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读《哈姆雷特》札记

作者:谈瀛洲




  哈姆雷特进而从人生的无常,思考起行动的意义来。
  在这出戏的第五幕第一场,哈姆雷特和霍拉旭悠闲地看着两位小丑挖坟(他当时还不知道就是奥菲利娅的坟),他们一边抛出前人的尸骨(因为教堂的墓地空间有限,所以常常需要挖出入葬已有一些年份的人的尸骨,给后来者腾出空间,以前在西方这是常有的事),一边无动于衷地开着玩笑,唱着歌。这时,哈姆雷特又开始谈论起生死:“亚历山大死了,亚历山大埋了,亚历山大归于尘土,尘土便是泥巴,我们用泥巴做成烂泥。难道他们没有可能用亚历山大所变的那团泥巴,来封啤酒桶吗? ”[“Alexander died, Alexander was buried, Alexander returneth into dust; the dust is earth; of earth we make loam; and why of that loam, whereto he was converted, might they not stop a beer-barrel?” ( Hamlet Ⅴ.ⅰ.209-212)]
  也就是说,连亚历山大大帝那样建立过伟大功勋的帝王,死后也不过归于尘土,那么一般人的行为,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一队人抬着奥菲利娅的尸体过来了。
  《世说新语》中何充参加庾亮的葬礼时说:“埋玉树著土中,使人情何能已已。”把如玉树般俊美的青年埋入土中,我们又怎能无动于衷呢。何况是自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
  这时,哈姆雷特也不免跳入土坑之中,对雷欧提斯激动地大喊大叫起来:“我爱过奥菲利娅;四万个兄弟的爱/ 合起来,也抵不过/ 我对她的爱。”[“I loved Ophelia: forty thousand brothers/ Could not, with all their quantity of love/ Make up my sum.” ( Hamlet Ⅴ.ⅰ.272-274)]
  尽管人总要归于死亡,我们所爱的人也要归于死亡,但我们还是不能做到全然“无情”。
  在《世说新语》里的另一则故事中,王戒在儿子死了之后十分伤心,对朋友说:“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哈姆雷特有着一颗敏锐善感的心,他正是这样一个为情所钟的人。
  既然免不了情,那自然也就免不了行动。
  所以,经过了忧郁、拖延,哈姆雷特最后发出了奋力的一击,与杀父仇人同归于尽。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莎士比亚非同寻常的戏剧天才,与这出戏内在的钢铁般的逻辑。
  
  
  九、
  (Hamlet:)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Hamlet Ⅲ.ⅰ.57-61)
  是率性而为,还是忍辱苟活:这是个问题。
  (存在还是不存在:这是个问题。)
  是默然忍受暴虐的命运射来的矢石
  还是拿起武器,通过奋战
  扫清如海的烦恼,
  更为高贵呢?(《哈姆雷特》第三场,第一幕,第57-61行)
  
  这段话的第一句,“To be, or not to be”,也许是莎士比亚最有名的一句名言了。许多没有读过莎士比亚的人,也知道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
  因为这句话的有名,前面所提到的几位大名下的译者翻译的时候也格外用力,可以说是各显神通。
  卞之琳:“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问题。”
  杨烈:“生呢?还是死呢:这就是根本的问题。”
  方平:“活着好,还是死了好,这是个难题啊。”
  朱生豪:“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孙大雨:“是存在还是消亡,问题的所在。”
  梁实秋:“死后还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这是问题。”
  原文非常简单,就围绕着那么个小词做文章:be。但是麻烦也在于这个小词be。关键就在于中文里缺少这个小词的很好的对应物。它在英文里,既是个用途广泛的系动词,根据主语的不同,可以变成am,is,are,还可以根据时态的不同,变成being,was,were,been,后面可以连接名词、动词、形容词;又是一个不及物动词,可以单独使用,表示“存在”的意思,可以是一个哲学概念。在这里,be这个词发挥的是后一种功能。
  译文虽然五花八门,但按其对be这个词的理解,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将其理解为“活”,那么not to be就是“不活”或者说“死”,杨烈,方平,卞之琳,朱生豪的翻译都是如此。 以卞之琳的翻译最为典型,“活下去还是不活”,不但用词鄙俚,而且活着,其实是“存在”的最低要求。我们去菜场买鱼,问小贩,鱼活还是不活?那鱼只要眼珠还能转一转,尾巴还能翘一翘,那就是“活”的。对人来说,这标准太低了。
  只有孙大雨和梁实秋两位先生,将be这个词译作了“存在”,我是同意他们的译法的。因为哈姆雷特既是个大学生,在剧本中,他又是个好作深思的角色,所以他考虑问题,肯定是站在哲学的高度。
  西方哲学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在讨论“存在”的问题。这位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存在表现在十个范畴上面,那就是实体、数量、性质、关系、何地、何时、 所处、所有、动作、承受。他这是把人和物合在一起说的。我觉得,对人来说,特别有意义的是他提到的最后两个范畴“动作、承受”,也就是所施、所受,他对别人做了什么和别人对他做了什么。对人来说,别人对他做了什么,和他对别人如何反应,实际上是存在的一种重要方式。
  后来黑格尔提出,必须把人的存在和物的存在区分开来。他进一步认为,如果把存在的所有“谓项”剥去,那么很难找出什么存在的意义来。
  而对二十世纪的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来说,行动是人存在的一种基本方式。存在就是行动。而人的自由,实质上就是选择行动的自由。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不选择,不行动,我们就不存在了。哈姆雷特所面对的,正是一个重大的选择。
  在这里,莎士比亚首先给了我们一个选择,To be or not to be,也就是,“存在,还是不存在?”换句话说,是按自己想望的方式行动,还是不行动?
  但为什么在这一节的开头,我又提供了另一种译法呢?那是因为,虽然我觉得“存在,还是不存在”是 “To be or ,not to be”这一句在字面上最忠实的翻译,但因为“存在”这个词进入白话文的历史还较短,还是没有被归化为文学或诗的语言,所以我们看着这句译文,总觉得别扭。没办法,我只能采取了意译的方式。同时让这两种译法并列,让读者各取所爱,也算是耍了点小小的滑头吧。
  在这里要说一说梁实秋的译法。他的译法比较特别,但是错误的。因为在意思上比原文多出了“死后”这两字。对此梁实秋也有他的解释:“哈姆雷特蓄意自杀,于第一幕第二景之独白中已有表示。但哈姆雷特相信死后或仍有生活,故有此疑虑不决之独白。”哈姆雷特确实提到过自杀,在这一段独白里,后来也提出过死后是否有灵魂的问题:“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啊,阻碍就在这里:/当我们摆脱了这尘世扰攘之后,/在死亡的睡眠里什么梦会降临呢?/这让我们心怀疑虑。”[“To die, to sleep;/To sleep: perchance to dream: ay, there's the rub;/ For in that sleep of death what dreams may come,/ When we have shuffled off this mortal coil,/ Must give us pause:” (Hamlet Ⅲ.ⅰ.65-69)]。但是,这是他后来想到的关联问题,而不是第一句“存在,还是不存在”所要问的内容。证明是在提出这个问题之后,莎士比亚马上觉得它过于抽象,所以又加了一句作为解释:“是默然忍受暴虐的命运射来的矢石。”这里的sling,指的是古代打仗时所用的投石器投出的石块,所以我把它和arrows一起译为“矢石”。而arms,在这里是“武器”的意思,所以我把take arms译为“拿起武器”。
  

[1] [2] [3]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