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萨托里斯夫人

作者:[德国]埃尔克·施米特 作 凡一译




  
  我马上把车开去清洗了。洗车的地方离高速公路入口不远。我每月至少在那儿洗两次车,同时也把车内地毯和车座吸一遍尘,再买几本杂志、几盒烟和一些别的零食,有时也让他们给换换油或检查一下轮胎的压力,我喜欢管这些事,那儿的工作人员都认识我,我们还经常聊上几句。那天晚上我买了一本《布丽吉特》杂志——这么推算该是个星期三——还买了一本《妇女》杂志,一些甘草糖和一块擦玻璃用的布。在收款台旁我还向他们的女老板抱怨天气一直不好。我一点儿都没激动,也许是吓的,也许是一种骄傲,确实干了一件事,而且做得对。至少我的嗓音与平常没有任何不同,我的举止很正常。然后我就开车顺着常走的路回家了,恩斯特当然已经在家了,他正在看一个政治题材的节目。伊尔米坐在他身旁的扶手椅上织毛衣,他们俩根本没感到意外,因为与我有事的时候相比,那天回来得并不算晚。
  
  当我第一次来到旅馆赴约会时,紧张得喘不过气。那是晚夏的一天,天气温和,没有风,我做了头发,很庆幸天没下雨。我穿了一双新的褐色麂皮鞋,是那种无带浅口高跟鞋,配一身酒红色的套装,是前几天买的。我考虑了好久该穿什么内衣,要是穿黑色的自己年纪有些偏大,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另外我也怕显得太鄙俗。最后我决定穿一套肉色的,胸罩是从前面解开的,连裤袜是深红色的。他还没有到,我坐到露台上,要了四分之一升葡萄酒等着他。那是个供郊游者住的旅馆,地处一个不显眼的山谷,能听见近处有条流淌的小溪,还能看到一座可供参观的城堡。酒的温度有点儿偏高,周围蚊子成群。隔着两张桌子坐着一群大声喧哗的人,他们尽情欢闹,看上去是准备一醉方休。大概是哪个保龄球俱乐部的,我也完全有可能是他们中的一分子,与恩斯特、弗雷迪和扎比内还有别的人一起,但我却独坐在此,等待着那个将要成为我的情人的男人。为了驱赶蚊虫,我抽起烟来,每三分钟就看一次表。我对恩斯特说要去一家分店,也许会晚回来,因为还要和H地的人一起去吃饭,但最晚午夜前后我必须到家,现在已经快8点了。等了半个小时后我想,干脆回家算了,但我不愿听从命运的安排,我就是想和这个男人经历点儿打匆忙电话或在林中寂静小路上散步以外的事。我想和他同处一室,我想与他窃窃私语,就是想如此。
  后来我喊了起来,这是我没有料到的。我根本不在乎有人会听到我的喊声,因为我知道我们绝不会再到这里来,一开始他就对我说过:什么地方都不能去第二次。起初我听到这话有些受不了,但又说不出为什么。直到开车回家的路上我才意识到,是这种计划性让我不知所措,有个计划对我们来说固然是好事,但也许我们的计划不过是一个更大的计划的组成部分,如果我在其中不是目的,那我是不愿成为这种计划的组成部分的。他伸手去衣兜里掏烟的时候,我把被子拉过来盖到肚子上,看了看我们床前那把扶手椅,椅子套的图案是红绿相间的条纹,我的包放在上面。我想自己不必记住这把扶手椅倒未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再也不会见到它,这是一件偶然摆在这里的家具,有些旧了,有太多人在上面坐过,没有伊尔米那把那么舒服,但后面也有一盏落地灯,黄色的大灯罩有些歪。烟灰缸是玻璃的,上面有香烟广告,三角形的,式样扁平,就像酒馆里常见的那种。他把烟灰缸放在肚子上,给我也点了一支,我们就那么默默地躺在那儿。我琢磨着自己的头发现在看上去也不知是什么样子了。我抬起头向镜子里望去,镜子镶嵌在大衣柜门上,里面照出一位中年妇女,深色头发,面带潮红,忐忑而又严肃,我觉得自己的形象有些模糊,但也许是镜子太旧了。是该表白一下爱情的时候了,但我不敢。他躺着时肚子看上去平坦一些,我的大概也一样。我注意到自己在等待,看他第一句话会说什么,这就像是一场考试,但他对此当然一无所知。当他最后在床头柜上乱摸,看了看表说:十点了。这时我才知道,无论什么考试他都会通过的。不管他说什么,我只希望我们能够再见面。我看到自己的内衣摊在地上,他是慢慢脱掉我的衣服的,他用手指尖掠过我的皮肤,我浑身颤抖,想望着他,但未能真正做到,因为我一门心思想的都是千万不要做错什么事,在这第一夜,而且仅仅是半宿。
  后来的约会就越来越美妙了。我感到叫床是件乐事,我迫不及待地脱掉他的衣服;我去浴室冲澡,然后裸着身子回来,或是当着他的面慢慢地褪去衣裳。有一次我站在阳台上,背后是夜色中半高的丘陵,我脱了个精光,他站在房间里看着我,接着我坐到石质护墙上对他说,他应该到我这儿来。后来我们把被褥拿到阳台上,躺在那里仰望星空,一边吸烟一边喝一瓶香槟酒,还试着寻找银河。我带来一根蜡烛,它在我们身旁被风吹得飘忽不定,尽管阳台地很硬,我们还是在那儿躺了很长时间。另一次我们在F市中心的一家旅馆幽会,我们开的房间在第十八层,从床上就能看见街对面的高层建筑,半夜十点半还有灯开灯灭,当时我们正沉浸在温柔乡中卿卿我我。等我衣服已经穿好一半时,他重新又把我的衣服扒掉了,他是从连裤袜开始扒的,一句话也没说,我感到自己慢慢向地面滑去。
  我们身上的气味混合在一起让我分辨不清,所以我回家后一定冲澡。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我天天都冲澡,借口是我感到间歇热。我觉得相当滑稽,我装着已经进入更年期,实际上却觉得自己就像20岁,但其他人似乎根本没发现什么。每当与他度过这样几个小时后,我都穿上一身睡衣并随便拿一本小说上床;我不读小说,但我可以背对着恩斯特,等着听到他的鼾声。他躺在自己那一边,几乎贴着床沿,一只胳膊伸出床外向下垂着,他的呼吸有些不均匀,但一会儿就完全均匀了,他就这样躺在那儿一直沉稳地睡到闹钟响;而我则辗转反侧,回味着上一次的幽会。我庆幸自己睡在靠窗一边,虽然几乎看不见天空,但能听到灌木丛和胡桃树在风中发出的簌簌声,胡桃树紧挨着墙边,上边还装着达妮拉的秋千。
  
  报上登了一篇采访负责此案的警长的文章。我自问他们如此重视这件事,是不是没有别的东西可报道了?记者们报道的不外乎是学校的运动会、工商局新办公楼剪彩,间或有入户盗窃的小案子,再不就是警告有人借现金收缴广播电视费入户踩点,企图以后伺机行窃。报上说不是由新闻处的代表向公众披露此事,而是由负责办案的官员亲自出面,这有些不同寻常。我看了他的相片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个人好胜心很强,还不到40岁,来自F城。他想有朝一日高升离开此地,要是留下一桩未破的肇祸潜逃案,这会影响他的前程。
  
  同样的错误我不想再犯第二次。我想知道有关他的一切,首先是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诋毁自己的老婆,这让我立即对他有了好感。我们第一次散步时他就说出了她的名字,这使我们的交谈变得容易了;反正我更愿意说卡琳,而不愿说“你老婆”。他还提到两个儿子的名字,他们分别是14岁和8岁。他甚至还给我看了一张照片,就好像他想把他们仨塞到我们俩中间似的,好比天主教徒遇到魔鬼或女巫时本能地要画个十字一样。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该看这张照片,但他把它放到我手上,我也就顺从地看了起来。两个孩子都长着淡黄色的头发,发型半长,身上穿着横格花毛衣,他们看上去挺和善的,眼神稍有些呆,背景是蓝色的天鹅绒幕布。母亲,也就是他老婆站在两个孩子背后,把两只手分别搭在两个儿子肩上。她头发的颜色跟孩子们一样,脸有些宽,棱角分明,精力充沛而心满意足地望着摄影师的镜头。这是什么时候照的,我问道,为了随便说点儿什么。他回答说,大概有两年了吧。夜里我琢磨,他这么回答是怕伤害我呢还是他真的记不起来了,因为这类相片一般都是一种馈赠,是为了纪念什么才照的,比如生日、圣诞节或是毕业照。卡琳的容貌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她看上去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女子,或者是职场上被称作能干那一类的,既不容易被吓倒,却也知足常乐。她年轻时大概也是个相当漂亮的姑娘,头发浓密,鼻子小而微翘,眼睛清澈湛蓝,面部还有那种健康的金发女郎常有的红润,但现在看上去有些粗壮,说不上是胖,却也算不上赏心悦目。可以说是健壮如牛,要是在自动扶梯上遇到这种人,人们更愿意快走几步越过她,而不愿站在她宽阔的后背后面等着她主动闪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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