的腰包,而是还给了我的父亲,什么也没有说,然后,转过身去,消失在了茫茫夜幕里。
  我的父亲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一个放荡的人。他嗜酒,喜欢女人。但是,他酒色有度。他嗜酒,每饭三两,既不少喝,也不多贪,无论冬夏,常年如此。他喜欢女人,也仅仅限于发泄欲望,完事之后拎上裤子走人,甚至连多看一眼都不会。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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