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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对日索赔大案纪实

作者:张京平 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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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延福,陈英向我讲述了第二代人对日索赔的艰难经历:
  1980年,陈世如去世。对日索赔重担义不容辞地落在第二代九个子女肩上。兄弟九人召开了家庭会议,决心不忘先人嘱托,一定全力以赴完成对日索赔,并一致推举陈延福、陈英等人为“北航”船案当事人代表。
  当时已54岁的陈延福深知此重担的分量,因为他从1945年起,已经跟在父亲的后面干了35年了!何况经过“文革”,所有的证据全被烧掉。他们家甚至没有留下一张父亲的老照片!
  只好从头干起。
  索赔必须先有证据,如同借钱必须有借据一样。他们决定先从找证据下手。
  他们与律师赵克明、王春元数次赴南京中国第二档案馆查找有关资料。夏日南京像火炉一样,他们埋头工作,一干就是三个月。
  终于从浩如烟海一样的档案中找到了那些珍贵的证据原件。其中包括:日本国海军省答应赔偿北安轮的证明、日本驻北平“大使馆”证明北航船灭失并答应赔偿的文件,华北运输公会的有关文件……
  真是天不灭陈,一家人高兴地跳起来。
  但日本人是那么讲理的吗?当年的证据比这齐全得多,日本人还不是一文钱也没赔偿吗!更难的事情还在后面。
  时间不饶人,年龄不饶人。1992年,陈延福已经66岁了。家里人开会,决定陈英走上第一线,全力挑起对日索赔的重担。
  陈英,1947年生,是陈世如的三儿子。“文革”中下乡到天津蓟县,后来被选调到河北省邯郸市国棉三厂当工人。四五十岁的陈英身强体健,浓眉大眼,相貌堂堂,是一个极有血性极有骨气的汉子。蓟北的农村生活培育了他的韧性,邯郸工厂的多年磨炼成就了他的铁骨,再加上陈世如的热血在他身上奔流,这一切使他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对日索赔之路。
  工厂里的上上下下全知道了这件事。负责人特批他带薪长假去进行对日索赔。车间的工人兄弟也纷纷捐款支持他。
  陈英说:“为了向日本索赔4艘轮船,父亲至死都不能瞑目,我们也都倾家荡产,竭尽所能。我觉得,这已经不是单单索赔几条船的问题了,而是对不对得起国家、民族的问题。正像我父亲说的:这是中华民族的血产,务将对日索赔进行到底。”
  陈英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带着律师和工作人员12次赴日本驻华大使馆讨债。
  1995年8月8日,第一次去日本大使馆。日本外交官和田很傲慢,眼皮也不抬。“我是来讨债的,欠债还钱!”陈英语气坚决地说。我方律师把文件、证据摆在桌子上,一一说明。和田抬起了头,眼睛看着天花板,无言以对。最后不欢而散,但约定了时间再见。
  第二次去,日方出三个人接待,一秘三山明也出来了。书记官大雄被陈英说得掉了泪,一秘叫他回避了。
  第三次去,仍是一秘出面。基本答应赔,让下次来听结果,但要求不要新闻曝光。
  第四次,日方态度变了,不欢而散。
  第五次去,和田、堀之内(后任驻美大使)出面,明确答复不赔。
  第六次是1997年1月22日,双方唇枪舌剑。毫无结果,不欢而散。
  但后来几次,日方均将陈英等送出门,满脸客气,一再鞠躬。陈英说:“你光鞠躬有什么用?!你得还我们船,这才是硬道理。”
  和田实话实说:赔不起了。赔了你们一家,都来找我们要,我们怎么办呢?
  ——这也叫理吗?
  随后6次。陈英共12次进日本大使馆,均无果。
  其间,陈氏家族分别数次致函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小泉纯一郎等,亦均无果。
  鉴于国内同样索赔案的先例,“北航”案也组建了律师团。首席律师为著名国际法权威高宗泽。
  时间过得真快,从陈英力挑“北航”索赔案,又已经过去14年了。黑发变成白发,壮年熬成老人。
  已经成为工薪阶层的陈氏兄妹9人,年龄最长的已到80岁,最小的也近50岁。他们为了“北航船案”四处举债,已欠下近百万元欠款。但是他们没有灰心,仍在继续扎扎实实地工作。
  他们相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他们。
  
  没有说完的话题
  
  2006年7月31日,天降大雨,京津两地一片白茫茫。大雨如注,似乎在诉说着天地间的不平。
  清晨,我与“北航船案”对日索赔的两员主将陈延福、陈英一起驾车驶向北京。小汽车在狂风暴雨中顶风斩浪,一往无前。
  我们到北京会见大律师高宗泽先生。
  高宗泽是我国著名的大律师。上世纪60年代初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文革”后,1981年获法学硕士学位。他长年从事国际国内法律工作,精通英语、德语和海商法,以国际贸易、金融业务和仲裁业务等见长,曾任两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2005年换届卸任,现任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当选主席(国际律师组织)。他还担任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1993年,中国农行河北衡水支行被外国一家公司骗走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并迅速转移出中国。为了维护国家利益,高宗泽积极参与处理此案,为信用证的全部追回作出了贡献。事后,他未取分文律师费。
  由于高宗泽在律师岗位上的突出贡献,1995年他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1996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律师。1997年2月,中宣部和司法部作出《关于学习高宗泽同志先进事迹的决定》,并举行了全国的电视电话会议……
  1997年,高宗泽被聘为“北航船案”律师团团长。他表示:只做奉献,分文不取。
  上午10点,在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我们见到了67岁的高宗泽律师。
  高宗泽系燕赵人士,身高马大,两眉浓重,双目炯炯。对“北航船案”一事,他直言了自己的观点,他说:“我是1997年开始接触‘北航船案’的。几年来,一直密切关注着此案的进展和变化。此前,我担任过上海陈春‘中威船案’的对日索赔律师工作,陈春案的标的也是1亿美元,现在仍没有判决。首先,我对‘北航’陈氏家族对日索赔所表现出来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民族气节表示由衷的敬佩。再次,我要说,这个索赔案是个经济问题,也是如何正视历史、承认历史的大是大非问题,更是中华民族的民族气节和爱国主义的问题。
  “对此,我有几点意见。”
  “第一,北方航运公司当时是中国北方的大公司,在国际上都广有影响。因为我是学海运的,对此有一定了解。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政府出面,强行将‘北航’四船转给日本航运公司运营,属强行占有。但该四船的所有权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此强行占有属日本国的政府行为。后来四船灭失,日本政府(不论当时和现在)都有义务返还和赔偿这四条船。”
  “第二,这件事应该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都很明确,证据齐全。问题所在是现在的日本政府认不认债、还不还船的问题。日本方面不还钱,不赔偿,均属赖债。”
  “第三,日本政府在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这个问题上,一向表现不好。甚至到现在,无论是慰安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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