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2期


莫斯科祝寿风波

作者:青 石

条件;第二,议定书中还应加上一条,即中国的军队和军用物资也可以使用苏联境内的铁路从东三省向新疆调动,以显示双方权利平等。
  增加这样一种对等的条款,在周恩来纯粹是从形式上来考虑的。他明确讲:“如果中国不同时拥有通过苏联领土的运输权,文件中的这种内容将不会……在中国得到理解。”苏方谈判代表米高扬和维辛斯基同意在调动军队一条中,增加受到战争威胁这一前提条件,但他们无论如何不能理解:明明是周恩来自己提出苏联可以利用中长铁路调动军队的,“现在,当我们同意将中长铁路交给中国时,中国人的意见又变了”。“作为同盟者,苏联无偿地转让了巨额财产:中长铁路、大连、旅顺口以及在这些地区我们拥有的一切权利,而中国却连苏联在一条铁路上调动军队都不愿意同意。如果连这样的让步中方都不能做出,那我们还算什么同盟者呢?”争执的结果,苏方决定中方不做让步就不放弃中长铁路的权利。米高扬提出:要么按照苏方建议达成协议,要么就把协定中已经缩短的归还中长铁路的有效期再保留十年。也就是说,中国收回这条铁路的时间要延期到1962年。鉴于这种情况,周恩来在请示了毛泽东之后,不得不放弃了先前的要求,只是坚持苏方须口头承诺,中国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沿西伯利亚大铁路从东北向新疆调运军队。对此,苏方算是勉强接受了。
  由于对上百年来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种种不平等条约的极端反感,也出于对国内舆论的担心,毛泽东和周恩来在谈判过程中格外注意中苏条约和协定中所表现的中方主权和平等权利问题。但实际上,不论他们当时如何努力,中苏两国强弱悬殊和中国处于受援国地位的现实状况,都不可能争取到理想中的那种完全的平等。
  苏联专家以援助中国建设的名义到中国工作,而苏方规定中方付给每个专家的月工资应达到2000—4000卢布(后经周恩来争取减为1500—3000卢布),这相当于当时中国最高领导。人月收入的三至五倍之多,相当于中国当时一般工作人员月收入的十倍以上。
  苏联同意向中国提供3亿美元的低息贷款,却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即从1950到1963的14年里,中国必须把所有过剩的工业原料统统卖给苏联,而不得卖给第三国。这显然是一种极不平等的商业垄断行为。
  苏联坚持在帮助中国建立航空、造船、石油、有色金属等工业方面要实行合营。为此,中方以当年国民党代表张治中与苏联讨论的协议草案:为基础,与苏方商定了成立上述四个合营公司的协议。这种合作方式也多少有损于中国的主权。
  苏联坚持中国东北和新疆不得有第三国势力存在,不允许第三国资本和人员以任何方式参与东北和新疆的任何机构以及经营性活动。用毛泽东后来的话来说,斯大林实际上是在中国要了两个势力范围。
  在当时那种条件下,毛泽东并没有对上述不平等的情况做出像他后来那样激烈的反应。双方没有公布那些可能给人以不平等印象的协定。1950年2月14日晚6时,中苏两国政府最高领导人在克里姆林宫正式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以及《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议》等文件。此举宣告毛泽东访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毕竟,斯大林曾经不想另订新约,曾经不想废除中东铁路以及旅顺港的协定,毛泽东和周恩来迫使斯大林改变了主意。根据新订的条约和协定,苏联截至1952年为止,将交还所有它通过《雅尔塔协定》和1945年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中国东北所取得的权益,并承诺在经济上和军事上对中国进行援助。这在中国外交史上还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其他问题无疑都是次要的了。
  当然,外交胜利是一回事,毛泽东内心深处的感受是另一回事。从几年后他的那些激烈的批评中可以看出,他对斯大林的期待远不仅仅在一般意义上的国家关系和国家利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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