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5期
五四精神和激进主义
作者:■上海 王元化
对“五四”的再认识,首先就要打破既定观念。十七、十八世纪的启蒙先驱者,将任何问题,不管是宗教的、自然的、道德的,都要摆在理性的法庭上重新认识。如果不经过这个过程,不重新再认识、再评价那些已被自己接受的既定观念,就根本谈不到启蒙。这是我对“五四”进行反思、主张新启蒙的由来。今天不是简单地完全按着“五四”的道路走;“五四”未完成的任务应当继承,但是“五四”的思想需要深化,而不是重复。五四思潮遗留下来的不都是好的,有的是谬误,有的是真理中夹杂着谬误,还有的是走了样变了形的真理在起作用,我们应该把它们清理出来。这是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给我们提出的任务。
佛学传入是我国第一次吸收外来文化,五四时期介绍西方近代文化思潮是我国第二次吸收外来文化。前者历时八百余年,后者仅百余年。我不认为五四时期对待西学的态度和吸取西学的方式都是天经地义、不可更改的。我认为那时以西学为坐标(不是作为参照系)来衡量中国文化,与那时盛行的西方文化中心论有密切关系(五四时期陈独秀即称西学为“人类公有之文明”)。二战后西方批判了西方文化中心论,而出现多元化的主张。其实就在当时,西方一些人已经对中国文化传统采取了尊重态度,比如五四时期来华演讲的罗素、杜威就是如此。今天提出继承“五四”,这自然是对的。可是有人把继承“五四”解释为完全按照“五四”一模一样地走下去,而不许反思,不许批评“五四”的缺点和局限。这种态度,我认为是不足为训的。
“五四”到底做了些什么?又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我们要继承“五四”的什么精神?过去写五四思想史很少涉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句话。这是陈寅恪为王国维写的纪念碑铭中提出的,很少被人注意,我认为这句话倒是表现五四文化精神的重要遗产之一。王、陈等一向被视为旧营垒中人,被划在“五四”范围之外。我觉得这是一种偏颇。问题在于这句话是不是可以体现五四时期出现的一种具有时代特色的精神,它是不是具有相当普遍性?如果不斤斤于用文白之争来概括“五四”,那么它是否在以不同形式写作的人物身上都同样存在着?近年来这句话渐渐获得了许多人的认同,比较容易被理解了。我特别重视“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是因为倘从这方面去衡量五四人物,那么褒贬的标准会有很大不同。一些被我们的教科书或思想史所赞扬的人物,将难以保持其威名于不坠了。自然,一般所强调的民主与科学是重要的,但那时还只是停滞在口号的层面上。这也是八十年来民主与科学在中国一直不能实现的原因之一。此外,我认为五四时期提出的个性解放是很重要的,因为中国传统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压抑个性。
五四倡导的个性解放,后来成了历史的讽刺,变成了提倡做螺丝钉、为政治服务的工具等;独立之精神和自由之思想荡然无存了。许多人是到了二十年代左倾化之后,才放弃个性解放精神的。甚至鲁迅这样申张个性的思想家,也是在那时候才说自己属于遵命文学的。诚然,他并不是要遵奉统治者、权势者、压迫者的命令,他和那些奴颜媚骨的投机家有着根本区别,显示了一贯的正直与骨气,但这并不能使他不犯错误。因为一旦跨入遵命文学,就难免会使自己的独立精神、自由思想不蒙受伤害。三十年代,他参与批评文艺自由与第三种人的运动,是受到极左路线的影响。当时第三国际提出了反对中间派的口号,中国党在“左”倾路线指导下,同样把中间派作为主要打击对象,认为中间派比反动派对革命的危害还要大。在文艺界也伤害了一些不应伤害的文学家(比如施蛰存当时就被当作第三种人,魏金枝也被当作第三种人的同情者而遭批判)。如果鲁迅当时不是基于政治信仰,而是以自己的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来辨明是非,分清曲直,也许不会造成这种失误。此外,同样由于政治信仰,鲁迅答托洛茨基派陈某人的信中,也作出了错误的判断,怀疑陈拿了日本帝国主义的金钱。托派也是极左的派别,我并不赞赏。鲁迅所指摘的那个人,在信发表六、七年后,因抗日被捕,在日本特务机关被害。但鲁迅毕竟是位大思想家,他到了晚年也逐渐领悟,这种遵命文学是有弊端的。这一点,从他在不少信中对于那些被他称为“元帅”的文艺界党的领导人的抱怨与微词,以及声称要按自己以为然的道理去做……这些情况来看,是有迹可寻的。
我是先思考激进主义,然后才对“五四”作再认识的。所谓再认识,就是根据八十年来的经验教训,对“五四”进行理性的回顾。
激进主义不是五四时期才有的。一百多年来,中国的改革运动屡遭失败,这是激进主义在遍地疮痍的中国大地上得以扎根滋长的历史原因。环境过于黑暗,改革者认为,只有采取过激手段才能生效。陈独秀在《调和论与旧道德》中曾有过一个比喻。他说:“譬如货物买卖,讨价十元,还价三元,最后结果是五元。讨价若是五元,最后的结果,不过二元五角。社会上的惰性作用也是如此。”鲁迅早年撰写《随感录》,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说要在一个黑屋开窗,必遭反对,但要说把整座房子拆掉,那么也许可能开出一个窗户来(大意)。因此,越激烈越好,矫枉必须过正,结果往往是以偏纠偏,为了克服这种错误而走到另一种错误上去了。本世纪初,无政府主义学说传入中国,当时的爱国志士对于无政府主义的激进思想莫不靡然景从,其原因即在于此。这些人中间包括了一些传统素养深厚的人如刘师培,他在当时竟成了传播无政府主义的急先锋,先在日本办《天义报》,被查封后再办《衡报》,宣传无政府主义;还包括了出家修行的和尚太虚法师,1910年,他的思想由君主立宪而国民革命,而社会革命,而无政府主义,曾与吕大任办《良心月刊》,鼓吹无政府主义。
当时连一些性情温和的人如蔡元培,也倾向于无政府主义的激进思想。胡适在日记中曾记述他那时读到梁启超说的“破坏亦破坏,不破坏亦破坏”这种激忿的话后,深为感动。不过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他很快采取了一种清醒的态度。也是在日记中记载,他曾劝告青年,在无政府主义蔚然成风时,不要去赶时髦。这是胡适使人敬佩处。我最为服膺的是他对自己生平为人所说过的这几句话:“不降志,不辱身,不追赶时髦,也不回避危险。”我觉得一个中国知识分子能够做到这一步,也就无愧于自己的责任与使命了。
无政府主义的激进思想对五四人物发生了巨大影响。但是我认为,激进情绪是我们今天不应吸取的“五四”的思维模式或思维方式的四个方面(意图伦理、激进情绪、功利主义、庸俗进化论)之一,它趋向极端,破坏力很大。比如,由于反对传统,而主张全盘西化;由于汉字难懂,而要求废除汉字,更激烈者甚至主张连汉语也一并废掉,索性采用外语;由于反对旧礼教,而宣扬非孝;由于提倡平民文学,而反对贵族文学(指思想家、艺术家所创造的精英文化)。
我所说的“五四”的激进情绪是有特定内涵的。一般将这个词限定在政治领域内,如曾有所谓“激进社会党”之类。但我不是把左的称为激进,右的称为保守。有些习惯称为极右的政党,如法西斯等,照我的说法也是激进的。因为我说的激进是指思想狂热,见解偏激,喜爱暴力,趋向极端。这也是就思维模式、思维方式而言的。人的立场不同,观点两样,在道德品质上也可以截然相反,但在思维模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上也都是类似甚至一样的。我反对对那些因改革屡遭失败与社会过于黑暗而成为激进主义的革命者加以嘲讽。他们往往是很高尚的,他们为此付出的巨大牺牲也往往能启迪后人。我尊敬他们,愿意像巴尔扎克在《一个无神论者的弥撒》中所写的主人公德斯普兰医生一样,为那个和自己信仰相反的亡灵去祈祷去祝福,但我并不会因此改变对激进主义的看法和态度。
■(李辉访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