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熊的铺路石

作者:堀江敏幸




  他的声音和语调都和以前一样,可坐在旁边的副驾驶席上,他的银耳环一闪一闪地反射着从云间漏出的淡淡阳光,让我总觉得有点躁动不安。车站周围尽是些以夏季顾客为消费对象、经过一番修整的廉价餐馆,由于中午已过,所以连露台上也不见人影。在出售纸糊小道具的商业街无论跑到哪里,也找不到一家能让顾客欣然入内的商店。说什么“我们在这里碰头吧”的又是谁?尽管像这样互相推诿罪责的本能复活了,但实际上扬自己也不常到这种地方来,并不熟悉。我口吐怨言:“快车停车站一带为什么竟如此杀风景?”他一本正经地回答说:“这条大街上的古老建筑都在空袭中毁灭了,尽管做了旨在恢复原状的重建努力,可也只能做到似是而非这一程度。与其那样,也许倒不如生产这种可以拆卸的布景和道具更好。”接着遗憾地嘟哝,“要是你不忙,咱们就能到我住的地方聊聊了。”
  “再去远一点的郊外,小镇咖啡馆之类的还是有的,可还是索性来我家,慢慢地谈到末班车时间怎么样?就一个晚上,不回旅馆也行吧?你可以坐明天的首班车跟我一道出发,如果中意,长住也行。写作是最合适的,因为安静着呢。”
  写作这种说法并不正确。我要做的是摘译原版书与编写梗概,以作判别能否翻译出版的资料依据,属家庭副业,这回接了几份,到巴黎之后已经完成了两部不感兴趣的小说的概要编写。双肩包里除值钱的物品外,只放着一本《袖珍法日词典》和并不着急的原版书一册,再就是小开面笔记本。由于打算当日往返,所以替换衣物一件也没带。但是,我对扬抱有深厚感情的这家花岗岩加工厂产生了兴趣,我开始想,如果能够参观,即使稍微有点勉为其难也值得。
  “能路过锯石场和加工厂的吧?”
  “当然。因为是周末,也许里面进不去,怎么样,还去吗?”
  我犹豫了片刻,说:“随你吧。”偶尔呼吸一下乡间的空气也是好的。于是,扬突然猛踩油门,可怕的负荷加在车胎上,一半已进入直行车道的汽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游乐场的咖啡杯似的发动机一启动,周围的景色瞬间变换,扬的耳环摇晃着发出喀哒喀哒的声响,随手放在仪表面板上的照相机猛地摔落在地。明明理应说是性命交关的谋生工具,可他并不惊慌,伸出一只手拾起来,在车像魔术师洗牌似地发出轻微的摩擦声的同时,按下了快门,一确认相机工作正常,便托我给他拿着,自己则将小货车开上了视野开阔的道路。没有高大建筑物的天空满布着低低的静止的云,并未给我带来期望得到的那种解放感。扬一面掌握着方向盘,一面用像个地理学专家似的口吻向我介绍了这一带的地形和村庄形成的经过。在贯穿麦田中央的国道上行驶了大约三十分钟,扬说:“其实我原本打算和你分手后顺路去一个摄影点,抱歉,能不能稍微给我点时间?”说着他在连辅助车道也没有的路边紧急停车,一把抓起相机,全然不顾从背后连续飞驰而来的大型卡车,冲向反向车道,迅速攀上了覆盖着枯草的土堤。一个人被留在原地怎能安心,可谓匹夫之勇吧,我也不顾后果跑向反向车道,紧追上去一看,在广阔麦田的一角,排列着三个高约两米的生了锈的供水箱,扬上了右端那个,将镜头朝向收割后捆起来的许多麦垛。熟能生巧,麦垛大小基本保持一致,只是中央线左右不太对称,或外角下垂,或起毛的中心向下凹陷,形态各异,有着微妙的区别。麦垛即便粗略扫视一下起码也有一百多捆,假如倾泻其上的阳光忽然被云遮挡,色彩便黯淡下来,看上去就像是一群悄无声息、纹丝不动的蚺蛇。大约十五分钟后扬下来了,据他说,上回拍摄这个点是去年冬天,当时是一台老式拖拉机吐着烟,匍匐着,慢吞吞地行进在一片雪景中。看来他打算错开季节做定点观察。
  拍摄结束,这回,我们在确认路面安全之后穿过公路,离开主干道,奔驰在坡度和缓的小路上。在山坡的半腰处,一片用低矮树篱围起来的耕地展现眼前,草木茂盛,家家门前有一排并不十分大的长方形石块按一定间隔埋在土中,石块中间种着树。这样,树根依附在石上,长得结实,也就不怕刮大风了。在无论哪个村庄都肯定矗立着的石砌教堂的背后就是墓地,人们生和死都在这小而整洁的共同体中结邻而居。扬把车停在其中一个村庄位于高地上的教堂前面的广场上,说让我们稍事休息。这村庄他好像来过几次,熟门熟路地把我带到广场的一角,提醒我注意长凳旁边的导游图。上面说这里是能看见圣米歇尔山尖塔的最远的地点。导游图周围设有几级敷衍门面的石阶,晴朗的日子里,多半能从这小山冈顶上的这个村子平凡无奇的瞭望台瞻望哥特式修道院的雄姿。遗憾的是,这段时间阴云密布,什么都看不分明。我根据以往彼此的交谈,一心以为他的家是在有牧草地和果树园的丘陵附近,所以听说是在比能看见圣米歇尔山的这个地方还要往北,就多少有些惊讶。那该是在相当靠近大海的地方。
  “老伯告诉我的只是电话号码,我又是凭直觉跟你见面的,所以连想象都没好好地想象过——你家是在靠海的地方?”
  “不,是在内陆一个小村庄的尽头吧。可到能看见大海的阿夫朗什,开车才三十分钟左右。”
  “等等,”我说,“你说是阿夫朗什?难道不就是利特雷①的阿夫朗什?”
  “是编词典的利特雷吧?是的呀!利特雷家族的故乡正是阿夫朗什。”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知道你家在阿夫朗什附近,我早答应去你家了。”
  一回到车里,我就从背包里取出书递给了扬。封面上以肖像照为构图的铜版画占了很大版面。我今后需要继续做下去的工作是编译十九世纪后半叶编撰成了那部广博精深的《法语词典》的马可西米利安-保罗-爱弥儿 · 利特雷传记的介绍文章和部分内容。我没有选择若非一口气读完其趣味便会减半的小说,而选择了有许多小标题的评传,不过是考虑到评传可在旅行途中轻松阅读,然而假如不是在这本书的开头与阿夫朗什这一莫名庄严地回响在我耳际的地名邂逅,假如不是这个使我联想到告白、洗黑钱、或日语中的油一词一样充满黏性的某种事物的阿夫朗什,那么,我大概也不会立即将诺曼底和利特雷联系起来吧。
  “镇上甚至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高中,可见还是被奉作当地出生的名人。我家也有《利特雷》呢,不过是前一任房客留下的礼物,是残本。我在这个地方认识的同事里面,有一个爱弥儿 · 利特雷高中毕业的家伙,据这家伙说,因为挂在学校大会堂里的利特雷肖像太丑陋,学生们都抱怨,校方才终于把它拿掉了。真可悲。”
  就像智慧和好奇心的渊薮似的十九世纪巨人利特雷!然而,拒绝悬挂如此伟大人物肖像的高中生们的心情,也并非无法理解。因为,虽然从头发整洁服帖的狭小额头到架着小小的椭圆形银丝边眼镜的部位来看,他确实俨然一派稳重平和的知识分子形象,但下唇却像牛蛙似地厚厚地呈八字型突起,那种独特的相貌正是讽刺画的好素材。只是,被不时要仰赖《利特雷》的年轻人只因其貌不扬而全盘否定,世上恐怕再没有比这更不名誉的事了。这且不说,对于能在阿夫朗什附近和利特雷传记共度几许光阴,不知为何,我内心的兴奋不可遏止。到了扬家,我要借打一下电话,告诉巴黎的旅馆今晚不回来了。虽然我知道,自己早已过了享受不带任何行李便突然改变预定计划的、那种随心所欲的快乐的年龄,但是,在两人这样说着话时,就不能不使我回想起他为了要让在异国他乡还不辨东西的我打起精神而带我去各个地方时的情景。
  那时节,扬也是刚开始独立生活,曾经怀抱种种美好理想吧。没错,是各自的紧迫感成了最初互相帮助的契机,不然,他应该不会无缘无故对我说出一起去犹太人街吃饭吧之类的话。“我要让你吃最低限度体现犹太人特色的三明治,一起来吧!”我算是被他用总觉得像是新兴宗教劝人们入会的那种口吻半强制地邀去的。但当时我既不知道他就是犹太人,对当地也不了解,所以丝毫不能理解他为何要带我去那一带。傍晚,我跟随在他身后坐地铁来到圣保罗,在蔷薇街的食品店里,买了用特别的宰割方式切取下来的肉做成的火腿和泡菜、香辣黑面包,还有以色列产红葡萄酒。以前这家店好像曾被当作巴勒斯坦游击队的袭击目标,被安了炸弹,炸死过几个人;而将这种悲惨事件的现场照片镶嵌在相框里,与名人照片一起悬挂在从大街上即能一目了然的地方这种做法,使人感到店主的经商头脑的确不同凡响。大概是这样的宣传方式奏了奇效,顾客接踵而至。因为排着长队,怎么也排不到自动付款机前,为了节约时间,由我排队,扬则先去将必需品买齐,然后再溜进我前面排队。好不容易轮到我了,扬说着“今天我请客”付了钱,这时,站在背后的我发现他将紧紧抓住大罐头的左手绕到了背后。来到外面一盘问,他在夜色中仰起脸,得意地哈哈笑起来。我说一定是偷的吧,他回答说:“别的不是都如数付钱了吗,难道说就这个还要偷吗?”
  “付钱的都只是一些便宜的东西呀,这个凭我身上带的这点钱是绝对买不起的。”
  他不费劲就得到的是用葡萄叶裹米浸泡在香辣调味料和橄榄油中再罐装的可保存食品。印刷在罐头上的商标虽然能够看见,但因知道没付钱而惊慌失措的我哪里还有记住商品名称之类的那份从容。当时我因为没有办好生活所必需的所有一切事务性手续,就神经过敏地认为要完全彻底地避免会陷自己于不利境地的哪怕一点点事态的发生,所以假如那样的丑事败露,而我成了被议论的对象,那就不妙了。我自顾自生闷气,然后又竭力要平息这股怒火。可这次行窃未免也太堂而皇之了点,以致我也无法作出任何抗议,只能舍命陪君子了。我们渡过塞纳河,坐在西岱岛柏油路边的一条长凳上,扬将放在背包里带来的黄油、干透的格吕耶尔干酪和矿泉水拿出来一字摆开,再拔去葡萄酒瓶塞,斟酒入纸杯,接着用预先准备好的罐头起子打开了贵重的战利品。看来他是从一开始就打算行窃。葡萄叶裹米因浓郁的橄榄油香与岩盐般纯正的咸味调和得恰到好处而味道绝佳,再加上醋的酸味,就算停留在胃里不消化,也让人心情舒畅。扬事先给我打了预防针,说法国人也有吃不来的,不能吃可别勉强。可当我一个、两个地吃着时,开始明白它与我的味觉协调性很好。只要上大超市,就能买到同一种类的便宜货。但是,无论哪种食品都一样,在店家来历正宗的当地被精心烹制出来的食品总是既价格昂贵,味道也特别好的。夹上泡菜和火腿的黑面包辣得有点呛嗓子,如果再配以带点干沙子气味的红酒,那实在是美味无比。“小时候,我和祖母经常来这条蔷薇街买东西。”他说这话是在摊在长凳上的食物被大致消灭了之后。扬的外祖母是波兰人,外祖父是俄罗斯人。
  “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样的一条街上来呢?”
  “总觉得……倒并不特别因为你是外国人。说不好,总觉得想对你说这样的话,尽管你不是柔道高手,可防身有术。”
  “原来如此。”
  他想说的话,我“总觉得”这才好像明白了。我和人交往时,要根据与那人能否获得以“总觉得”这一感觉为基础的相互理解来下判断,假如声气不相通,便往往将他划入并非真正有必要交往的一类,然后慢慢疏远他。和长期交往的伙伴共同拥有的,是与社会地位以及利害得失无关的东西,正像宫泽贤治①笔下的霍摩依②放跑的微弱火苗、贝壳之火一样,本身要求保持触摸不到的距离。所以国籍、年龄和性别都容纳不下的理解之火蓦然闪现后,火在,便持续交往,火灭,交往跟着终止。不幸火灭,温度也会存留一时。说到底,“总觉得”一词,也许是通过说的人的体温即可任意使用的方便工具,至少对他来说我是任何算计和图谋都不会有的一张白纸般的存在,因此他大概也有了某种意义上的麻痹大意。但是,选择这个“总觉得朋友”谈家事的态度,与偷罐头时堂皇的骗人把戏,在我的心中产生了两者有所关联的一种感觉。想要信任扬的念头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出现的。注意到藏到背后的罐头没付钱这一事实的顾客,除我以外可能还有,但直接排在他后面的人假如没有追究,就等于犯了同样的罪。与他共同拥有这样的秘密也是我的鲁莽所致——时隔几年再见,在“总觉得”是被他带着来的阿夫朗什附近,我所感觉到的也与那时的内心感受极其相似。
  我们在教堂前面的广场上独此一家兼售报纸杂志和烟草的昏暗的咖啡店里吃了三明治。长棍面包因做中午的套餐而告售罄,老板大叔在取得我们谅解之后,切开硬皮乡村面包,夹上本地产黄油和新鲜火腿,给我们做了一顿此外别无他求的满足辘辘饥肠的午餐。饭后我们穿过作为香肠产地而闻名的小镇,踏上沿山而开的蜿蜒曲折、视野狭小的小路,好在车厢右侧还看得见山谷间的小溪,不想景物逐渐凋零,随处可见发白的岩石裸露地表。这地方之所以成为苹果酒的产地,是因为水质差,与其喝生水还不如喝酒好——扬解释给我听。车又走了一阵,沿河有我想参观的采石加工厂,但正值周末,果然来干活的石匠一个也没,大门紧闭。
  “没办法,将就一下,里面的情形就看我家里的照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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